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从沟渠里爬起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他看着阴郁的天色看起来格外的亲切……好在没死!
慢慢的将口鼻里的泥水和异物都抠出来,长久在淤泥的窒息感,让他的头脑依旧有些昏昏沉沉的。
脑后的伤口已经结痂,全身虽然很痛,不过零件都没缺,还都能动。
那些抢劫的家伙都是流民,虽然人多势众,却还是不够凶残!
马大想起来自己小时候,嘿嘿……为了一口吃的,他直接咬死了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家姐姐……
正是啃着那两块干馍馍,他才走了三十多里地,从北齐逃到了相对安全的北周,然后才活了下来。
后来他娶了一个很像那位姐姐的女人,也是个流民,还带着一个生病的儿子……
一想到自家的妻儿,他心里很是担忧。
一直待在长安,没想到才过黄河,就恍如另一个世界。
从庄家逃出来的时候,他偷走了卢本奂藏在庄子里的一百多两金子,还有几十两银子,心里想着卢本奂算是完蛋了,他马大可以自己找一伙人单干,反正这些年卢本奂的那些手段和门路都都摸通了。
只是没想到的是,带着米粮和布帛过河的他就像羊入狼群,才落地就被无数的灾民追杀。
一天一夜,他不知道逃了多少里,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
最终还是被人追上,打晕抢走了所有的东西。
马大相信,要不是自己一身的臭味,说不定就被那些饿的两眼发绿光的灾民下到锅里了。
一路上,他已经看到好些尸体被人挖去了腿肉。
不知道渑池那边怎么样?
马大心里非常不安。
他将家安在那里,是因为那里有几个老乡,可以互相照顾,可是现在这情形……恐怕是大难临头各自飞。
饥肠辘辘,身无长物,外衣都被人扒去了。
马大低头找起来。
按说这秋天,田地里有无数可以果腹的东西,像婆婆丁、苜蓿草什么的,可是这一带好像连草根都挖光了。
好不容易在沟渠里发现两颗细小的草,有些眼熟的草叶从泥缝当中稀稀疏疏的生长出来,而结出紫色和白色的细小花蕾,在细细的微风中颤颤着。
他连忙趴下,将草连根拽起,塞进嘴里。
微微有些苦涩的汁液,让他的喉咙多少舒服一些。
然后,他才有些头昏脑胀的慢慢将关注力转移到自己所处的环境上。
这里一片荒芜,却曾经是非常好的水浇地,远处的村子一点炊烟都没有,想来也没什么人。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是从西边东渡的大河,渑池应该在东边偏北的方向,那么只要背着夕阳落下的地方走就是了。
连夜赶路还是找个地方歇脚?
马大正犹豫呢,前边突然一阵喧哗。
很快他就看到乌央乌央的人群,铺天盖地冲过来。
他不顾一切地跳进沟渠里,都不用滚,身上之前裹上的泥就将他和沟渠化为了一体。
躲在沟里,他只露出两只眼睛。
霎那间,就见到了令人震撼而肝胆具裂手脚发麻的一幕。
来的人都是流民?
其实不全是,至少里面有上百名年轻男女,穿得都很体面。
这些十五六岁的男女,男的都穿一身青色,女的却有红衣,有白衣,有绿意,唯独没有黑衣和紫衣的。
为首的是个年岁稍大的比丘女尼,她所到之处,流民菲菲欢呼雀跃。
好不容易等这些人走过,却又来一群壮汉,不断将一些男女老少押到沟渠边上。
马大还没闹明白这些人到底想干嘛呢,这些壮汉就抽出刀来,将这些人割颈放血。
“仙姑许你们去极乐净土,该你们享福啦!”
壮汉纷纷这样说道,语气和神情都非常虔诚。Χiυmъ.cοΜ
那些男女老少都一脸灰败,毫无反抗和挣扎,就好像一只只被喂了药的鸡。
鲜血濯濯地流进沟渠里,很快就浸满了沟底的淤泥。
马大都不敢呼吸了。
难怪刚才闻到浓郁的腥臭味!
难怪大旱了两年,这条沟渠底下的淤泥还是湿的。
一个显然是头目的家伙走过来:“血都放干净些,然后抬着这些菜人去大河那边洗干净!都仔细些……”
他一双鹰目扫视过去,壮汉们菲菲露出谄媚的表情。
其中还有一个伸出手来:“德爷,这是小的刚才搜到的一颗好玩意。”
手里托着的是金灿灿的小金瓜子。
首领却一脚将他踹翻,然后一刀砍过去。
壮汉猝不及防,被这个根本没自己壮实的人砍死在地,眼里露出不甘的表情。
“马蛋,敢昧下东西,老子不砍死你,怎么服众?”
砍死人之后,头目又搜了一下,再次搜出来三个同样的小金瓜子。
他举到空中。
夕阳下,这小小的金子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看到没有,这就是私藏缴获的下场,你们之中还有谁也这么干的,最好现在就要站出来,我既往不咎,要是被老子查出来,就洗干净脖子等着把!”
很快,又有两人站出来,拿出来一些东西。
“你们两个,把这只菜人也弄去洗干净备着!”
这一刻,
马大突然感受到了某种彻骨的危险和巨大危机感。
要是被这些人发现,自己是必死无疑!
他庆幸,刚才自己只是被抢了!
一个莫名的声音在内心催促着他:快逃!快逃!
必须不惜一切手段逃离这里。
然而,没等这些人走掉,有一拨人冲过来,对着这些壮汉砍杀起来,口中还大叫着什么咒语。
马大悄悄抬起脑袋,尽量不让血水侵入自己的口鼻。
难道这是乱世啦?
呯,一具还热乎的尸体就落到了他头上,直接将他砸进血水和淤泥里。
“唔……”
厮杀声中,马大再次晕过去。
沟渠上面,先来的壮汉被后来者杀败了!
“逃啊,长枪社的人杀过来啦!”
不久之后,马大再次醒来的时候就是在一片血腥味刺鼻的尸堆里,而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钻出脑袋来呼吸的。
周围至少有数十名的双方的尸体被用当场撕碎和肢解掉。
有头颅的,还能看得死亡前的那一刻的恐惧和惊骇的表情,凝结在面孔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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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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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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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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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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