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看向尚书府的千金小姐,云小棉心中又是一阵感慨,记得自己头一次见贺倾城,那个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说的不好听一些,这鼻孔都要扬到天上去了。
可随着相处的时间增长,云小棉约发的发现,其实贺倾城这个人身上有很多优点,那些观念是环境造就而成,也并不是她的错,总的来说,贺倾城这个人还是很优秀的。
就像现在,贺倾城使劲地维护着自己,这让云小棉不由自主的想起贺倾华来。
在铺子里停留了一段时间,贺倾城和云小棉约好,过两天找个晴朗的天气,两个人一块去踏青。
今年春天来得早,还不到三月三,人们已经开始将棉袄脱下来,换上轻薄的衣服以后,云小棉觉得整个人都变得轻松起来,能在野地里撒了欢的奔跑,光是想想就觉得让人兴奋。
要说不激动,那是假的,毕竟这是他们一家子来京城以后的头一个春天,云小棉好多地方都没有去过,也不知道外面有什么好玩的。
贺倾城再次来找云小棉的时候,直接说要去杏花林,就在西郊,出京城不远就能看到。
罗婉慧跟云永青担心,可看到贺倾城身边带着很多随从,便也放心下来,云小棉装了一大堆吃的,直接上了贺倾城的马车。
现在的云小棉和贺倾城已经熟络得不得了,还没有做稳当,贺倾城便开口问道:“云小棉,我让人带了很多好玩的东西,一会儿咱们一块儿放风筝!”
贺倾城的话音落了以后,云小棉的眼睛都瞪圆了,本以为,贺倾城所说的踏青,就是在野地里跑一阵子,没想到,还能放风筝,这真是太好了!
云小棉的眼睛眯成一道缝,忍不住问道:“你把风筝都做好了?这得提前多长时间就让人开始准备?”
贺倾城笑着回应:“这有什么,每年春天都是这个样子的,家里人知道我喜欢玩风筝,都是早早的就背一下了,一会儿咱们一块儿放!”
云小棉重重点头,随后看向窗外,贺倾城则是开始介绍他们要去的地点。
云小棉从贺倾城的话语当中得知,杏花林,其实是一片野树林,那个地方大概有百多棵杏树,现在花已经全开了。
因为在杏树林旁边有一条小河,人们为了行走方便,还专门建了一座小桥,要是在杏树林玩乏了,还可以去小桥上走走。
“每次有风吹过来,就像下了一场杏花雨,漫天的花瓣在你头顶飘,别提有多浪漫了!”
云小棉闭着眼睛想贺倾城所说的画面,整张小脸都因为兴奋而变得通红。
没来及多想一会儿,马车突然停下来,贺倾城拉着余小年的时候说:“我们到了!”
云小棉迫不及待地走下马车,果然看到不远处不远处有一片淡淡的红色,看来,这个时候是杏花盛开的时节,如果再过两天,估计花瓣都要成为白色了。
云小棉和贺倾城两个人刚刚站稳,身后已经有人把做好的风筝递了过来,贺倾城接到手中,得意的对着云小棉笑了笑:“我放的风筝可是能飞很高的,要不要跟我比一比?”
看到贺倾城眨巴眼睛的模样,云小棉只觉得好笑,不过,在杏花林里放风筝,自己还从来没有试过,估计一定非常好玩儿。
云小棉仔细的看了一下面前的风筝,心中又是一阵感慨,尚书府果然财大气粗,只是一个风筝都做得无比精致,竹篾搭成骨架,上面还画着新鲜的图案,鲜红的桃花,就像云霞一般灿烂,除此之外,风筝上面还有一片山,颜色搭配的也非常协调。
“你这风筝飘到天空以后,肯定特别吸引人!”
“那我们就一起把这风筝放飞,你拿好风筝,站在这里别动,我抻着线往前走,一会儿我让你放手,你撒手就行了。”贺倾城认真的嘱咐云小棉。
云小棉点头,真的乖乖的站在原地,贺倾城则是使劲往前跑,大约过了十几米,贺倾城示意云小棉把手松开,风筝还真就飘飘悠悠的飞起来了。
云小棉心中一阵兴奋,忍不住拍手鼓掌,可由于风太小,风筝并没有一飞冲天,而是变得扭扭捏捏的,好像有点不情愿的样子。
“贺倾城,你快点跑,有了风风筝就飞得高了!”云小棉大声对着贺倾城喊,对面的贺倾城听到以后,又使劲往前跑了一阵子。
风筝缓缓飘起来,大约有三个人那么高的时候,一阵风突然刮过来,风筝一下子变得又急又快,瞬间就把贺倾城手里的线给绷紧了,云小棉看的心惊胆战,兴奋的连手都握成了拳头。
这真是要一飞冲天了!
对面的贺倾城也是一脸兴奋,一对眼睛紧紧的盯着半空当中的风筝。
只可惜,这一阵风刮的太大,一眨眼的功夫,贺倾城手里的线居然被扯断了,好好的风筝,一下子也不见了踪影!
云小棉快步跑到贺倾城的身边,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过了一会儿,云小棉小声的说:“贺倾城,事情好像有点不妙,咱们的风筝被风给吹走了!”
贺倾城一脸沮丧,几乎带着哭腔说道:“是啊,风太大把线给刮断了,我看了半天,也不知道风筝去哪儿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贺倾城着急,看着手里光秃秃的风筝拐子,一生气,直接扔在了地上!
旁边的小丫鬟看到这幅情形,小心翼翼的走上前来,“小姐,那风筝,被吹到树上去了!”
“啊,哪呢,快让我看看!”贺倾城仰着脖子往四处瞅,云小棉眼疾手快,一下子就发现那个风筝所在。
野生的杏树没有人修剪,长得又高又大,风筝被刮到一棵老树顶上,丝毫没有要落下来的迹象,两个人同时愣在原地。
“贺倾城,要不,咱们拿个竹竿子捅一下吧,看看能不能掉下来?”云小棉望着风筝提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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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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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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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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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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