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都表现得老实巴交的模样,看起来他的女儿应该不会吃亏。
原本养大的闺女,应该送到京城,将来嫁个好人家或者还能帮衬娘家。
可是京城胜负未定,虽然他将宝压在了大皇子身上,可是将自己的女儿交给大皇子也不是个事儿。
梅骨最终还是顺从了女儿的心意。
虽然聘礼这方面可以不管,但是却还是狠狠的敲打了一下唐家人,这婚事就这么定下了,只等到一个月之后,便是迎娶之期。
唐老太太在这带着官威的梅骨面前,那是连个屁都放不出来。
除了唯唯诺诺的答应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唐老太太向来欺软怕硬,不管在外人面前如何嚣张,若是遇上了真正能够压制他的人,倒还是知道认怂的。
梅骨见到这老太太就像没骨气一样,骄傲的觉得自己的女儿可以掌控一切,便无所谓的把人放走了。
唐老太太从梅知府这边走出来,心情还止不住激动,在苏清面前说起知府那里所看到的一切。
“苏清,我就知道这个孩子是个有出息的!有了这样的亲家,将来他也一定能够走得这么高的。”
“桃花村的那些人狗眼看人低,瞎了他们的狗眼了,居然还觉得那个病秧子会比咱孙子好!”
苏清无奈的只能在旁边点着头,老太太只要不在许多人面前发疯就好。
“是啊,高攀上这样的亲家是好,可是娘,咱们接下来该准备聘礼了。”
“虽然说着梅小姐通情达理愿意自己填补一些,可是咱们家总还是得拿出诚意来的!哎……就咱们这点银子,只怕人家还看不到诚意呢!”
苏清打算的那是一个明明白白,这枚小姐将是她的儿媳妇,既然能从高高在上的知府家大小姐下嫁到自家儿子,那肯定是用了心思的。
既然这丫头的心思都在自己儿子的身上,那么给这丫头的东西迟早还会用在自家儿子身上。
老太太虽然没有别的儿子,可是老头子不还是惦记着那个病秧子吗?不管是谁都靠不住,这钱还是得抓在自家人手里才好。
最重要的是这老太太时不时的要跟别人做对,说话做事的时候半点都不知道低调。之前楚家带过来的那些东西不也被用光了吗?
苏清是高明的,起码老太太看不穿她的想法。
提到自己要拿出去的聘礼,老太太心如刀绞,可是为了有这么个体面的孙媳妇,她就是不想拿出来也只能拿出来。
虽然之前娶进门的这两个孙媳妇给她带来了不少的钱,可是唐家人多开销也大,到现在还真就没剩下多少。
老太太突然想起梅家大小姐说出来的话。
就算那个病秧子真的已经分家了,那也不至于做得这么绝吧,赚钱的玩意也不给自家人,还要去给别人。
好歹唐家养他这么大,结果就连半点好处都捞不着,老太太只要一想起就气不打一处来。
“苏清,你还知不知道那一家子住在哪里?”
苏清一听就开始头皮发麻,看老太太的想法是怎样上门去找麻烦呀,可是那个傻丫头能够轻易的让人找麻烦吗?
苏清觉得这不是一件聪明的事,回头就对老太太说道:“娘,你忘了吗?那个傻丫头可不是那么好招惹的!”
“偏偏这一身力气还大得很,一个傻子要真给你动起手来,那是连道理都没地方说的!咱们还是别去了吧,再想想别的办法。”
可是能想出什么样的办法呢,唐家的亲戚就没有一家好相与的。就算是借那也找不到地方开口呀。
这一切唐老太太比苏清更加明白,惟今之计,也只有从那一口子手上想办法了。
“咱们先回去,唐铭不是还在家吗?跟他商量一下去!”
老太太眼神流转,迟早还是要从那个林翠身上下手的,只不过还得找上一个好机会,或者趁着那个傻丫头不在的时候?
眼看着马上就要相似了,她还真不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傻丫头还能豁开了跟她打起来。
以前桃花县的那个县令瞎了狗眼,不愿意站在他们这一边,可是现在的知府大人可是亲家。
很多事情不应该是知府大人说了算的吗?就比如说这乡试。
这病秧子自以为了不起,就该让他尝尝名落孙山的感觉。
唐老太太一边在心里气愤着,一边终于还是回家找到了孙子唐铭。到底还是在傻丫头那边吃了亏,否则她早就已经冲上去了。
唐铭心中正得意着呢,书院里的那些书呆子拼命的读书那又怎么样?他算是看出来了,如其费尽了力气去读书,倒不如找一个合适的靠山。xǐυmь.℃òm
如今他的岳父是当今知府大人,他也没想着,真的要当个举人的榜首,因为这样太过引人注意。
可是下一届的举人中必然有他的名号。
听他未来的岳父大人说过,京城里的大皇子要过来。只要抓住了机会让这大皇子看上了他,他的将来就是一片平坦。
费尽心思十年寒窗又有什么用?还不如走着捷径来的又快又轻松。
志得意满的情绪在他心中激荡,只是当看到老太太的那一瞬间,心情就没那么好了。
虽然这个祖母帮了他许多,但是在他看来还是太过粗鲁,就算留在这府城,时不时也能干出点丢脸的事情来。
然而为了孝道,他还偏偏什么都不能说。
老太太上前就紧紧的揪着唐铭的衣服:“铭儿,我听说那个病秧子宁愿把蘑菇屋让给别人也不愿意给你,是吗?”
“明明他也姓唐,就算我们真的分家了,那以前也是一家人来着,养他这么大,这白眼狼就半点都不惦记着自己家吗?”
“老头子,你给我出来!”
唐轩正享受的微微眯着眼睛抽着烟丝,他觉得这样的日子可真是过得逍遥自在,不用干农活还能躺在这里晒着太阳。
所以说孩子让孩子去读书,只有孩子去读书了才能拼出个未来。
老婆子又在那边大吼大叫,不知道咱们家就要改换门庭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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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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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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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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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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