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出秀姐姐给自己秀的手绢,上面是朵牡丹花,秀的很漂亮,把人参用手绢包了起来,然后放入了自己里衣的兜里。
她决定这颗人参要自己放着,回头找个机会把它卖了,并不是不想让家人知道,只是她怕知道的人越多,越保不住这颗野山参。
把人参装好,就不打算往里走了,她打算捉几只兔子野鸡就回去,这里的小动物还是不少的,毕竟没有人为的破坏,他们肯定肆意的繁殖。
小漫找到一处兔子洞,她打算把它们的窝给端了,但是狡兔三窟,得先把其他的洞口堵上。
她在周围总共找到了四个洞口,全都被她用小石头给堵住了,只留下一个,然后拿出自己准备好的火折子,拿些有点潮的叶子点上,冒出很多的烟,小漫赶紧用树叶往洞口里扇。
然后她就蹲在洞口,守株待兔,还别说一会就跑来一只兔子,而且被烟熏得有点迷糊,一出洞口就被她抓了个现行,扔进了麻袋里。
总共抓了两只老兔子和五只小兔子,兔子有成人的手差不多大,她决定这五只兔子回家养着,大的吃了,恩,就这样,把兔皮卖了就好。
扎好袋子的口,提着就找野鸡去了,野鸡就不用说了,对于她来说更好抓了,还找到了十几个野鸡蛋,但是她不能拿回去,很是郁闷,到不了家估计全烂了。
小漫挑了五只大的野鸡,装到了袋子里,一步三回头的看着那些野鸡蛋,好可惜啊,炒鸡蛋又好吃又营养!不行口水又流出来了……
算了,就让它长成野鸡,自己回头再来抓吧,反正来日方长。
小漫一手提着野兔,一手提着野鸡往红薯地的方向走。
这要是被人看到,估计能吓死吧,这还是个小孩子吗?比大人的力气都大,好在这里没有人。
小漫走到那个上次救人的地方,突然想起那个蒙面的黑衣人,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应该没死吧!
正在执行任务的秦陌,突然打了个喷嚏,好在没被人发现,否则就前功尽弃了。
小漫摇了摇头,想这些干嘛,一看那人就很危险,最好一辈子都不要有交集,但有些事情,很明显是命中注定嘛,例如穿到这个和华夏古代差不多的时代。
刚到红薯地,小辉放下手里的活,就跑了过来。
“小妹,你好厉害,提了这么多东西,这次又抓的什么?”小辉看到她提着的两个麻袋,都鼓鼓的,很是兴奋。琇書蛧
“呐,你自己看吧!”小漫打开袋子口,沈娘沈秀沈画都走了过来,看到袋子里很多野鸡还有兔子,都很高兴,沈娘心里就更相信小漫是仙女照顾的孩子了。
虽然孩子的性格和以前大不一样了,但总归是好事不是吗?在这种家庭你越是弱,别人越是欺负你,沈娘嫁给沈刚十年,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小漫把袋子的口扎上,帮着她们一起抛红薯,直到把驾车装满,他们才停了下来。
这些红薯一车根本就装不完,再说现在天气热,挖多了吃不完容易坏,小漫决定不再挖了,等这些卖完了在来挖剩下的。
沈娘她们也绝的小漫说的很对,就收拾了东西,推着一车子的红薯和红薯秧子回了家。
沈画是个很聪明的小女孩,推车的时候让沈娘弄了很多猪草,放在了上面,再加上红薯秧子,根本就看不到里面的红薯,就算被人看到也以为是给猪吃的草。
还好一路很顺利地回到了家,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就怕被人发现,否则剩下的红薯肯定被抛的渣都不剩。
高度紧张过后,到了家一放松,大家才发现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毕竟现在已经过了午饭时间了,在山上一直处于挖红薯的兴奋中,才不觉得饿。
沈娘和沈秀赶紧去厨房做饭,他们三就坐在板凳上在院子里看着车子上还没来得及卸的红薯。
这是她们的希望,所以就算又累又饿,没力气卸车了,也得坐在外面看着。
小漫还好,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心里,她看着车子,纯属是想着什么样的红薯最好吃。
没多久沈秀就叫他们去堂屋吃饭,所有人以最快的速度吃了玉米馒头和稀的和水差不多的米汤,就跑到了院子里。
很想吃香喷喷的大米饭有木有,玉米馒头再好吃,也搁不住顿顿吃啊!小漫感觉自己都快变成黄色了。
还好现在还有红薯,就指望你赚钱买大米了!
大家吃了饭有了力气,就把车上的红薯卸了下来,猪草和红薯秧子放到一边,留着回头喂猪。
看到下面的一车红薯,小漫自动变成了一碗碗白米饭,天天吃白米饭真是太幸福了,别人都在往小漫的屋子里卸红薯,只有她一人还在无限的想象中。
是小漫让卸到自己屋子里的,是为了以防万一有人来他们家被发现,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去她屋子里拿就好了,别说考虑的还挺周到。
她已经想好了,虽然红薯的做法有很多种,但以她现在的条件,能做的实在有限,只能做简单的蒸红薯,和红薯丸子了。
她也很想吃烤红薯,但若想做的好吃,必须有特质的炉子,在锅底里面烤的也只能自己拿来吃,不能卖,因为特别容易烤糊,再者就是刚烤好的好吃,时间一长就不好吃了,所以现在还不能卖烤红薯。
她把做法和沈娘一说,沈娘立刻就明白了,毕竟蒸红薯实在没什么难度,炸红薯丸子这种家常菜对于沈娘来说也是小菜一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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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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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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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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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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