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的长安,已经那是世界的中心,全球最繁华的都市。
同样这座长安城也是东亚诸国城市建设的典范,诸如倭国平城京之流都是仿照长安城建造的。
这时空的长安更加繁华,原本南城一带还有大片空地和丧葬坟区,现在也是挤挤挨挨的,城郭外面还有几处町。属于自发的聚落和集市。比如安化门外,就住着近十万人。
不过在庄闲看来,这就跟贫民区差不多。
而长安城内则是满满的一百五十余万人,几乎占据着大唐关中三分之一的人口。
此时已经华灯初上。
“大郎,要不咱们先找家店吃个饱?”
林胜抚着瘪瘪的肚子,眼珠已经在瞄两侧的街坊,想要找个酒肆食铺。
他跟着庄闲赶路过来,早就饿坏了。
之前他就嚷嚷着要在城下町里吃饭,庄闲没答应。
现在庄闲还是一句:“不行!”
“大郎,我都饿的走不动道了……”
林胜心里埋怨着,长安一百零八坊,不是随便哪里都有店铺的,主干道两侧更多的是坊壁,一连走了几个坊,愣是看不到一处店铺门面,林胜探头探脑的,都快把大脑袋伸进坊门里。
“你可小心了,别让武侯们觉得你鬼鬼祟祟的,他们要过来盘问,可一时半会不会放你出来。”
庄闲忍不住恐吓他。
其实这是南城,住的基本上是草民,连个衙门都没有,自然管理也弱,那些武侯和不良人都懒懒散散的,才懒得看他们呢。
林胜抬眼一瞧,正好看到一处箭楼一般的建筑上倚着几个汉子,穿着皂衣,带着腰刀,眼神凌厉,扫视着街坊各处。
他不禁心生畏惧,缩着脑袋不敢再抬头。
一路走去,好几处坊壁都塌了,也没人修一下。
破损处其实多是故意搞坏的,里面就是一个个小小的市场。
食铺是少不了的。
正值晚饭时间,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炊烟。
又过了两个坊,来到了目的地。
这是通轨坊,都是破房子,南边是专门收养孤儿孤老、停放无名尸体的归义坊,北面是永平坊,倒是已有学楼台宅院,不过还是有凄凉阴森的感觉。
庄闲带着林胜没走坊门,而是直接进了一处破口。
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空场,稀稀拉拉几十人个,五六个摊位,其中两个是食铺。
庄闲突然冲着左边嗅嗅鼻子,乐了:“咦,还真搞出地锅鸡了?”
走近一看,果然是地锅鸡。
三五个人围成一堆,中间是砖石垒起的简灶,上面架着一个粗陶瓮,里面是浓浓的鸡汤,漂浮着大块的鸡肉,鸡头鸡脚鸡杂都有,还有好几种野菜,壁沿上贴着湿面饼子,一半浸在汤里,一半烤的焦黄,旁边还有一个篮子,放着可以添加的野菜。
五堆人五口瓮,也不全是地锅鸡,还有两锅是鱼虾,味道一样浓郁。
庄闲主仆走进来,几乎让在场的人都侧目。
因为他年纪小,又很帅,更重要的是他穿着正经的衣冠袍服。
怎么看都是富贵人家的小公子。
身后的林胜也不赖,一身窄袖麻衣,妥妥的家丁,仆从。
食铺的老板是个留须的中年汉子,连忙上前行礼:“这位公子,来此处是?”
庄闲打量了一下他:“有单独的地方吗?我要请人!最好能看到山岗,能吹到清风。”
老板一愣,突然看到庄闲撩起了下摆,露出来的一个配饰,眼瞳顿时一缩,神情变得柔和很多。
“有的,有的,请跟我来。”
庄闲瞥了一眼周围,跟着进了一处破房子。
里面蹲着十来个半大小子,穿得破破烂烂,跟乞儿似得,正围着一口大铁锅,汤汁里翻腾的赫然是青蛙。
林胜站在外面抓耳挠腮的。
“你留下看着牲口,给你专门弄个小锅子!”
庄闲这么一说,林胜傻笑起来。
“好咧!”
庄闲冲着老板使个眼色。
老板立刻叫过来两个乞儿,让他们给林胜准备一口小锅。
而他则继续带着庄闲进里屋。
里面几间破屋子,不是养着鸡,就是养着羊,走到最里面,是个屠宰间,有个后门,门外就是一条小河,又脏又臭。
河边还有一排大树,庄闲观察了一番,发现这里居然是个观察死角,正好避开了武侯楼的监视。
老板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块木板,架在河上,两人迅速过河,收起木板。wWW.ΧìǔΜЬ.CǒΜ
这里又是一番风景。
看着天壤之别,拐过一处围墙,里面别有洞天,赫然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废园子。
老板解释道:“这原本是息太子部将翊卫车骑将军冯立的住处,他绞立决之后,家人也都搬回了老家,就废弃了,前些年我们占了里,以避风雨!”
冯立?
庄闲内心唏嘘一下。
这时空虽然也有玄武门之变,不过杀戮很少,也没有开创“大唐皇权更迭兄弟自相残杀”的“先例”,虽然李建成和李元吉现在还圈禁着,不过还是杀了一些“冥顽之徒”的。
其中冯立就是一位。
玄武门之后,尘埃落定,其他人都认命了,唯独这位冯将军居然连续两次组织死士想要救走李建成,还想要绑架李二换走李建成,落败后被杀。
和另一个时空截然不同。
庄闲不禁有些惆怅。
这货脑子有病啊,就跟唐吉坷德一样。
冯家废宅占地很广,不过经历过刀兵和焚毁的痕迹非常明显,其中主楼已经坍塌了一半。
天色已经暗下,废墟里傀影憧憧。
隐约闪出一道人影,轻声吟哦:“他强任他强,清风抚山岗。”老板一叉手,应声道:“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
“来客是……”
没等这人叽叽歪歪,前面就冲出来一群半大小子。
为首是个虎头虎脑的家伙,七八岁的样子,直接扑到庄闲面前,噗通跪下。
“恭迎帮主!”
呼啦一下所有人都跪了下来。
帮主》庄闲差点没晕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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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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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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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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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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