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蛋,亏大了,二百缗一匹马呢!”
林胜更不爽,噘嘴道:“闲哥儿,那匹马可是我看中的!”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但愿那贼秃能记得我,唉,早知道应该跟他换一匹!”
林胜顿时眼睛一亮,相对于白马,他跟眼馋那匹大马:“那我去换……”
啪!
“笨死了,换个屁啊,你当人家和尚都是傻得,他们都是一些不劳而获者,最会占便宜了,哪里会肯跟你换,你别不信,我猜那匹大马也是他们找冤大头捐出来的!走啦走啦!送出去的东西还想要回来,你傻不傻啊!”
林胜嘟哝道:“我傻,还不是给你打傻的!”
两个人刚走,一家布店的帘子后面就走出来一个咬牙切齿的盛装小娘。
她掐着自己瘪瘪的荷包,气呼呼说道:“我像冤大头吗?”
身边的侍女低下头不敢作答,她心说:奴早就劝您不要捐钱了,谁让您色迷心窍呢?
锦衣小娘看着打闹着远去的背影,对侍女说道:“让黄德功查查他倒是是谁?”
侍女为难道:“黄公公再查用千里镜偷看您的登徒子呢,都已经有点美目了……”
锦衣小娘怒道:“他就是那个小滢贼!”
“啊?”侍女一下凌乱了。
这么好看又神气的小郎君怎么会是滢贼呢?
“就是他,化成灰本公主都认得!”
庄闲可不知道,他已经暴露了,而且还被这位丹阳公主给惦记上了。
其实惦记他的人可不止一个。
远在数千里之外,一个荒芜的山坡上静谧无比。
一个车队正雄山坡下通过。
这支车队有一半是妇孺,另一半堆满了各种物资,护卫他们的是一百多名异族弓骑手,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有甲,还都是破破烂烂的那种皮甲,随意绑了一些铁片之类。
为首的是个大胡子,身上披着半身铁甲,也是残破的,上面刀砍斧劈的痕迹清晰可见。
走到谷口,首领一挥手:“停!”
“埃斤,有埋伏吗?应该不会啊,我们的侦骑在三天里将周围都搜过了好几遍啦!”
“我总觉不安……”
“放心吧,我的人还在山坡上呢!”
手下指指坡顶的一个灰点,那是一座帐篷。
帐篷之前站着的一个穿着皮袍的男人立刻挥挥手。琇書網
手下嘚瑟道:“没问题的!这里地势开阔,视线之内几乎无处可藏,除非他们藏在地下三天三夜,还要不吃不喝!”
首领这才让队伍继续前行。
山谷其实并不很长,也不是什么险地,只不过在这周围都是戈壁荒滩的地方,谷中有一条短短的溪流,汇成一汪清泉,所以才成了必经之地,尤其是像他们这样大队人马,人嚼马饮,能遇到一处水源地是难能可贵的。
果不其然,前边就是水源。
“戒备!”
护卫们散了一半出去。
首领再次喊道:“休息!”
一片压抑的欢呼声过后,剩下的人开始忙碌起来。
支起了数个帐篷,有些骑士需要休息,有些女眷需要换洗。
更多的女人已经开始准备埋锅做饭,这些天来一直颠沛流离,哪有时间吃一口热的汤汤水水。
休整过后,整只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首领也换过一身素色便装,在帐篷里吃着半只獭兔,喝着酸涩的劣酒。
一年前,他可是高高在上的梁王家三王子,锦衣玉食,夜夜笙歌,可是现在呢……
父亲被叔叔砍去了脑袋,他并不怪叔叔,为了能让更多的人活下去,要是他说不定也这么做。
可是母亲也被乱军杀死,还有他的那些年幼的姐妹和嫂子们……
这都要怪……
怪大唐吗?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的道理他也懂,可是父亲不停人劝,执意不愿投唐,反而勾结了突厥,父亲说是为了大隋,为了义成公主,为了铲除叛逆,还是为了自己的梁王小朝廷?
这本糊涂账又能怪谁?
就在他准备倒头睡下的时候,突然一声脆响,似乎是什么人踩碎了石片……
就在刚才,山坡上的土突然松了,钻出来无数的泥人。
正想发出警报的异族探子,已经被割断了喉咙。
一个大脑袋坐到了帐篷里。
赫然是程咬金,他的身边站着一群校尉,其中就有程处嗣和尉迟宝琳。
“特娘的,终于等来了这帮孙贼,程叔?”
程咬金没搭理他,掏出一个纸包,大口咬了下去,然后美美喝上一口清冽的泉水。、
“舒坦啦,在这地下活埋了好些天,真不容易啊!”
发出这样慨叹的时候,他再次看向了手中的压缩饼干。
这玩意真好啊,除了吃急了有些划拉嗓子,其它都没毛病,每个人带上十来块,只要有水,真的能扛半个月。
而且这玩意还能给马吃,马儿嚼得那叫一个欢畅,比吃鸡蛋和青豆都喜欢。
最重要的是它不贵!
怎么算都很便宜,更何况都不用民夫送上来,随身就能带着走,比干烙的饼子强多了,还特别耐饥。
程咬金缓过来,凶神恶煞道:“杀下去,奈奈的,老子都特么臭了!”
他闻着自己身上的屎尿味,都很嫌弃。
士卒们都是偷笑,互相鄙夷。
谁让他们都在这里潜伏了好几天了呢?
吃喝都在土坑里,屎尿自然都在裤裆里……
上千名杀神,狂奔而下,最先接敌的马场,程咬金等主将是过来抢夺马匹的。
其他人四面合围。
这三四百名梁师都的余孽,今晚一个都跑不了!
程咬金带着右武卫精锐在陇右一带,主要任务就是搜寻梁师都的残余,隔绝他们逃亡高原的途径。
每每要追上他们了,却都因为没有补给只能退回驻地,心里憋屈得很!
而梁师都余孽有一大半是突厥人和杂胡,他们在戈壁荒原的生存能力抢过程咬金他们不知道多少。
现在终于大功告成。
程咬金心里咆哮道:终于不能在这里吃沙子了……老子要回长安……再吃一顿板鸭……娘的,老子还要更多的压缩饼干……庄家小子……
他心里一阵愧疚,要知道之前程府的管事可是抢走了庄闲的生意,他老程又白拿了庄闲很多的压缩饼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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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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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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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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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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