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们压根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平时喜欢这个料理那个料理的,而自己只会家常便饭,要么偶尔出来撸个串,觉着已经很对的起生活了。
小哥看我沉着个脸,还以为我不高兴了呢,连忙道:“我只是很少来这样的地方吃饭,以前在家的时候我妈做饭就很好吃,所以我很少来外面吃饭,偶尔和朋友聚餐,也不会选择这样的餐厅。”ωωω.χΙυΜЬ.Cǒm
不过自己倒不是因为这样沉着脸,“你以后还是少跟你那些朋友在一起吧,我觉着他们不安好心。”
“应该不会吧……”虽然小哥觉着跟他们的关系一般,但是也不至于会害自己,而且当天还有个关系蛮好的兄弟,一直都认识的。
“我觉着那天可能是因为别的事情,而触发了印记,不一定跟我的朋友有关系。”我耸了耸肩,谁知道呢。
“你那么相信你的那些朋友?不是说都是普通的朋友吗?”我问道。
小哥点点头,“其实也说不上多要好,可能是因为我性格的缘故,但是大家一致都处着,也认识很多年了,平时关系也没有多亲近,但是在这城市里大家都很无聊,所以经常聚在一起玩,你呢,你没有朋友吗?”
小哥笑了笑,“应该有吧。”
“什么意思?”
“以前小的时候有个兄弟,我们两个关系特别好,但是后来他离开这里了,我也不知道去了哪,所以就失去了联系。”
“那你们咋认识的?”
“我爷爷和他爷爷关系比较好,以前的时候他爷爷总会带他来我家玩,后来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很久都没有来过,每次我问爷爷的时候,爷爷总是叹气不说话,后来慢慢长大之后也就淡忘了。”
“那你只有这一个朋友。”小哥嫌弃的说道:“有点儿太可怜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朋友不需要太多,有一两个知己便好,要那么多朋友有什么用,多数还不是狐朋狗友的,我觉着吧,朋友就是在你有需要的时候对你伸出援手的那一个。
而他有需要的时候,我也会及时出现,我觉着这才是朋友,而不是整天聚在一起吃吃喝喝什么的。”
小哥点点头,“莫名觉着你说话还有几分道理。”
我无语,什么叫有道理,说的是事实好不好。
“那你就没有想过去找他吗?”
“找不到,去哪里找,他爷爷比我爷爷还神神秘秘的,所以就连我爷爷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根本找不到。”
说话的功夫,窜已经摆在桌子上了,香气扑鼻,我拿起来一个当着小哥的面故意吃的很香。
说实话,也确实很香。
可能因为肚子确实是饿了的缘故,再加上他们家做的东西本来就很好吃,我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美滋滋的,别提多快活了。
每次来他家吃东西的时候,我觉着应该就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吃饱喝足然后回家睡觉,这日子别提有多惬意,那简直是要多惬意就有多惬意。
小哥眼巴巴的看着我,感觉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似的,“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你要不要试试看?”我拿起一个窜递到她的面前问道。
“这窜一定要趁热吃才好吃,要是凉了就不好吃了,尝尝看,保证不会让你失望的。”
说完之后我又给他倒了一杯啤酒,知道他的酒量不怎么好,但是啤酒没什么度数,少喝一点儿也不会有什么事儿的。
小哥终于受不住我的诱、惑,半信半疑的看看我,然后一口咬住我手中的肉串,顿时眼睛都亮了,“真的很好吃诶。”
“是吧,我说的没错吧,是真的很好吃,你说你连路边摊都没有吃过,活的有什么劲。”
小哥翻了个白眼,“什么鬼,吃路边摊就是活着的劲头了,我吃过更多好吃的东西你都没有吃过呢。”
“是呢,我承认,不过你吃的那些东西也很贵,不像这撸串,吃个酒足饭饱的也没用多少钱。”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之所以不吃路边摊是觉着在路边的东西不怎么干净,而不是一定要去吃什么贵的东西,其实相反我特别喜欢吃家里面的饭菜呢,或者去干净一点儿的餐厅吃饭,环境好,气氛好,然后东西也好吃,这多享受。”
我看了眼周围,真心觉着这里的气氛也不错,一个个的光着膀子吃饭,嗓门嗷嗷的叫唤,谈天说地吹牛逼,感觉也蛮好的,这撸串就是要这种气氛。
“那你之前自己住的时候,不也懒得做饭,不也吃外卖来这。”
小哥点点头,“对,所以我点外卖也都是点我吃过的而已。”
“没想到你这个人还挺有洁癖的。”
“那倒不是,以前小的时候乱吃东西,然后导致上吐下泻的差点儿挂掉,所以从那以后就不敢乱吃东西了。”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我赶紧把她手里的肉串枪了过来,然后塞到自己的觜里,“既然这样的话,你还是别吃的好,你看我吃,等回家之后我给你煮面。”
毕竟听小哥这么说,应该是肠胃不怎么好,还是别乱吃东西的好。
虽然我想让他尝一尝这家路边摊,但是我可不保证真的就很干净,毕竟这地方就挨着路边吗,烟熏火燎的,到时候小哥身体吃不消,还不得找自己算账。
“那没事儿,反正是你让我吃的,到时候找你算账就成了。”
“可别,我没钱。”我连忙举手投降,“丫的你还带碰瓷的,让你尝尝看,尝坏了肚子还得找我负责,不成不成,你还是别吃了。”
“不行,我的馋虫都已经被你勾、引出来了,你不让我吃了我就不吃了。”小哥说完直接拿起盘子里的串开撸,然后喝了一口我给他倒得啤酒,心满意足。
“真的蛮好吃的诶。”
“对吧,而且还超级便宜呢。”我们两个大吃二喝的,结果东西一点儿没剩,一人挺着一个啤酒肚往家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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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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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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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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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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