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昏君当道>第566章 攻下天水
  玄甲重骑兵从特种三营炸开的缺口快速通过,涌入主街道,扫清一切障碍,只顾向东,决不让三营长的牺牲白白浪费。

  按照魏国军方的原本的预计,天水城最少可以坚持三天,没想到还不到三刻钟,城就被破了。

  玄甲重骑兵过去后,总攻正式开始,凉军十余万骑兵摧枯拉朽的冲入城中,瞬速登上城楼,控制所有街道,按照原计划,将敌人往洞边驱赶。

  天水将军在亲兵的保护下,好不容易从城墙上下来,然而,满城都是凉军骑兵,他根本就联系不到自己的部将,无力组织起有效的反击。

  “将军,我们护你冲出去。”亲兵视死如归的说道,虽然心里知道几乎没这个可能。

  但他们还是想为将军,最后再战一次。

  “不行!”

  天水将军扬手阻止了他们,“不能这样胡乱冲,但我们中一定要人出去。”

  “记住,不管是谁冲出去了,都不要回头,哪怕是我倒在了你们面前,都不要管我。”

  “一定要赶在凉军之前,把这里消息告诉陈仓守军,让他们提前准备!”

  天水城丢了事小,哪怕天水将近一万魏卒全部战死,那也不算什么。

  但是,陈仓一定不能有事!

  陈仓要是丢了,长安也就危险了。

  一定要告诉陈仓守军,要让他们想办法应付晋军的爆炸,这玩意,再厚的城墙也顶不住一直炸下去。

  巧了!

  徐岩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制定作战计划的时候,他指令重骑兵抢占东门,就是没想放一个人出去。

  一个时辰后。

  天水城绝大部分都被凉军给占领,投降的魏卒已经超过了三千人,还在持续增长。

  但仍旧有小股敌人在顽固抵抗,因此而展开了城中巷战。Χiυmъ.cοΜ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把火烧干净。

  可是,女帝的意思是要实战练兵,难道每次遇上巷战,都要一把火烧干净吗?

  放火烧城必失民心,这也不利于晋国的大一统事业发展。

  徐岩干脆放弃城中的指挥,让各营分散,以十夫为单位,各自作战,他的要求就一个,尽可能的歼灭还在抵抗的魏卒。

  他则带着大军包围全城,跟在一线部队后面,进行地毯式的搜索。

  每一栋房子都不能错过,但不能破坏城中百姓的财产,在百姓没有主动攻击之前,不得伤害百姓。

  其实,天水城中的百姓早在听闻晋军来犯的时候,就已经逃难去了。

  留下并不算多。

  总归是一种麻烦。

  尤其是魏卒化妆成百姓后,躲在民舍之下,真的很难分辨出真假。

  不像晋国,所有百姓都有身份牌,当地政府也都有每个人的信息记录。

  晋国参军人员则会收回身份牌,发放代表军人身份的军戎章,当地政府会把参军人员的资料上盖‘服役’章,将之封存起来。

  等到退伍后再启用,重新发放身份牌,并盖上‘光荣’章,代表着此人曾守疆扩土。

  若是在军中立功,则专门会有人把功勋牌匾和奖金一起送回老家去。

  那些因公殉职的人员(包含军人以及朝廷编制内单位工作者,包含岗位上死亡,任务中死亡,战争中死亡。)也会有专人把抚恤金和相应功勋送回老家。

  晋国军制改革后,参军就变成了一件很光荣的事业!

  话说回来。

  天水将军和十多位随从也化妆了成了平民,他们已经躲过两次首查了。

  虽然暂时来说,没有什么危险,可是他们也出不了城,要等凉军再次开拔,那就一切都晚了。

  “你们听我说,晋军中有人认识我,我不能跟你们一起走了,你们也得分散,别因为一个人暴露,导致全军覆没。”

  “我看凉军这架势,并不急于攻打陈仓,他们肯定要先把天水城稳定后,最早明天才会开拔。”

  “所以,今晚是我们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所有人各自想办法,只要能出城就行。”

  “记住,出城的人不要管任何人,直接往陈仓去,这关乎到陈仓乃至长安的安危。”

  亲兵们都点头,有一个人说道:“将军,您说的话我们都记着,要比敌人不怕死,才能活下去,我们肯定比凉军更不怕死!”

  天水将军听到这话,转过头不敢看他们,犹豫了一会,决定还是和他们说实话,也许以后就再没有机会了。

  “其实,我是骗你们的,我第一次上战场确实被吓尿了,但没有因此而变的勇敢,我躺在地上装死,等到战斗快结束的时候,我才爬起来浑水摸鱼,捡了一个快死的,一矛戳死,还因此而立了功。”

  亲兵们个个都瞪大眼睛,没想到真相会是这样,其实也不难想明白。

  一直以来,都是贵族主导天下!

  天水将军能当上将军,并非是他立了多少功劳,而是他本就是贵族。

  他捡一个快死的,普通士兵连杀三个凶猛的,最终,士兵还是士兵,他却因此而荣升!

  从来,马革裹尸还的是将军,青山下掩埋的枯骨才是士兵!

  “将军,我们永远相信你!”亲兵这时候也不去纠结这些问题了,身为军人,当为国死战!

  将军能够马革裹尸还,士兵也有幸青山埋枯骨!

  就着一飘井水,权当是天下最烈的酒,众人一饮而尽,然后便各自走一方。

  这是他们此生最后一次想见!

  天水将军说的没错,凉军并不急于赶赴陈仓,一整日都在搜寻全城残余。

  搜了一遍又一遍,仿佛永远不会停歇。

  天水将军知道凉军再找什么,凉军再找他,拿下了天水城,却没找到天水城的守将,这换谁会甘心?

  天水将军一脚踢开了一家酒楼,从酒柜里取出一坛黄酒,就坐在柜台后面狂饮。

  偶尔有铁蹄声经过,甚至会有人在门口看了几眼,嗅几口酒香,又马上走了。

  呵呵!

  天水将军不禁冷笑了几声,他从戎这么多年,也算是经历了数十场大小战。

  每一战过后,胜利的那一方定会把全城的酒搬空,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胜者只闻酒香,而不取酒的。

  凉军的作战纪律实在太优秀了,说实话,这样的军队,没有哪个将军不喜欢。

  可是,如果说晋国五十多万正规军,全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可怕了!

  现在似乎不是佩服敌人的时候。

  天水将军看了一眼挂架子的遮灰布,一把扯了下来,撕出一块,然后咬破手指,写下一个字。

  将剩下的酒从头顶倒下。

  他带着帆布走了出去,找到一个人多的地方。

  刷!

  他把帆布举起,原本来说,这帆布上应该有一个鲜红的‘魏’字,但因为帆布颜色本就比较深,又是晚上,根本看不到字迹。

  但他还是举着。

  “你们这些入侵者听好喽!”天水将军一声大吼,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正巧。

  徐岩从街道一头骑马而来,战斗一天,本有些疲倦,看到街道中心那个身影,他立即提起了精神。

  他在望远镜里看到清清楚楚,就是这个家伙,推下那块巨石,砸死了特种三营的三营长!

  “我乃是魏国天水将军,夏乘风,这是魏国的城池,你们全部给我滚出去!”夏乘风已经是狂醉!

  徐岩皱起了眉头,这个家伙找了一天都没有找到,怎么会突然自己跳出来。

  难道真的是喝醉了?

  刷!

  周围凉军一齐拔出了明晃的晋刀,在夜色与火把的衬托下,散发着寒芒。

  “降!”

  “降!”

  “……”

  周围所有凉军一齐喝声道,并驱动战马向他逼近。

  徐岩也没有阻止,夏乘风不管是将军还是士兵,那都是敌人,他不降,就得死!

  “降!”

  “降!”

  凉军骑兵已经到了他面前,数把晋刀指向了他。

  出于本能,夏乘风后退了一小步,却有眉目一拧,咬牙走了回来。

  “不降!”

  夏乘风爆喝出两字,抽出一把随身的匕首,刺向了面前的敌人。

  几乎是他刚有动作。

  刷!刷!

  数把晋刀就乱砍了下来,中间是什么景象不知道,只有鲜血飞溅。

  哈!

  徐岩打了一个哈欠,对身边的人说道:“晚上不要放松警惕,要增加岗哨,一只苍蝇都不准飞出去。”

  便就纵马走过。

  说实话,徐岩仅仅在乎的也只是,夏乘风的杀死了他的特种三营营长。

  他的无畏,并不让他敬佩。

  待凉军散去,街道中间躺着一具不太完整的尸体,随着一阵风吹过。

  地上的帆布扬起,盖在了他身上。

  他这是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凉军的注意力,然而故事有时候本就不会有剧本。

  这一夜,真是一只苍蝇都没飞出去。

  换一句话来说,凉军十多万人包围一座小城,若是还让人跑出去送信。

  岂不是打脸?

  凉军那还能称的上精锐之师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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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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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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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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