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除了明黄,最尊贵的颜色是紫色,一般人根本不能用,也用不上,因为紫色的颜料非常难搞,弄不好就变成不伦不类的粉紫,女里女气的,根本不符合当下的审美。
不过等武后临朝,就不一样了,面首大量出现,不男不女的男人大行其道,粉紫也成了潮流……
祥瑞的话,像白骆驼、白鹿什么的,都不稀奇了。
庄闲也不多废话,直接拉下了麻布,露出两头“祥瑞”的真容。
这下,在场的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因为这两头雄健的牦牛居然是金色的。
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毛色呢?
李二直接上手,他生怕是染的。
“这是什么牛?”
庄闲答非所问,幽幽说道:“李大掌柜,你也姓李,保不齐就是皇族,也是老子的后裔,你居然不知道老子西出函谷关,就是骑着金牛出去的吗?”
李二的眼珠直接变成了乒乓球。
他心中狂吼:怎么可能?我这位正牌老子后裔还没有你这小屁孩清楚吗?明明是青牛……
不过李二无力地发现,周围的人都傻愣着盯着这两头牛,他自己也拔不出眼神来。
因为这两头金牛太漂亮了。
庄闲嘿嘿冷笑:我一路派了人专门服侍它们,容易吗?
这两头牛是高原特有品种,非常稀少,偶尔在一个部落附近被发现,一个行商用七头这样的金丝牦牛来换取蓝海的铁料,庄闲看到之后选了一对最漂亮的公牛,准备当成祥瑞去拍皇帝的马屁。
一路上都悄悄藏着,刚才才命人从牲口群里牵出来,拾掇好。
祥瑞什么的,其实一个要新奇罕见,像什么长颈鹿之类的,难得一见的动物到了中原自然就成了祥瑞,金丝牦牛在高原都非常罕见,当然是祥瑞。
庄闲不怎么当回事,就准备拿出来糊弄人的,所以才编造了老子出关骑乘金牛的说法。
他相信李二只要不傻,就会认同这种说法。
青牛太普通了,除非是会变身的牛魔王。
金丝牦牛就不一样,不仅外观极美,体态优雅,而是温顺。
杜如晦等人都围着两头牛摸个不停,赞不绝口。
老子,名李耳,是和孔子齐名的“圣人”,所以李唐立国之后,奉李耳为祖先。
所以唐皇被称为“圣人”。
此刻是贞观初年,李二年富力强,还没后面那么昏聩,所以“圣人”这个称呼还没有流行起来。
不过李二是极为重视李耳这位“祖先”的。
庄闲这两头祥瑞真就戳到了他的心坎上。
“那个……我是这样打算的,献祥瑞的呢,不是我,而是我家阿耶阿娘,庄平安和姚氏,我想请封的也是他们,小子年纪太小,就不出这个风头了!嘿嘿,姚氏能给我阿娘弄个诰命,那就完美咯!”
庄闲满含期待看着程咬金和李二。
程咬金心里只有一个大大的“服”字。
李二却是感动了,这是个好孩子啊,至纯至孝,他都差点脱口答应下来。
杜如晦再次目光凛然看着庄闲。
这么小就知道进退,非常难得啊。
而且将功劳让给父母,又再次戳中了李二心中软肋。
要知道,李二上台可是将李渊搞成了太上皇,将太子和王弟圈禁,可谓是名副其实的“篡夺”。
得位不正,必遭诟病,这是李二的心结啊!
果然,李二答应了:“我一定想办法促成此事!”
杜如晦心里叹息一声。
给庄平安夫妇封爵采邑不是问题,不过庄闲这个小妖孽却再次淡出人们的视野。
他这是打算潜龙在渊吗?
随后李二就催促庄闲拿出更多的蜜丸来救治军中伤员。
庄闲也提前派人将两头金丝牦牛先送回庄家。
程咬金二话没说,直接派程处嗣带了一百人随行保护。
三天后,大军中一百多名高原反应严重的军士都被治的七七八八了,大军才再次上路。
一路迤逦,回到了陇西。
因为吐谷浑事了,现下也不是发动战争的好机会,所以各路大军都安排回去。
右武卫也不例外,进行了换防之后,牛进达正式成为陇西左师的将主,另外再训练一支三千人的骑兵,程咬金带着余部护驾回长安。
庄闲坐在马车里,身边小七给他嘴里塞着葡萄和无花果。
他怀里抱着一头小小的白色羌猎梗。
之前那只母狗已经生产,产下四只幼崽,就留在了蓝海部。
这只命运多乖的白色羌猎梗就被庄闲带了回来。
别人不清楚,他却是知道的,这就是最尊贵的护教神兽。
小七也知道。
这种传说中才有的犬只,就一直是在她的呵护下才没有夭折。
不过庄闲也给它特制了狗粮。
是一种小饼干,又香又脆,经常被小胡儿偷吃掉。
庄闲索性多做了很多,散给带回来的三十户胡奴。
他没带汉奴回来,因为这对他们不是好事情。
虽然回到了故土,可是他们的身份还是奴隶,他们这辈子都摆脱不掉这样的标签,哪怕庄闲给他们脱籍也没用。
倒是胡奴无所谓,本来就卖的满长安都是。
这些胡奴家庭都是庄闲的私产,生杀在握,所以根本不怕他们做什么。
那些小胡儿跟着庄闲已经会说一些汉话,他们也将庄闲视作主人,跟着马车嬉闹着,充满活力。
这小家伙,都是小七的徒弟,将来就是庄闲的死士。
七天后,大队途径金城,庄闲特意打听了一下,金城上下换了很多人,之前的凶案一点痕迹都不存在了。
金城还是那样雾霾严重。
左志远等人之前栖身的沙洲上多了几个陌生人,一问之后才知道,之前的那些逃奴听说都去了长安……
再一日后,视野里已经能看到长安巨大的城郭。
小七小声问道:“不知道老爷和主母会不会很凶啊?”
庄闲扭她一下:“别犯蠢,你又不是……算了,你还是赶紧让后面的人换衣服吧!”
到了这里,庄闲就该和大军分道扬镳了。
他故意走了一条远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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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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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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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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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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