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平安震惊了: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庄闲瞥了他一眼:你当然不知道啊,因为那是我前世上小学发生的事情。
“好在夫子什么都没说,中午还请我在他吃了顿羊肉。不过那些同学就没放过我,三天两头的嘲讽我,说我是屎尿王,天天躲在茅厕里。还笑话我的字像狗爬的,谁也不认识。说我是丘八崽子,注定是要去战场做炮灰的,还读什么书啊,根本不是那块料!”
这话说出来,全庄子的人脸都黑了。
庄平安都想吼一嗓子:老子现在是爵爷!
林胜一旁嚷嚷道:“是哪个小崽子,大郎,我帮你去揍他!”
庄闲笑笑:“你想个戴罪立功啊?没门,我已经问过了,我出去这段时间,就你认的字最少!明天再收拾你!”
“啊?”林胜顿时蔫了。
“后来,我就发粪涂墙了!天天回来练字,阿耶可以给我证明!”
等庄平安生硬地点点头之后,庄闲一伸手:“好在小子天赋异禀,才三个月就练就一手漂亮的楷书!嘿嘿,我还凿壁偷光、悬梁刺股、闻鸡起舞……呵呵,那是假的,小子是神童啊,只要花一点点心思就能融会贯通,现在夫子都不强令某去上课了……”
那些童子军一个个瞪圆了眼珠,好像吞了翔一样。
庄闲肚子里乐开了花。
“俗话说的好,一个神童的诞生,必须付出九成九的汗水,然后还要有一丁点的天赋。没办法,小的天赋稍微多了一点点。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小的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成为了神童,谁也不敢小看于某。现在想来,苦是真苦,不过会读书,读好书之后,香也是真香。”
众人鸦雀无声。
这是忆苦思甜?还是炫耀你是神童呢?
庄闲摆摆手:“大家也用不着鼓掌了,现在谁上来说说自己?”
谁鼓掌啦?
众人面面相觑。
看没有人,庄闲随手指了指一个年轻胡奴:“就是你啦,说说看,你是从哪来的,我记得你是跟着我从高原来的,这现在的日子和过去的日子相比,有什么区别?别害怕,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好了!”
那个胡奴少年腾腾腾走上台,学着庄闲拿起了铁皮喇叭。
“小奴是……是……南山党项没藏氏的小石头……三岁时被白驼山主的部队掠来小积石山,卖给了山下的尼山部,那时候我还有姐姐和俺娘……后来姐姐被主人叫去帐篷,后来就没回来,听说是献给了一位大人物,被他带走了……”
连庄闲也没想到,这个不怎么说话的胡奴居然有这么凄惨的经历。
“不过三天后,同伴告诉我,不远处的白石滩上有具被野狼啃过的女尸,我去看了,果然是姐姐,当晚我就拿着刀子悄悄去了主人的帐篷,没想到他早知道了,还把我娘给抓起来脱光了吊在那里,等我冲进去,就被抓住了,看着好多人……呜呜呜……”
这个胡奴居然哭了起来。
“主人没杀我,将我……阉了,卖给了寺里……好在我被送到佛主身边伺候,这才过上了好日子……吃上了饱饭,还给我骑马……我会用我这条命来保护好佛主!”
说完,他直接趴在地上亲吻庄闲的鞋子。
庄平安等人都石化了。
他们以为这些人是庄闲从高原上买回来,或者救下来的奴隶,没想到他们居然是佛徒信众,是来服侍庄闲这位“佛主”的。
这也太……玄幻了!
庄闲尴尬地笑笑:“下一位是谁……都不想来说吗,那就是你了!”
他指的是一个厨娘。
那个中年健妇站起来:“俺来说就俺来说!”
她站到台上:“俺叫魏淑芬,来自山南道汉中……前年俺们那里闹兵灾,一伙溃兵冲进了俺们村里,杀人放火抢东西,俺妹子回娘家没走脱被祸祸死了,俺男人也被打死了,俺抱着俺那个才满月的外甥女,还有俺小儿子躲在柴垛里没敢吱声,不过因为捂的时间太长,俺外甥女傻了……等我出来,俺家就剩俺跟两孩子了,就来了长安!”
台下已经有人泣不成声。
健妇倒没哭:“哭啥,哭了俺们家人也活不过来,俺现在想好了,等俺儿子长大了,就让他娶了他表妹,不管生个啥,俺都认……这日子还不是要一天天过,俺每天就干完活就去捡蛋,有时能捡上好几个,就给俺家孩子吃一个,一人一半,等他们长大了成立一家人,一定会孝顺俺,俺相信俺家的日子会越过越好。”
大家都听得连连点头。
不过健妇话锋一转:“就是有件事,俺要吼一嗓子:贾老六,别一天到晚想摸进俺家门,俺看不上你这个棺材瓢子,都快入土了,你想啥呢?俺不打算找男人了,就你贾老六,还真不如一根萝卜……”
噗……
一个猥琐的瘦小中年男人在一片哄笑声中夺路而逃。
庄闲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他也笑疼了腰,都忘了主持下去。
不过没让他失望,有人主动站了出来,还是杨平路,就是南庄负责治安的那位老兵。
他直接向身边的柳文敢深鞠一躬。
“某明白少庄主的意思了,之前是某错了。某不应该为了一点点的小事跟你计较,不仅耽误了壮丁的训练,还连累你被人看不起,都是某的错,要打要罚某都认了!”
柳文敢一时有些懵圈,他没想到杨平路会来这一手。ωωω.χΙυΜЬ.Cǒm
他连忙撑着桌子站起来:“算了算了,某也有错!”
主席台另一边有个人站起来说道:“不能那么便宜了他,你的腿伤成这样了,怎么能算了呢,必须要他家赔……就赔一头五花猪仔好了!”
啥?
这时另一个女人也不乐意了,一把揪住她:“柳家的,你要不要脸啊,难怪你撺掇你家老柳对付俺家男人呢,原来是你还不死心,想要弄走俺家的小猪啊……”
两个女人撕打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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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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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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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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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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