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大唐做咸鱼>第214章 送别
  十里亭边上停了三架凤辇。

  没错就是凤辇,皇后和贵妃出行才能乘坐的辇车。

  周围还有一群护卫、太监和宫娥。

  看到庄闲的队伍,两个女孩子一下就跳了下来,蹦过来。

  “大郎哥哥!”

  冲在前面的是柴云瑶,看到庄闲她眼圈都红了。

  也难怪,这段时间庄闲太忙了,根本没时间找她玩。

  跟在柴云瑶后面的是李丽怡。

  庄闲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既然知道长孙是皇后,这位李丽怡自然是公主咯。

  而且还是长孙皇后亲生的嫡公主。

  李唐的公主再不值钱也是金枝玉叶。

  庄闲可以和李承乾、李泰继续称兄道弟,可不敢对公主有半分亵渎。

  显然李丽怡也有所顾忌,走近庄闲三米就停下了脚步。

  柴云瑶还是一如既往地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庄闲心里叹息一声。

  原本以为柴云瑶是半日居柴老板家的闺女,和自己门当户对,现在知道老柴就是大名鼎鼎的谯国公柴绍,妥妥的驸马爷,柴云瑶是国公家嫡女,岂不是“郡主”?

  庄闲就是一个秀才,哪里配得上她?

  咸鱼要想翻身,恐怕还要爬上去才行。

  难不成要去科举?

  庄闲在头痛,将来怎么相处,李丽怡以为庄闲对河东之行有所畏惧,轻声说道:“大郎,其实不用担心的,阿娘安排了一些人跟着你去!”

  “哦?”

  这倒是庄闲没料到的事。

  庄闲这次出发,带着卢本奂,还有十名挑选出来的护卫,以及招募来的一百名强壮的流民,准备一路过去一边训练他们。

  另外车队中还有五十名童子军,都是年龄在十岁以上的。

  这些人庄闲也打算带出去,一方面是作为放养鸭子的主力,另一方面作为护卫的补充。

  他们只接受庄闲的领导,带头的是林胜。

  这货现在骑上了一匹栗色的青海骢,鲜衣怒马,冒充商队里的公子哥。

  庄闲则充当年轻管事。

  这些都是精兵强将,再加上接回来的方腾元等几十名“夜不收”,庄闲有自信,即便是一两千贼人也别想攻破他的车城。

  除非对方出动是军队。

  即便不敌,带出来的马也足够让他们能跑掉。

  “嗯嗯,大郎哥哥,这是奴给你求来的护身符,你赶紧带上吧!”

  柴云瑶踮起脚给庄闲挂上了一个护身符。

  不过庄闲看到了露出一丝苦笑。

  这分明是个景教的十字架啊!

  只是做工非常精良,显然柴云瑶根本不懂,是被人忽悠了。

  李丽怡也有礼物,轻薄成一团的东西,庄闲没怎么在意,还以为是小姑娘的手工,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件珍贵的软猥甲,价值连城,也不知道李丽怡从哪里找来的。xǐυmь.℃òm

  十里亭里,长孙皇后带着杨妃和阴妃给庄闲送行,以感谢他。

  长孙介绍杨氏和阴氏,没具体说明,不过庄闲却是一身冷汗。

  这是李二的妃子啊,还是李恪、李愔和李佑的母妃。

  容貌都是上上之选。

  庄闲却连正视都不敢。

  很快长孙派来的人手出现了,差点把庄闲吓得退回去。

  侯杰带着三十名家将便装过来的。

  他是小将,侯君集之前带在身边过,所以庄闲也算是认识。

  侯杰拱拱手,介绍跟在后面的两人。

  当一个面如冠玉的少年郎站到庄闲面前之后,他不淡定了。

  因为这货居然是房俊……著名的“草头王”房遗爱啊!

  另一个是魏书玉,和侯杰差不多大,彬彬有礼的样子,庄闲很快就知道了他是魏征的二儿子。

  他们各自带着四名家将。

  看这些人都是高大强壮,孔武有力的样子,庄闲放下心来。

  等长孙等人走后,庄闲推脱还要见一些人,先走一步。

  很快他见到了一群乞丐。

  为首的是虎子,他身后是一群高矮胖瘦的乞儿。

  其中就有铁柱和铁塔两个。

  和半年前比,这两人明显彪悍得多,身材也更加壮硕。

  他们带着三十来人成立了丐帮一个下属组织“七伤堂”,扩张成五十余人,这次带出来十个好手。

  小虎也带着三十名好手,而且有一半是都畿道、河东一带的人。

  这是庄闲要求的,这些人和方腾元他们的人物不同。

  方腾元是侦查,丐帮的人是暗中潜伏,随着庄闲的队伍一路伴行。

  看到穿着锦衣的林胜,虎子给他个挑衅的眼神。

  林胜同样看过来,一下都愣住了。

  他这才明白,原来少主身边还收服了这么一批人。

  卢本华就是明面上的商队领头人,他主动带着人上前“驱散”了丐帮众人。

  只留下了铁塔和铁柱,这两人将成为商团团首新招募的“贴身护卫”。

  侯杰等人带着车队很快赶了上来。

  “今夜宿在杜曲。”

  整支队伍缓缓而行。

  速度并不算快。

  因为车子非常沉重。

  庄闲也不希望速度加快,他要在进入河东之前,将队伍里的所有人认一遍,同时整合在一起。

  宿营的时候,还是出了很大的纰漏,各部的人手布置营地的手段各不相同,庄闲和侯杰,再加上卢本奂只能勉励协调。

  庄闲倒有些后悔没把小七带出来。

  他主要担心小七太过漂亮,又是异国女郎,容易惹出事端来,各种不方便。

  现在看来失策了!

  隔天一早,庄闲匆匆起来。

  中午时分,就到了浐水,也是属于长安八水之一,过河之后,不就就是著名的灞水。

  往北渡过灞水就是蓝田,往东直行,绕过七盘山就是蓝桥,再往前十里左右就是蓝田光,就进入山区了。

  这时候,迎面来了一支大队伍,所有人都警惕起来。

  然而走到跟前,所有人的注意力一下被集中过去。

  因为来的是一支俊男靓女的骑队,两边是上百名护卫,中间的都是十来岁的年轻男女,每一个丑的,看到庄闲等人还叽叽喳喳指指点点的。

  “这些都是什么人?”

  侯杰一拍脑袋惊呼道:“怕是去参加花魁大赛的!”

  花魁大赛?

  这时节怎么会有花魁大赛?

  侯杰解释道:因为蝗灾的缘故,长安的各种庆典活动取消了大半,其中就有马球赛等。

  不过原本在灞桥边上举办的花魁大赛,就被移到了蓝田县举办。

  不算瞒天过海,也算是掩耳盗铃。

  庄闲轻叹:天灾人祸也挡不住这些人玩乐的心思啊!

  不过来这个世界一遭,花魁大赛这种喜闻乐见的活动庄闲还是很好奇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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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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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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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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