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上高大英俊的男人端坐在椅子上,领口微微敞开,躺起头喝酒时,露出迷人的喉结,整个人放浪形骸。
他的左右两侧还有娇媚的侍妾挂在身上,正在娇笑地劝他喝酒。
“三皇子,再喝一杯。”
“先喝我这杯嘛。”
单焱左拥右抱,脸上却一派冷峻,他心里暗道,都是些胭脂俗粉,无聊极了。
眼底下到底有没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能让他眼前一亮。
角落里跪坐着一个身穿纱裙,美艳绝伦的女子,她低垂着眼眸,似乎对四周的动静毫无兴趣。
“蝶奴,来我这里。”单焱对她招招手。
那个被称为蝶奴的美人,便赤着雪足,一步步朝单焱走去。
她每走一步,脚上戴着的铃铛便叮当作响,让人无法从她身上挪开目光。
蝶奴的美,让在场所有女人都为之嫉妒。
“三皇子,请喝酒。”蝶奴乖巧跪坐在单焱的面前,为他倒了一杯酒。
单焱很给面子的将酒杯端起,一饮而尽。
“你去给我舞剑助助兴,这些柔软无力的舞蹈,我已经看腻了。”
单焱一挥大掌,让那群舞姬退下,然后让人端了两把未开刃的剑上来给蝶奴。
蝶奴接过剑,跟着琴师的曲子,开始舞了起来。
她身段娇媚,可是舞起剑却十分灵巧。
挽起的剑花凌厉漂亮,可见她是个练家子。
“好!”单焱目光灼灼地看着,鼓起掌来。
两个侍妾心里吃味,阴阳怪气道:“三皇子怎么喜欢看这种东西,女子学剑术来有何用?”
“你们懂什么,只有美貌的女人除了侍寝,别无用处,但又美又会功夫的女人,则是一把利器,能为我做很多事情。”
单焱冷哼一声,端起酒抿了一口,似笑非笑地看着正在舞剑的蝶奴。
蝶奴本名“赫连蝶”,乃是匈奴一个小部落的贵族女子。
这个部落被单焱拿下后,部落首领便将赫连蝶献给了单焱当奴婢,从此改成称蝶奴。
单焱不像翰墨轩那样贪图美貌,如果只有美貌的女人,他睡过就扔了,但不会多看一眼。
可是蝶奴在他这儿不一样,她会功夫,长得美,脑子还灵活。wWW.ΧìǔΜЬ.CǒΜ
这样的女人,如果能够灵活运用,就是他口中的利器。
一曲舞完,蝶奴香汗淋漓,轻轻喘着气。
单焱对她招招手,她又乖巧走到单焱面前跪坐着。
“你们都下去吧。”
单焱把舞姬、侍妾、乐师全部遣散,只留下几个侍卫和蝶奴。
单焱把她抱到自己怀里,邪笑地亲了一口,道:“有个任务想派给你,如果你做得好,我允许你接你母亲过来一起生活,如何?”
这个条件对蝶奴来说很诱人,她只剩母亲一个亲人。
自从她被部落首领献给单焱后,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
母亲是她唯一的念想。
“我愿意!”蝶奴想也不想地激动道。
“你就不问问我派给你的是什么任务?万一是危险的任务呢?”单焱捏住她尖俏的下巴,一双深邃的眼眸审视着她。
“不管三皇子派什么任务给我,我都接受,只要能和母亲一起生活,再危险,我也愿意全力以赴。”
蝶奴低垂着眼眸,一脸温顺。
“很好,我没白疼你。”单焱满意点点头,大掌撕碎蝶奴身上的纱裙,开始品尝美味。
几个侍卫悄悄退下,很有眼力见。
一场酣畅淋漓的云雨后,单焱慵懒把玩着蝶奴乌黑的秀发,暗哑着声音道:“我打算派你去玄泽国,替我盯着那边的动静。”
“玄泽国?”蝶奴有些意外。
“怎么,后悔了?”单焱眸子眯起,脸色骤冷。
“没有!”蝶奴心里一紧,连忙摇摇头。
单焱低头看着怀里的女人,十分满意。
他就喜欢这种有把柄在他手里的人,蝶奴的母亲就是她的把柄。
这种人就像提线木偶,让她往哪里走,她就往哪里走。
因为掌控权在他手上。
“三皇子想让我何时动身?”蝶奴轻声问道。
“就在这几日,我会给你几个下人跟随,以及足够的银子,你可以过去做点生意,隐藏好自己的身份。”
单焱自从接到翰墨轩的来信后,就开始着手筹划这件事。
如果单单从翰墨轩那里得知玄泽国的动静,他显得过于被动。
很难保证翰墨轩会不会故意隐瞒一些重要的信息,只把他当做工具利用。
这样的话,他与翰墨轩的合作就划不来了。
单焱派蝶奴去玄泽国的天子脚下,一来可以把蝶奴当做眼线,让她帮忙盯着玄泽国的动静。
二来,蝶奴还可以在他与翰墨轩之间充当传话筒。
怎么看,这都是一个对他很有利的计划。
“好,权听三皇子的安排。”
几日后,蝶奴便带着几个丫鬟和侍卫出发,前往玄泽国。
因为目前玄泽国与赤炎国两国关系十分恶劣,玄泽国的皇帝下令严守玄泽国的边境,不许赤炎国的人过来。
所以他们只能绕了一大圈,先去另一个国家,再从那个国家进入到玄泽国,一路可谓是跋山涉水,十分不容易。
抵达玄泽国地界的时候,已是一个月后。
“姑娘,咱们总算到玄泽国了。”同行的其中一个丫鬟激动道。
“嗯,真不容易啊!”蝶奴忍不住感慨。
这次路途,他们总共有五个人,单焱安排了两个丫鬟和两个身手不凡的侍卫给她。
出发前,单焱说过,这些人全听她差遣。
只要是为了完成任务,有什么都可以吩咐这四个人去做。
五个人在刚进入玄泽国的这个小镇找了个客栈,但是落脚一晚,明日早上继续赶路。
蝶奴将四个人叫到自己房间内,郑重其事地交代一些事情。
“咱们已经在玄泽国的地盘了,从现在起,一切谨慎行事,我化名何恋蝶,你们可别叫错了,暴露我的身份。”
毕竟她的本姓赫连二字十分特别,别人一听就知道是匈奴部落的姓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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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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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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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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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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