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面中的当事人也都傻眼了。
李唐认了老子李耳做祖宗,自然是倾向道教的,唐初佛教并不受到重视,所以普通人对僧侣也是如此态度,但是毕竟是通“鬼神”的宗教人士,怎么可能当面骂秃驴呢?
也就是林胜这种二货做得出来。
黑脸和尚顿时脸更黑了,挥舞着钵头大的拳头就想打人。m.xiumb.com
明眸皓齿盛装的小美女也被说楞了,一时捂着肚子狂笑不已。
辩机趁机脱身,他双手合十:“请诸位女施主不要戏弄小僧了,小僧还要给玄奘师叔送行!师叔立下大宏愿,要西行求取真法,正等着这匹马呢!”
玄奘?
庄闲再次一愣。
唐三藏啊!
原来是今日出发吗?
那些小娘见他说得认真也就放过他了。
为首的小娘却对着林胜指责道:“撒什么野,快滚开!”
林胜一听怒了,准备撸袖子,庄闲赶紧将他拉走。
那小娘一看还有同伙,就多看了两眼,突然“咦”了一声。
庄闲暗道不好,捂着脸急忙拐到另一边去。
“唉……等等!那个小郎君,站住!”
庄闲哪里敢跟她照面啊,拉着林胜快速在牛羊之间穿梭着,很快就甩开她。
不远处,那小娘追索无果,跺着脚离开了,还招呼了同伴,似乎义愤填膺地说着什么。
庄闲脸色尴尬,暗自庆幸。
林胜还在嘀咕:“闲哥儿,你拉我做什么,那一群小娘忒凶了,不教训教训怎么行?我爹说了,女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庄闲翻个白眼不搭理他。
看样子以后长安要少来啊!
那个小娘乍一看没认出来,后来笑靥如花的样子。庄闲突然想起来,那天在黄家用望远镜打个照面的贵女。
虽然隔得远,不过偷窥被她发现,她也用了望远镜,而且还是倍镜高的货色,庄闲知道她一定是看清了自己样貌的。
被抓住罪名就大了。
庄闲忧愁起来。
要查出自己,其实很容易的,找到黄树新家再逼问他就行,不过好像黄树新那边没有坏消息传出来,那就是最好的消息。
很快,庄闲就再次遇上了两位和尚。
庄闲感觉辩机和自己差不多岁数,不过俊美的有点过分,要是搁现代说不定也能成顶流,因为他很娘,戴着长发发套都不用化妆!
一位大胡子胡商正向他们推荐自己的马。
“小师傅,这可是我从昭武带过来的宝马,能够跨越沙漠,你看看还这么健壮,比他们的马可是高大得多,卖一千缗都是亏的,就刚才某个侯爵家的管事还想要呢,他身上带的钱不够,所以回去取了,不过要是你们要,我可以先卖给你们,谁让我也是来自佛国呢……”
胡商胡须上还沾着饼屑,说话间不时喷出来。
黑脸僧一脸嫌弃地用力把辩机往后拉。
不过辩机却是不自觉地往前凑,还伸出手去摸胡商身后的红褐色大马。
此马的确雄壮,而且脑袋非常大,蹄子也粗壮,的确是难得一见的好马。
辩机越看越喜欢,只不过一千缗超出了“预算”很多。
他倒是舍得,拎着钱袋的黑脸僧不舍得啊!
最后,辩机还是被黑脸僧拉走了。
两僧正好和庄闲两人擦肩而过。
庄闲多看了两眼辩机,黑脸僧就一脸警惕地挡住了他的视线。
倒是辩机认出了林胜,特意行了一礼。
林胜才不搭理和尚呢,他看中了边上的一篮子胡饼,看上去还热腾腾的,于是有点跃跃欲试。
不过很快就扭捏起来。
庄闲顺着看过去,原来卖胡饼的胡娘有着一双栗色的大眼睛,非常灵动和可爱。
她看到有人看着自己,以为是要买胡饼,直接拎着篮子跟上来了。
林胜一噎,扯扯庄闲,想让庄闲解决这“麻烦”。
“喜欢就带回家啊,就是个胡娘,有什么了不得的?”
大唐人有着天然的优越感,这种杂胡连奴婢还不如,丝路通了之后,一车车的胡娘跋涉万里来长安,至少一半会死在路上,或者被马匪劫走。
即使到了长安,最后善终的没几个,绝大多数都默默死在某个权贵家的花园里,或者沉尸在长安的河道淤泥里。
能够带着钱财回去嫁人几乎没有。
饶是这样,还是前赴后继的来。
林胜喜欢她的漂亮,却对她的身份并不尊重,所以他把庄闲的话当真了。
“可是,我爹……他不会骂我吧?家里多一口人吃饭……”
庄闲扑哧笑出声了,伸手就是一击。
“啪!”
“别想了,林叔才不会让你娶个胡娘呢!贾婶子家的二妮才是你要娶的女子,林胜早准备去下聘啦!”
二妮?
林胜第一次听到这个噩耗,整个人都傻傻的。
他脑海里顿时出现一个满头稀疏黄毛,身子却很壮实,还豁着一颗牙的小姑娘。
那真是野生的结实妹子,大冬天母女两被庄闲领回来的,贾婶都奄奄一息只能喝粥,这小姑娘一口气吃下去五个大白馍。
当时就有几个家里有小子的老兵想要认下娃娃亲。
这么活泼敦实,自然是庄户人家最好的儿媳妇。
要不是庄闲是读书郎,庄平安都想横叉一杆子。
庄闲也是刚听说林叔要给林胜结亲的事情。
林叔这么怕说好的儿媳妇被人截胡啊,要不然林胜才十三,二妮才十一,怕是还没及笄,哪有这么着急的。
林胜呆了一会……
庄闲还以为他会嚷嚷着反抗,没想到这货哼哧哼哧就问了一句:“闲哥儿,你没骗我?”
“没啊!”
“也行吧,我听我爹的!他虽然不是我亲爹,不过他不会害我!”
庄闲也没想到他这么有觉悟,很欣慰地拍了拍他。
两人很快就买好了五匹马。
原本卖马的胡人还以为两小孩是逗他玩,没想到林胜上去就是一耳刮子。
“怎么跟我家少爷说话的?我家少爷姓庄,秦渡庄家,知道不!还是神童!”
知道庄闲是大户人家,还是读书郎,胡人秒怂,不仅乖乖卖了马,而且还塞回来百来个大子讨好林胜。
林胜转头就拿着“横财”给庄闲和自己买了五个胡饼。
胡娘的眼睛一下变得弯弯的,忽闪忽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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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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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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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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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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