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大唐做咸鱼>第12章 私设武装
  程处嗣看着庄闲。

  这个十岁出头的小书生,怎么看都唇红齿白,不像是会挣钱的样子,各自更是只够到自己胸口,身板更别说了,才堪堪有个男人样子,削肩细腰的,扮女人不定比自家媳妇还好看。

  可是就这么一个人,居然能被塾师说成神童?

  也是这么一个人掌管着几百人的小庄子,每年能挣数万缗。

  要知道一缗几百枚铜钱,数万缗两架大车都装不下呢。

  他是怎么做到的?

  就靠那些鸭八件,还有鸭子?

  柴家也不傻,一只杀净的肥鸭最多五文钱,倒要喂大半年,再多的鸭子想要挣上万缗,谈何容易!

  程处嗣不好意思打听,更不好意思直接答应投献的条件。

  他此刻就好像揣着一个宝贝,急于想要回家问人。

  程咬金是不管这些的,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崔氏管,外头的生意也由堂舅管着。

  程处嗣这位小公爷还真不敢贸然答应庄闲。

  头痛的事情交给别人,程处嗣很快就没心没肺跟庄闲喝酒。

  庄闲借口年纪小不喝烈酒,喝得是甜酒。

  柴云瑶和小丫鬟也能喝,不过很快就喝多了,被庄家大娘抱去小憩。

  来客人都交由当家的庄平安和读书的庄大郎父子接洽,庄家大娘只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庄平安夫妇的做派很传统,庄闲穿越过来后也无意改变他们。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对这对可敬的便宜父母尊重而敬爱。

  前世的一切经历这么多年,庄闲已经忘的差不多了。

  他穿越来时,从一个中年汉子变成幼童,极度的不适应。

  那时候,庄平安夫妇以为他落水后患了惊惧之症,四处求医,求爷爷告奶奶的,还差点卖掉庄子筹钱,就是铁石也被焐热了。

  自此庄闲抛却了对前世的念想,真正把自己当成了他们的独子。

  一改之前懵懂顽劣,变得“早慧”,让这对没什么见识的小地主夫妇喜出望外。

  他们质朴地以为是往日的勤勉本分感动了神佛,还特意去秦岭山麓的净业寺还愿。

  后来每年都会去。琇書網

  庄闲八岁之后开始接手庄子的产业,说服父母搞白羽鸭养殖业,二年多就变成现在的样子。

  虽然这庄子是庄闲的心血,又何尝不是庄氏夫妇呕心沥血一点点做出来的?

  庄闲不过是动动嘴,做事还是庄平安夫妇以及三十六个老兵以及他们身后的家庭所为。

  将烤鸭生意卖出一千缗,庄平安第一个念头就是给老兄弟们娶妻。

  所以庄子里多了很多庄闲的“从弟从妹”。

  私底下,那些老兄弟都吧庄闲当成家主看待。

  初唐不禁奴隶,这些老兄弟以及后来招募的难民虽然都是良籍,可是内心深处都把自己当成家臣和家奴,自然庄闲的这些“弟弟妹妹”也就是家生子。

  庄闲也知道,不过没戳破。

  来到这个时空,他单打独斗是不可能的。

  这些家人就是他的依仗。

  虽然勾连了老柴,现在还想投献到程家,不过要真被柴家或程家欺负了,庄闲第一个不答应。

  他邀请程墨喝酒,其实也想打听一下程家的内情。

  根据那些演义和史书,程咬金是个憨货,是这个时代顶尖勋贵家族的另类,算是比较好说话,容易打交道的。

  庄闲的酒量再好,都不可能好过程处嗣,很快也沉沉睡去。

  程处嗣走出屋子,扫了一眼,三名亲卫都从隐藏处站出来。

  他一挥手,三人又躲了回去。

  程处嗣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这座不大的宅子。

  乍一看和普通乡间殷实人家的宅子差不多,不过还是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比如后厢和屋顶上多了两个大水缸,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关中人家,大多数也是起的平房,屋顶上就是晒场,夏夜也可以在屋顶上吃饭,唯独没人在屋顶上放水缸的。

  还有烟囱也与众不同。

  程家早年是在老家就是大地主,爷爷还是隋朝的官员,家里不愁吃穿,不过河东百战之地,民风彪悍,程咬金在外征战,程处嗣兄弟两是程咬金发妻孙氏带大的,可没少吃苦,跟农民没什么两样。

  他一眼就看出来,庄闲家的农户几乎个个都跟小地主似得,庄闲家的院子跟其他人家的没多大分别,也就是说,这庄户们住的跟主家差不多,而且家家户户都有单独的粮垛。

  更奇怪的是,这些人家家里人口众多,还有人走来走去,看着像似有仆佣。

  难道说庄平安庄闲父子把这些非亲非故的老兵都当成亲戚相待?

  这在程处嗣的认知里,根本不可能。

  即便是程家的家将也都有尊卑之分。

  家将就是家将,跟下属不一样,他们连命都是主家的,自然没有什么私产,一家一当都来源于主家的赏赐。

  吃穿用度都是如此,自然也就用不着家家有田地粮仓。

  另外一个,程处嗣感觉这庄子里小孩子多了些,女人更多。

  难不成这家家都是三妻四妾?

  倒是庄家,除了庄平安夫妇之外,只住着门房一家三口,男的是个独臂,守着门户,女人是厨娘,一个黄毛小丫头在屋里头,感觉像是丫头,不过也不见来服侍,倒是和柴云瑶主仆玩得不亦乐乎,就是一个疯丫头。

  庄闲也不管她。

  程处嗣出门之后,更是看到数十个不足五六岁的孩童跟在鸭群后面打闹玩耍,七个带队的大孩子屡屡训斥他们,这些小屁孩居然像军伍一样列队,拿着木刀木枪玩打仗游戏。

  几乎没什么青年男子。

  就三十多个半老头,还都是老兵。

  再有就是十来个老头老妪,满庄子的转悠,看到什么不顺眼的就随意做些什么。

  其他人应该都在那个大作坊里做事。

  太诡异了!

  这种庄子要是遇上劫匪,还不是被人一窝端了?

  就在程处嗣胡乱想着的时候,一队人出现了。

  七名护卫,护着一辆黑色马车横冲直撞冲进庄子来。

  很快就被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十名老兵拦下来。

  驽马在棍棒刀尖下差点受惊。

  马车被逼停之后,跳下来一个中年男子,两撇小胡子,一身锦袍,眼神阴翳,开口就是:“什么人,敢在京畿私设武装?给我拿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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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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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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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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