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了半天,也没听出来王大力想表达的到底是什么。
“什么意思?”
看着王大力还要继续念下去,我实在是不想再听,于是便开口将他打断。
“因为这里的兵马俑,我就对兵马俑有了新的认知。”
王大力扶了扶眼镜,认真的说道:“你们没有注意到吗,我们看到的那些兵马俑,身上还是有色彩的。”
“既然这个墓已经被开过,有了好几处的入口和出口,氧气肯定已经进入墓穴了,所以说,为什么那些兵马俑身上没有掉色呢?”
王大力说的有理有据,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他了。
“啪”的一声,王大力合上了手上的书本:“这兵马俑是这个样子,或许是因为活人所制,也有可能是因为那个年代的古人掌握了什么我们还没有掌握的技术。”
“这样看来,难道不是一个很大的发现吗?”
王大力说完这,又是猛然站起身来,迈开腿朝着前面走去。
“你还是不打算走?”
我追上去,又看了一眼他的伤势,上面像是癞蛤蟆的皮一样凹凸不平的,让人看着就觉得十分难受。
“这次的兵马俑很有研究价值,如果能够研究,那就是突破性的进展。”
王大力毅然决然的往前走着:“据我所知,我们现在见到的所有兵马俑,都是陶土色的,因为上面的颜料已经氧化了。”
“可我们这次看到的兵马俑,上面的颜色那么鲜艳,根本不像是要有氧化的意思,就算是从颜料之中能够提取到如此强的抗氧化分子,也是一种进步。”
王大力说完这一番话,头也没回:“你们要走的话,就先走吧,我手上拿着那手札,不会迷路的。”
“等我做完了有关于兵马俑的研究之后,我就会回到医院去的,我当然也担心我自己的身体。”
看着王大力远去的背影,我倒是不忍心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
这连珠炮似的话压得我和小哥说不出话来,我开口道:“那既然是这样,我们就一起留在这里,也有个照应。”
“小哥,你觉得呢?”
我看向小哥,打算问问他的意见,毕竟这些不能由我一个人来决定。
“嗯,那就走吧。”
小哥也答应下来,我又朝着王大力喊道:“慢一点,你等等我们,我们一起走。”
“不然的话,你一个人很难在这里生存下去的。”
我说的话倒是在理,如果不是我和小哥在的话,王大力估计早就死了好几次了。
“好啊,有你们带着我,我心里就踏实多了!”
王大力说着话,回过头来等着我们,像是松了口气一般。
“呵,原来在这等着,其实你根本就是想让我们一起跟着!”
我一眼识破了王大力的套路,他就是想撞出一副毅然决然要走的模样,其实心里还是想让我和小哥陪着他的。
没办法,都已经答应了,只能是赶紧走到那有兵马俑的墓室去了。
“我跟你们说,我猜测咬了我的那些东西的老巢就在兵马俑坑里,毕竟我也听了你们的说法。”
王大力一边走着,一边振振有词道:“你看,都说那虫子要吃尸体吧,整个墓室死尸扎堆儿的地方,就是那个兵马俑坑了。”
我倒是没说什么,这尸蟞吃尸体伤的肉,却不能证明尸蟞的巢穴就在那兵马俑坑里。
一切,还是要等过去了才能有最终的定论。
我们三个走了没多久,就到了那个兵马俑坑的位置。
毕竟有王大力在这里,找到正确的位置就显得简单多了。
进入墓室后,我们三个的动作都是很轻,生怕惊动了那些尸蟞,再被追着跑。
别看尸蟞这种虫子不大,但是咬起人来,还真是毫不含糊,它们嘴里有不少的小牙齿,十分锋利。
而且,它们身上的粘液也能够让人过敏,产生就像是王大力身上的那种红疹。
趁着王大力去研究兵马俑的功夫,我也找了角落,想看看是否如同王大力说的那样,尸蟞的老巢就在这里。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还真让我看见了个通体红色的尸蟞,它的身体比其他虫子要小上一倍,但身上长着一双近乎于透明的翅膀。
我的动作很轻,它并没有察觉到。
这是尸蟞中的虫王,和首领差不多,控制着整个群体的活动。
一般这样的虫王不会距离自己的巢穴太远,没想到,这次还真的让王大力给说中了。
王大力拿着本子在上面写写画画的,不知道在干什么,我也没有过去打扰,准备等一会将这尸蟞的老巢处理掉。
没多久,王大力又从背包里拿出来一副一次性手套戴上,将兵马俑附近地上脱落的颜料捡了起来,装在了一个透明的小盒子里面。
还真是带来了一堆专门用于研究的东西,一点自保的都没有。
我心中暗想着,不过个人有个人的追求,我也没打算再说王大力,单凭他对于考古学的追求,就已经足以证明他这个人不错了。
“终于完成了,我们走吧,这些就够我研究一阵子了。”
王大力兴奋的将自己采集到的东西一股脑的装进了包里,又催促着我和小哥:“怎么样,这里是不是尸蟞的老巢?”
“确实是。”
我点了点头,刚才我看到了那红虫时,也叫来小哥看了看,发现尸蟞的巢穴确实就在这个兵马俑坑里面。
“你看看,我就说吧——”王大力的尾音挑的很长,像是终于帮了我们一个大忙一样,笑嘻嘻的道:“这些虫子真是害人不浅,估计过不了几年,就会将这里兵马俑中的尸体全都吃完了。”
王大力说的话,倒是给了我启发。
“不然,我们将这些尸蟞全部消灭,也算是以除后患了。”
我开口说着,心中也是觉得这想法可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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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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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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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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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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