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是烧菜的男人傻了,叶红莲也发着愣。
他难道有病?
“华夏人不骗华夏人?”烧菜的男人疑惑道,绞尽脑汁也不知道‘华夏’是什么意思。
姜平一阵失望,却又松了口气,看来是自己搞错了,他确实不是穿越者。
红烧肉可能是他意外发明的吧。
姜平在他委婉邀请下,尝了一块,刚放进嘴里,就有一股酱汁的味道。
而且非常油腻。
实在难以下口。
呸!
姜平直接吐了出来。
烧菜的男子看到这一幕,稍微有些不悦,吐他做的菜,这个还是第一个。
忍着没有发作。
“阁下是觉得味道不好吗?”他试探性的问道。
“错了,你这红烧肉的做法错了,光有红烧肉的颜色,没有红烧肉的味道。”姜平指着锅里的肉说道。
还拿出水壶漱口,清除嘴里的异味。
烧菜的男人微微有些不耐烦,这人怎么胡乱言语,红烧肉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是一句话也听不明白。
但还是耐着性子解释,“我认为菜肴需得上色,才能增长食者的胃口。”
因为调料并不丰富,所以这个时代做菜都很简单,要么煮要么烤,然后洒上盐和一些有的没的香料之类。
对于那些没有吃过肉的人来说,哪怕是白煮的猪肉,也许就是美味了。
然而姜平每天吃着御膳,都是最好的品质,这等菜品根本咽不下去。
说句实话,御膳也就一般,不然姬箐箐不会隔三差五的求他做烧烤了。
看样子除了工农商业,这厨艺也得改进一下。
“仅仅有色是不够的,需要色香味俱全,才是上等佳肴,还有新鲜的猪肉吗,最好是五花肉?”
姜平找他重新弄了一块猪肉,选一块五花肉切成了麻将块,直接放锅里炼出一些油来。
男子狐疑的看着他,这小子一看就是富贵公子,难不成真的会烧菜?
当他看到姜平把白糖放进锅里的时候,直接就摇头了,心疼浪费了一块猪肉。
糖在油锅里翻炒岂不得变成焦。
姜平快速的熬着糖,等褐红色的糖浆泡泡刚收的时候,直接倒了一勺水进去。
看着沸腾的红色糖水,极为满意的点了点头。
旁边男子稍微有些意外,眼看糖就要成焦了,这一勺水刚好挽救了下来。
可是这样做有何意义?
姜平把糖水倒出来,再翻炒煸过的五花肉,放入桂皮八角香叶生姜。
一股浓重的香味扑鼻而来。
男子和叶红莲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姜平再把糖水倒进去翻炒,上色之后,加水放盐盖上锅盖。
“这就行了?”男子忍不住问道。
“还得煮半个小时。”姜平回道。
男子此刻有些半信半疑,这菜一点酱料都没放,仅仅靠着那一碗糖水,真的好看吗?
这肉岂不是又甜又咸,成了怪味了。
趁着煮肉的时间。
他们互相认识了一番。
“我叫苏武。”他简单的自我介绍道,并没有说的太详细。
姜平也是一样,为了不暴露身份,告诉了他自己的冠名,“我叫姜逸风。”
苏武听到这个名字一愣,盯着姜平的脸看了足足三秒。
之前没注意。
现在这么一看,还真的挺像苏静儿。
典型的男面女相。
难道……
苏武再转头看叶红莲,应该只是巧合吧,那小子如今的身份,绝对不可能带着一个女人出宫溜达的。
不过听闻他挺好色,为此还挨了三十大板,应该不敢再乱性了。
那就更不可能是他了。
静静的等待了一会。
看煮的差不多了,姜平加了一些柴,大火开始收汁。
苏武看着锅里的肉由白色变成了浅红,然后深红,一颗颗晶莹透剔。
满满的胶然蛋白,晃动起来就像……咳咳!
“好了!”
姜平把肉盛出,摆在了一块石头上,伸手介绍道:“这就是真正的红烧肉,不放酱油的,用糖色来上色。”
糖色和挂酱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酱汁是挂在肉上的,糖色却是直接改变了肉的本色。
外观上就远超了刚那一锅不知道什么肉。
苏武现在顾不得许多,完全忘记刚刚怀疑过他,因为这红烧肉太有食欲了。
夹起一块放在嘴里,一股浓郁的香味直冲口鼻,轻轻咬一下,那叫一个嫩。
微咸带着一点甜,致使味蕾疯狂爆发。
连吃三块都一点不感觉油腻。
“好!好!真好!”苏武真叫一个赞不绝口,就这碗红烧肉,拿一座银山都不换!
姜平也夹起一块,却送到了叶红莲的面前,她下意识的后仰了一下。
然后又看了姜平一眼,才抬起袖子遮挡着,小小的咬了一口。
细细的咀嚼着。
一不小心就溜进了喉咙,味道还没彻底品尝出来,她还想再咬一口。
却发现姜平已经把她咬过的肉,整个放进了嘴里。
外人还在呢!
叶红莲又变成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红莲。
光有肉是不够的,姜平从马上取来白酒,与苏武对饮起来,几杯下肚,两人就以兄弟相称了。
喝到兴起时。
刷!
苏武不知道从哪里拔出一把剑来,当即就舞剑高歌一曲,还是临时创作。
此人才华不一般啊!
“贤弟,兄之剑如何?兄之曲如何?”苏武微微有些得意的问道,厨艺虽然比不过。
但他绝对是武将中最有才华的,单论诗词歌赋,不说那些文章,文人中他也是一绝!
姜平蓦然想起一位古人来,当然不是这个世界的古人,而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
“我不如兄,但我知道一人,可与兄比肩!”姜平摇晃着站了起来。
把手一伸。
“剑来!”
苏武便把手里的剑扔给了他,姜平接剑连舞几次,忽的把剑往前一刺。
目光深邃了起来。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苏武虎躯一震,蓦然想起那一夜,他带着五十亲兵直闯匈奴敌营。
生擒叛徒,何等的意气风发!
判贼闻苏武之名,无不肝裂胆破,匈奴见苏武旗号,后撤五十里。
他几乎于漠北无敌!
然而,齐王终究不肯重用他,听信谗言把他贬为了地方小官,管理杂事。
一晃就是数年过去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姜平继续舞剑,霸气乍现。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这一段完后,把剑收胸前,两指并拢抚摸过剑身。
屈指一弹!
“可怜白发生!”
苏武拳头一紧,心中感慨万千,他已经放马十年,人生能又有几个十年?
若是此时不再建功立业,此生大撼!
可他是一个有傲气的人。
靠着当帝君的外甥,谋上参军这样的职位,绝非他所能忍!
所以他再次毅然离开了军营。
不知该去往何方。
姜平舞完剑出了点汗,浑身都舒畅了不少,酒也醒了几分,把剑还给苏武的那一瞬间。
嗖!
冷不丁的一支冷箭射来,对准着姜平的脖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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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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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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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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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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