他成了探花郎本是好事,可这俗不可耐的大红花围在胸前,怎么看怎么配不上他的脸。
“啧,丑死了。”
“嗯,我也觉得丑,但这是皇上赐的,可不敢这么说!”
朝阳不管这些,况且屋子里就紧紧有他们两个人,一伸手便帮他薅了下来。wWW.ΧìǔΜЬ.CǒΜ
“也真是奇了,你若想当官,直接捐一个小官就好了,何苦去考场上走一遭?”
魏临风挨着她坐下,伸手帮她倒了一杯碧螺春。修长的手指搭在莹白的茶杯上,好看的紧。
说实在话,魏临风虽然是北朝首富,可与大街上那些满身铜臭的生意人有着天差地别,只要他不耍嘴皮子,便是芝兰玉树一般的人啊。
“那怎么能一样,我若是直接捐一个官,到了朝堂上也会叫人看不起的,说到底还是把我当个满身铜臭的生意人看。”
“我就是要直接进考场,就是要取得功名,让着满朝文武的官员都知道,你朝阳看中的人一定不是凡品。”
“就这样?”
“就这样!”
朝阳从魏临风手里接过茶来,一饮而尽,复又将杯子递还给他。
“好吧,你想如何便如何吧?只是官场相互拉帮结派,你以后就只能小心为妙了,我安排你进吏部?”
六部之中,吏部是最省心的,况且魏临风有个闲职就行,总还要估计外边的生意。
那成想魏临风并不领情的摇摇头。
“阿瑾你是不是昏头了?我这样的人才,当然要进户部啊,进吏部岂不是屈才了。”
朝阳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到了官场也想和钱在一起。
“也行吧,我与皇上说一下就是了。”
朝阳很忙,又要提防段霁轩父子时时的阴谋,不能多待。
魏临风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忽然有些难以宣之于口的心疼。
当初的朝阳虽然有大仇未报,可两人却能时不时的把酒言欢,现在呢,老皇帝死了,实在不知她为何还要在朝堂上同那些迂腐的老臣纠缠。
不过这些魏临风都不会问,宫里他进不去,那就入朝堂吧,这样她在满朝文武面前,就再也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如此,她应该会高兴一些吧。
宗义走了进来,替魏临风收好红绸。
“公子,祭奠老爷夫人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我们即刻就去吗?”
魏临风这才想起,今日是他每个月祭祖的日子,将送朝阳远去的目光收回,他整理了一番身上的衣服。
“走吧。”
魏临风十四岁那年中举,全家人高兴的不得了,要知道北朝商贾的地位虽然没有那么低,但若是能入朝堂,也无异于鲤鱼跃龙门。
就在一家人为了庆祝喝多了的这天,意外发生了,不知道从哪来的一伙贼人,杀人夺财。
魏临风激灵,武功又好,才能在一家人的帮助下逃出生天,可当他带着官兵再回来的时候,一家人已经全部惨死了。
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便经历了这样的大喜大悲。
最让人气愤的是,魏临风父母新丧,就有同族的人假借他还年幼之名意图谋夺他的家产,魏临风怎么肯呢,当场就气红了眼,硬生生的拔出一把剑指着这些人。
“我家的财产,不牢各位叔叔伯伯打的惦记,我魏临风虽然年幼,也能让家里的生意兴隆,没什么事的话,请回吧。”
一群人拂袖而去,有的甚至还骂骂咧咧的想要看魏临风的笑话。
就这样,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初入商场却手段老练,很快魏家的生意便更上一层楼,这些年更是没有哪家的生意能与之抗衡,他仿佛天生就是作生意的料子。
那些想看笑话的人,都打脸了。
只是还有一点意难平,他查了这么多年,却还是没有那群强盗的下落,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爹,娘,你们放心,儿子一定会给你们报仇的。”
魏临风跪在二老的坟前,一张一张的烧着纸钱,重复着每个月都要说的话。
但是今天,他还想再多说几句。
“爹,娘。孩儿今日考中了探花,我知道这是你们一直想要看到的,今日,孩儿总算坐做到了。”
宗义在一旁抹着眼泪,他实在见不了这种场面。
但是魏临风接下来要说的,可就不是他能听得了。
“宗义,你去山脚等本公子吧。”
宗义泪点低,但他会看脸色。
“好吧,但是公子,眼看就要有雨了,您不要和夫人太太说的时间太长了。”
“知道了。”
待宗义离开,魏临风给自己倒了杯酒,找了块石头搬过来坐下。像是和家长闲谈一般。
“孩儿有一个朋友,她是你们走后,孩儿唯一的一个朋友。她年幼时也受了很多的苦,好不容易才成了这世上最尊贵的女人,可是她好像还是不开心。”
“看见她不开心啊,孩儿心里也有点难受呢,就像……,就像心里缺了一块儿似的。爹娘,你们说这是怎么回事?”
“眼下朝廷内外,许多人都盯着她,甚至有很多的人想要她的命,我呢,想保护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保护她,所以孩儿要去做官了。”
“你们二老若是在天上保护孩儿,麻烦也保护一下她好不好?”
淅淅沥沥的雨说来就来,雨水打湿了魏临风的脸,也浇灭了正在烧的纸钱。
树林里有轻微的声响传来,虽然混迹在雨声里,还是被耳尖的魏临风听得到了。
嘤嘤……
魏临风一个闪身,从原地消失,过去一探究竟。
竟是一只不大的灵鹿,长得秀气非常,亮晶晶的眼睛好奇的看着魏临风,许是魏临风长得太好看,灵鹿都没有吓得到处谈窜。
不知怎的,魏临风本来有些不好的心情就立马舒畅了许多,那澄澈的眼睛,竟然与朝阳有着三分相像。
魏临风尝试着继续接近,小家伙也没有被吓跑。
“我给你重新找一个家好不好?”
轻轻的抚摸着灵鹿的头,见它并没有回答,魏临风就当他默认了。于是在回家的路上,除了淋成落汤鸡的主仆二人之外,还多了一个蹦蹦跳跳的小家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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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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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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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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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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