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大唐做咸鱼>第256章 地头蛇
  百里瑞云没有待多久就离开了,他的事情很多,常年驻在东都,他是负责统筹东都各项事务的人。

  而且他才是隐门明面上的负责人。

  隐门少主传承数十代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就像现在这位少主,根本没人知道他姓什么,出身哪个世家,只知道他出身高贵,实力超群。

  等百里瑞云走后,帷幕后走出来一个人。

  “十七,你觉得百里说的对吗?”

  崔十七是崔氏在东都的负责人,他此刻在少主面前就像一个仆人一般。

  “少主,军师说的没错,不过太子出现在东都,势必让一些墙头草动摇,万一他们破坏大典,那么咱们的谋划就可能全功尽弃,不得不防。”

  “那你说说看城外的那些流民呢,能不能完全掌控?”

  崔十七想了想,点点头:“应该可以,莫振安的能力很强,而且这些流民之中白莲社能够直接掌控的就占到三成以上,其它的还有一成多在长枪会等社团手上,剩下的都是妇孺,所以掌控没有问题。”

  少主一直背对着崔十七。

  崔十七只能看到少主的侧脸,总是感觉有些怪异。

  他猜测少主可能再练某种神奇的武功,所以才会像现在这样。

  “你在看什么?”

  少主的声音不带一丝温度,一下差点冻住崔十七的思维。

  崔十七连忙跪下,再不敢看一眼。

  “七宗五姓在东都有多少存粮?”

  “据查,有一百三十万石六千石!在运的有十万石上下。”

  “其他粮商的呢?”

  “七十万四千石,在运的有三十五万石。”

  少主点点头:“记住,千万不能太早放出来,要是谁敢违背,杀无赦!”

  崔十七苦笑着答应了。

  “只要粮食握在手里,那就没什么可以影响大典的,对了,太子仪仗以外的人呢?”

  崔十七想了想:“还有千余人,不过都分散出去了,听说想在周边组织人手以工代赈。”

  “他们带来多少粮食?”

  “一百车左右,都藏在营地里,很难查清楚,不过怎么都不可能超过十万石!”

  少主冷笑道:“东都三十九万人口,城外还有近五十万流民,每天消耗的粮食至少要上万石,他们自己也要吃,你安排白莲社的人去接触一下,尽量消耗掉他们的粮食!”

  崔十七答应后也退了下去。

  少主这才坐下来。

  其实他在渭南堡受了伤一直没痊愈。

  他恨恨的将大娃和二娃叫进来。

  “让你们查的事情查到没有?”

  大娃看了一眼二娃,二娃站出来:“屏家姐妹去了秦岭,而且白莲社东南大营的百晓圆社首带着大量教众和骨干也去了那里,估计是汇合了,目前没有消息称他们回来。我们在秦岭没什么人,所以查不到他们的去向!”

  呯!

  二娃直接被少主踢飞出去。

  二娃捂着心口,咽下一口血水,继续跪着:“庄大郎倒是跟着来了东都,不过好像在营中没有出来。”

  “给我死死盯着,只要他出营,就想办法干掉他!东都这边的人手你可以随意调配!”

  “是!”

  再次没人之后,少主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那张似笑非笑的俊俏脸庞,他自言自语:“我一定要杀了你!”

  庄闲的存在,让这位少主感觉到了威胁。

  其实他并不知道,此时此刻,庄闲正带着蒙着面的小七还有林胜在东都闲逛。

  林胜从来没出过远门,这次跟着来东都,怎么都想要进城见识一下。

  东都其实被洛水一分为二,北面是皇城、宫城和北城,南边是西城和南城。

  进了水门,左手边就是上阳宫和皇城,庄闲等人自然是进不去的,右手边是皇家园林,也过不去,所以从码头登岸后,直驱尚善坊和积善坊。

  贞观年间的洛阳还有些破败。

  庄闲不禁想起经常出没在庄家的小天后武媚娘。

  要是他不改变历史轨迹的话,武媚娘会在五十多年后,在此临朝登基,成为一代女帝。

  而东都会改称神都。

  大唐也会变成大周。

  而神都会替代长安成为天下最繁华的城市,没有之一。

  庄闲细细打量着这座巨城。

  相比长安,东都其实更加宽敞,向北向南都有大量的建设余地。

  抬头向北望去,那一道山脉延绵百里,那就是邙山!

  这可比长安北面的龙首原更加高大。

  “大郎,那边是什么山?怎么上面好多房子?要不咱们去上面住两天?”

  庄闲推搡了一把:“别胡说,这是邙山,虽然不怎么高,可是土厚水低,最是宜于殡葬,所以上面有很多的古代帝王陵墓。”

  林胜吓一跳:“不是吧,那上面都是坟?太阔怕了!”

  说着他努力咬了一口饴糖压压惊。

  “也不全是,山上还有上清宫,相传是老子炼丹之处。还有吕祖庵,下清宫等道家名胜。”

  林胜“哦”了一声,他对道家可没什么想法。

  庄闲却多看了几眼。

  想来佛道斗法之处就应该是在邙山上!

  因为市面上粮价高企,又刚刚经历了蝗灾,所以比较萧条,行人多有菜色,随处可见的是混进城里来乞讨的流民,头插草标卖儿卖女甚至卖老婆卖自己的不在少数。

  林胜嘴里的饴糖被很多人盯着,让他吃得很不爽快。

  那些眼神好像在等着他松懈就想上手抢夺。

  林胜撇撇嘴:“这东都也不怎么样吗!看着还不如长安好!”

  “不学无术的家伙,东都建成已经千年,古代帝喾、唐尧、虞舜、夏禹等神话,多兴于此城,周公辅政,迁九鼎于洛邑。平王东迁,高祖都洛,光武中兴,魏晋相禅,孝文改制,这么多正统王朝先后建都洛州,这里才是当之无愧的古都!”

  林胜晃晃脑袋,示意听不懂。

  边上一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凑过来赞道:“说的太好了!小生庞玉科,请教尊姓大名?”xiumb.com

  庄闲拱拱手:“小生兰陵萧氏萧铆。”

  庞玉科立刻肃然起敬:“原来是萧公子当面,失敬失敬!萧家可是皇亲贵胄!”

  庄闲前世曾经遇到过庞姓人士,所以张口就来了一句商业互吹:“哪里哪里,旁氏也是上古姓氏,周文王子毕公高后人,受封于庞,子孙以封邑为姓,始有庞姓。庞氏出于姬姓,有庞涓、庞统等名人!”

  庞玉科都听愣了,他不过就是东都一个破落户,平时在街面上坑蒙拐骗混点度日的钱粮,根本没想到自己的祖上居然这般厉害。

  他不由面红耳赤,再次恭恭敬敬行上一礼。

  林胜悄声说道:“这边说话,咱怎么听不太懂啊?”

  庄闲笑道:“这是先秦的洛州雅言一路流传下来的洛音,也曾经被人以讹传讹称为龙音,你一个乡下小子听不懂才正常。”

  林胜懵懵懂懂:“真的吗?”

  庄闲不搭理他,继续和庞玉科说话。

  “庞兄,小生初来乍到,不如你带我们转一转?这个给你喝茶。”

  说着塞了一锭银子给他。

  庞玉科眼睛顿时一亮,谄媚说道:“正该如此!”

  有了庞玉科的加入,庄闲等人加快了步伐,一路往最繁华的南市一带而去,路上虽然看到很多衣不蔽体的流民,不过还是看到了很多家店铺,繁华程度不下于长安的东西两市。

  只不过开着的店铺并不过。

  庄闲最感兴趣的就是酒楼、食肆。

  庞玉科收了钱,话也多了起来,他看出来庄闲兴趣所在,一路上几乎对每一家酒楼都大加点评了一番。

  地头蛇果然是地头蛇,一家家的特色菜都如数家珍。

  其实庞玉科也夹杂了一些私货,有几家和他关系比较密切的,他都重点推荐了一番。

  只不过庄闲并不是饿了或者馋了,而是想要了解一下市场状况而已。

  “不是我吹,这天底下但凡有的,东都几乎都有,像江南的鳜鱼,到了季节,不用三天就会在东都上市,还有像胡人的葡萄美酒,像宝石颜色的顶级好酒,长安说不定都没有,但是东都福善坊的御珍厨一定有……”

  “这里可有烤鸭卖?”

  “烤鸭?你是说半日居的烤鸭吗?嘿嘿,这里半日居是没有分店的,不过王家和郑家开设的望鸿楼和来宾阁都有卖的,还是从半日居请来的主厨,一般人都不知道,这几位主厨都是被……绑来的!”

  说道这里,庞玉科压低了嗓音,神情里透着得意。

  林胜好赖听懂了这句,怒道:“这郑家和王家忒不是的东西了!都是豪门世家了,怎么还这么龌龊?”

  庞玉科呆了一呆,不悦道:“各凭手段罢了,其实半日居的东家能不知道吗?不过他没这个实力讨还而已!”

  林胜不爽,只能“哼”了一声。

  庄闲皱皱眉头。

  这事老柴怎么没提起过?

  看样子是真拿两家没办法,要不然老柴家才不会吃这个哑巴亏呢!

  “萧公子,要不要去尝尝?这边酒楼里还有专门唱曲的,本事可不输于长安平康坊中曲那些小娘!”

  庞玉科再次怂恿道。

  他是街上混的,知道一些内幕,只要带着人去点曲子,收了钱会给像他这样的掮客一些回扣。

  他感觉“萧公子”是个有钱人,又是个不懂事的雏,应该很好骗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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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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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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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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