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你这是作弊!”
……
于正命人押着那十个贼返回都督府,一路上,十个贼大喊大叫,一边怒骂着于正,一边喊着不服。
“不服是吧?来人啊,将他们身上的厚衣服扒了,看他们还服不服?”
于正话音刚落,一众士兵立马上手,将这十个贼身上所穿的羊皮给扒了下来,这更令他们叫苦连天。
于正没理他们,又将他们丢回那个还没来得及修补的牢房里。北风从那洞里飘进来,更是冷得这十个人瑟瑟发抖。
“不服是吧?看到你们挖的那个洞没有?那个洞我就不补了,如果谁天黑时还没逃出都督府,那你们就得给我跪下喊于大人!”
“你休想,有种就把我们杀了。”
“人可欺,不可辱!”
“你还不如去死!”
……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于正,连那些兵都一样,他们都在心中暗骂:这混蛋不知道大人代表着什么?
唐朝称呼人的方式比较特别,比如:阿翁专指爷爷,父亲、耶耶、哥哥、大人专指爸爸、长辈,阿郎专指家主、主人,阿兄、兄长专指哥哥,贤弟专指弟弟,阿母专指奶奶,姊姊、阿娘、娘亲专指妈妈,阿姐专指姐姐,郎君专指男子,小娘专指妹妹,娘子专指年轻女子……
于正这是要逼这十个贼认爸爸呀,又怎能不让他们愤怒?
老半天后,于正才想起这时候对人的奇怪称呼。随即讪讪笑道:“对不住,称我为首领吧!”
众人见他道歉了也不再出声,一个个堵着一肚子气,将头转到一边不说话。
于正向叶飞打了个眼色,就欲转身出去,却被叶飞给拦住了。
“于兄弟,这怎么行?将他们关在这地方,咱们前脚一走他们后脚就溜了,要不咱叫兄弟们把那洞给堵起来。”
于正笑了笑,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然后转身走了,叶飞也将羊皮还给了十个贼,一脸狐疑的安排去了。
于正回到他所住的院子,这地方和大牢只隔了一道墙,但要去大牢却要绕一个大圈才到。他一回来立马将酒坛放在火炭上烘烤,这些只有七八度的浊酒,不烤一下根本没法喝,也更不可能有香气飘到大牢里。
有了酒没有菜怎么行?
他又匆匆的赶往厨房看看都有啥菜,这时吃的基本上都是炖菜,也就是将切好的菜全倒进锅里,放进各种香料、油、盐等,炖熟了就吃。
这种炖菜跟印度那种糊糊差不多,不同的是,中国的菜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已经从炖菜变成了炒菜。而印度却一直没变过,堪称美食界的泥石流,看着就没有食欲。
可当于正到厨房时,别说炖菜了,连青菜都没有,只有一缸缸腌得乌黑麻漆的咸菜。
但这可难不倒他,只见他在菜缸里掏了掏,掏出了一大把菜来,这是唐朝最普遍的菘菜,也就是后世大白菜的祖先。他将这些菜洗干净切碎,再找来几个鸡蛋打出来备用。
劈柴烧火,起锅烧油,油热下蛋,煎至金黄,然后将那切好的菘菜丢进去,用大火翻炒。
顿时,一股异香从厨房里飘出,将偷懒的火头军都给吸引了回来,几个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于正炒菜,口水都流了一地。
于正没理他们,将菜炒好后装入碗中就端出去了,而那些伙头军也跟了过去。菜和酒的香味自然也飘到了大牢里,本就冻得瑟瑟发抖的十个人,再闻到这些味道后,哪还忍得住,也不管那洞外有没有埋伏了,争相恐后的从那儿爬了出去。
“小郎君,你煮的是什么菜?怎的方法跟我们不一样?”跟了一路的伙头军,终于问出了他们心中的疑惑。
于正头也没回,快走几步窜入房中,嘭的把房门关上了。但他还是回答了一句:“外婆菜炒鸡蛋。”
“呀!程伯父,你怎的不吭一声就进来了,那酒给我留点!”于正端着菜回来,却看到程咬金已坐在他房间里喝得热火朝天。
“你烫的这酒忒没劲,还不如你在长安县大牢酿的好喝。你现在已到了幽州城,啥时候再酿那样的好酒出来?”
于正默不作声,他还对程咬金把他关了两个月而耿耿于怀。
程咬金闻到菜的香味两眼冒光,夹了一口还没怎么咀嚼便咽了进去,一脸诧异的看着于正。
“混小子,这菜是怎么煮的?”
“不好吃?”
“太好吃了!好酒配好菜,看来俺带你这臭小子来是带对了,你果然有一手,没令俺失望!哈哈哈。”
于正撇了撇嘴没答他的话,拿过那壶酒倒了一碗,他原以为热过的浊酒,酒度应该也不会变,可这一碗酒下去,差点没把他呛死。
“咳咳,程伯父,这酒可是你从长安带过来的,怎的和以前不一样?”
“俺哪有那闲工夫啊!都被你这混蛋给搅和了!”www.xiumb.com
经程咬金这么一说,于正再细细一想便明白过来。这时候的人喜欢将浊酒放在火上烤,当浊酒里的水分蒸干后,就变成了这时的烈酒,也就二十来度,也没有蒸馏酒香。
于正和程咬金边喝酒边聊着天,将来这里被关两个月的事情都说了一遍,这才解开了于正的心结。然而,就在他们俩喝得醉醺醺时,却从外面钻进一群如饿死鬼投胎的人。
“哇!好香啊!”
“好香的酒!”
“好香的菜!”
……
进来的正是那十个逃跑的贼,他们一进来二话不说,便围到了火炉旁搓着手,还顺势将酒和菜拿起来就吃。没多大一会儿功夫,他们便把酒和菜吃个精光,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只见那假道士和空空儿单膝跪地,向于正抱拳行礼,异口同声道:“我们十人愿意尊姓于的为首领,从此改邪归正,终身受于正节制。”
程咬金惊得目瞪口呆,他不明白,这十个贼为何会认于正为首领。
可他们下面说的一句话却令他豁然开朗,也觉得十个贼说得有道理。
只见假道士说道:“于首领,咱们兄弟都尊你为首领了,是否再煮两盘菜庆祝一下?”
于正气极,一脚踹了过去,怒道:“滚!老子没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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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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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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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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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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