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校尉中确实有能制作血衣之人,但是这个人并不想为王爷制作血衣,因为真实的血衣并不像王爷所想。
可那王爷威逼利诱,最终逼得这个人乖乖就范,取了那纯阴之人的人皮,开始制作血衣。
据说血衣制成那天,天地变色惊雷乍现,而那名制作血衣的摸金校尉也是当场就死了。
王爷如愿以偿得到了血衣,可儿世事难料,隔天王爷就死在王爷府,浑身的皮全都不见了。
自那以后也没有人再见过血衣,那血衣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直到民国初期的时候,血衣出现过一次,也不知怎么的血衣竟然辗转反侧到了一个老外的手里。
最终那血衣杀了好几个人,然后再一次下落不明。
不管是王爷还是那些死去的人,统统都是一个死法,浑身的皮肤都不见了,只剩下脸上的还完好无损。
这便是关于血衣的传说。
其实,在摸金校尉中,真的有会做血衣的人,而所作出的也不叫做血衣,而是叫羽化仙。
也并不是用人皮来做的,而是用比人皮更加罕见的东西,据说羽化仙看起来就跟蝉翼一般。
至于能不能长生不老,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多半是不可能,不然摸金校尉就不会一代比一代惨了。
只能说那个王爷就是脑子有病,活该被人扒了皮。
苏魔再说这些的时候我满脸狐疑之色,打死我都不信一件人皮衣服就能杀人,于是我没好气的叫苏魔别卖关子。
苏魔这厮嘿嘿一笑继续说道∶"其实这一切都是那个制作血衣的摸金校尉做的手脚,他是恨极了这个王爷,可有拿着王爷没什么办法,只能将计就计,于是他便将那张人皮裁剪成衣服,再将那纯阴之人的魂魄封印在人皮之中,那女子本就死的冤枉,附身在人皮之上变成了厉鬼,一夜之间剥光了王爷的皮。”
"哦……所以你们一直说的血衣,其实是那个纯阴之人的魂魄。"我顿时恍然大悟,我就说一件人皮衣服怎么能杀人呢。
合着这里面有猫腻,难怪我师傅一听说血衣现世就这么着急,这东西可是天下一等祸害人的物件,要不及时毁掉,还指不定多少人得死血衣手里呢。
苏魔抽出一根烟点燃,抽了一口跟我说道∶"金峰,别怪我没提醒你,血衣可是盯上你了,你自己小心点吧。"
我被苏魔的话吓了一跳,我又没去招惹血衣,血衣干嘛要盯上我
苏魔见我不信立即说道∶"还记得那天晚上去找你的神秘女人么,我估摸着那就是血衣化身,就是要弄死你,好吸食你身上的阳气。这俗话说的好啊,阴阳调和阴阳调和,你想想,血衣一个至阴之物遇到你这么个至阳之物能不激动么。"
我心说我一个大活人怎么就成了至阳之物了,话到嘴边我却又咽了回去,因为在我的体内确实有一件至阳之物,那就是龙骨,被我给吞下的龙骨。
鬼后曾经说过,除非我完全消化了龙骨,我的摸金之眼才能恢复如初,现如今这龙骨应该还在我体内,并没有被我给消化掉。
那天晚上找我的神秘女人,一想到这件事我就一阵后怕。wWW.ΧìǔΜЬ.CǒΜ
幸好当时我不在,不然非被扒了皮不可。
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本来就是跟师傅来凑个热闹,也能把自己给搭进去。
想到这里我顿时苦着脸,有点不知所措了。
"这也是个好事,血衣既然盯上了你,迟早都会来找你。"师傅似乎在自言自语。
但是我知道师傅这话是对我说的,师傅那意思是这样一来我们就能找到血衣的踪迹。
一般来说想要消灭血衣这种东西,我估摸着得拿到血衣的本体,也就是那件人皮衣裳。
诱饵!这是我脑子里第一个闪现出来的词,然后我就看到师傅和苏魔都是笑呵呵的看着我,那眼神让我觉得自己跟鱼钩上的鱼饵没什么两样。
我顿时说道∶"那个……苏魔啊,你看你要救的人都已经挂了,要不然咱就洗洗撤吧。
"不行!"师傅和苏魔异口同声说道。我知道这一下我可算是凶多吉少了,看来我是逃不掉给人家钓鱼的命了。
"血衣本来就是你们摸金校尉弄出来的,上面对摸金校尉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金峰,我看你们还是走吧,这件事已经惊动了我的雇主,现在警方介入,你们呆在这里不合适。"苏魔有些担忧的说道。
我则是不以为然,因为我师傅压根就没有想走的意思。
一直以来摸金校尉都不给任何人效力,或许这是摸金校尉逐渐减少的原因吧。
苏魔的意思是让我们别再插手这件事,可惜我师傅脾气倔的很,师傅已经放出了话,要是毁不掉血衣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苏魔实在是拗不过我师傅,只能勉强答应了然我们继续呆在这里,只是不能过分干预他们做的事情。
本来苏魔是一个人来救那个中年男人的,如今中年男人死了,血衣的事情又惊动了苏魔的雇主。
下午的时候我就看到酒店楼下站着几个黑西服,我知道这是苏魔的后援到了。
这时候的苏魔就不再是平时跟我们嘻嘻哈哈的苏魔了,而是代表着一方的势力。
而我和师傅则是代表了摸金校尉。
等苏魔的人到齐了,我们就赶往郊区的凶案现场。
死者是一男一女,年纪在二十岁左右,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这是一对情侣。
两人就读同一所大学,于是我们去那所大学调查取证。
经过一番了解,原来当天这对小情侣是去郊游,一起去的还有同班的另外两对情侣。
不过这两人坚持留在野外过夜,另外的四个人当天晚上就回到了各自的寝室。
我们从那个男生的室友口中得到一个重要线索,当天那个男生给女生准备了礼物,打算给自己的女朋友一个惊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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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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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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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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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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