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米的猪?
这名字听着,有些古怪啊。
林理看着刚跳下马的骑士,心中有种古怪的感觉。
不过那人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只顾着跟娜古在那里说个不停。
“这位刚来的勇士,是什么情况?”
林理有个好习惯,不懂就问。
于是他就抓住身边一个护卫,随口向对方请教起来。
“他就是米朱。”
“米朱是大长老手下最英勇的战士,之一。”
被问到的那个护卫,有些崇拜地回答道。
“这么厉害吗?”
林理听了,不由得多看了那位叫作米朱的骑士两眼。
不错,对方的形象确实挺好。
而且从外观上来看,这人的确是长得孔武有力,肌肉如同疙瘩一样,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好战的气息。
但凡是个有基础常识的人,看到米朱的第一眼,都会明白他不好惹。
“米朱不仅是我们部落最英勇的战士之一,他在附近也很有名望。”
“据说,他们家族也非常富有,拥有上百匹战马和几千头骆驼。”
那个护卫接着给林理科普。
“那确实是非常富有。”
林理点点头,承认他说得非常有道理。
上百匹战马和几千头骆驼,不管是放在哪里,都是非常有价值的财富。琇書蛧
拥有上百匹战马,就意味着他们家族有超过上百名合格的战士。
那么几千头骆驼则是生活在这片大地之上的,行走着的财富。
这样的显赫出身,再加上自身的优秀条件,难怪这位米朱一副眼高于的的气派。
“那么——”
“娜古和米朱,两个人若是比较一下,谁更厉害一些?”
林理沉吟了片刻,忽然就提出这么一个问题。
这倒也不是在挑事儿,因为林理听他们都喊娜古队长,所以下意识地认为娜古可能也是很有身份的一个战士。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娜古怎么可能以一个女子的身份,统领这么多护卫?
“当然是娜古队长更厉害!”
“娜古队长是大长老亲传弟子,没有人能打得过她!”
“不然的话,她怎么能统领部落里所有的护卫?”
说到这个,这位护卫倒是一点儿都不带犹豫地回答道。
看得出,他在说话的时候,眼睛里面都是闪亮的对娜古的钦佩光芒。
相对来说,他对米朱的崇拜目光中,羡慕的成分更多一些。
“果然是女中豪杰。”
林理点点头,对于娜古的感观又加重了几分。
而且他也意识到,在这个部落当中,应该没有什么天严重的重男轻女现象。
否则的话,娜古很难成为所有部落护卫的队长。
林理忽然意识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在他没有明确自己要寻找的目标在哪里之前,确实也需要有一个临时落脚的地方。
现在既然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娜古队长,那他完全可以暂时住在她们部落,然后等待时机的到来。
毕竟,想要完成自己的任务,首先得对这个世界有所认识。
“娜古队长和米朱从小一起长大。”
“而且米朱喜欢娜古队长,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
那位护卫,忽然又对林理说了这么两句。
“嗯?”
“你想说什么?”
“你也喜欢娜古队长?”
林理听了这话,顿时一歪头,有些好奇地反问道。
他可是做过特警队长的人,虽然强项是行动,但是简单的盘问和心理学什么的,也都是必修课。
只是听对方一句酸溜溜的话,林理就听到了其中的一些隐含条件。
“没有的事情!”
“我这样的身份,怎么敢喜欢娜古队长?!”
“你不要瞎说!”
“我对娜古队长是非常尊敬的!”
那名护卫听林理这么一句话,顿时就变了脸色,连连否认道。
“奇怪了。”
“就算是喜欢娜古队长,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你至于这么害怕?”
林理觉得对方的反应,有点儿过于夸张了。
他那个表情,就好像喜欢娜古是一件有罪的事情一样,令人有些费解。
“反正不是这样子。”
那名护卫很不高兴,远远地避开了林理。
他不想跟林理说话了。
“你肯定喜欢娜古队长。”
林理一口咬定。
对方撒腿就跑了,躲得远远的。
林理觉得挺有趣的,哈哈一笑。
这时候,娜古已经跟那个叫米朱的骑士说完了话。
他们一同走了过来。
“这是什么人?”
米朱看到林理,有些皱眉地问道。
“路上捡到的。”
“他的脑袋撞到了石头,记不清事情了。”
娜古随口解释了一句。
“娜古,出门在外一定要谨慎。”
“不明来历的人,尽量不要理会他们。”
米朱看了看林理,觉得这家伙好像有些古怪,于是就对娜古如此说道。
“他应该不是坏人。”
娜古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这么回了一句。
“那可不行。”
“你这么想问题,很容易出事。”
“好人,坏人,可不是直接写在脸上的。”
“你现在是护卫队长,要对所有的护卫负责,要对整个部落负责,可千万不能存什么侥幸心理,否则的话,以后会吃大亏。”
米朱连连摇头,表示对娜古的随意性,非常不赞同。
“你看看他。”
“他身上穿的花里胡哨的,一看就不像是什么正经人。”
“娜古,你经常出门在外,一定要擦亮眼睛呀。”
米朱又看了看林理,然后接着对娜古说道。
我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
合着看到我长得比你英俊,比你高大,比你有魅力,所以就抓住我一个劲儿地人身攻击?
这么做,实在是太过分了!
林理站在一旁听着,看着米朱的眼神儿里面就流露出来极度的不满。
很显然,如果有人当面跟别人说你是坏人,大概谁也受不了。
林理没有当场动手打人,已经算是非常克制。
“好了!”
“我们收拾一下东西,带上货物,尽快出发!”
“你不是说,大长老最近身体不好吗?”
娜古也不愿意听米朱啰嗦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于是就下令开拔。
于是,他们就拉着各种刚刚买回来的货物,回到了驼队的营地。
营地里面已经完成了各种装备的收拢,于是他们合在一起,沿着圣河继续往上逆流的方向,继续前进。
“我们距离部落,还有多远?”
林理忍不住问了一句。
驼队行动的速度,确实不快,感觉不会比他们步行快多少。
但事实上,极速并不是骆驼的优势,耐力才是骆驼最为厉害的地方。
骆驼负重一百八十公斤的重物,一天可以在沙漠中行进六十四公里左右的路程,而且可以连续行进四天左右的时间。
这样的优势,确实不是任何一种动物可以相比。
“不远了,再有三天就能回家。”
有一位年长一些的护卫,眼神中有些冀盼地回答道。
“还得三天啊。”
林理听了直皱眉头。
但是他也知道,在这个时代里面,三天的路程对于外出的人来说,真不算什么大事儿。
毕竟在这个时代,在没有特别有效的交通工具诞生之前,人们几乎所有的节奏都是缓慢的。
就算是一场持续几年的旅行,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而一场战争,甚至能够持续几十年,乃至上百年。
所以林理也没有什么办法,他只能随着驼队一起,继续向着北方前进。
第二天的时候,他们经过一座看起来较大的城池。
只是驼队并没有进城,而是从一旁绕了过去。
“为什么不进城呢?”
林理有些好奇地问道。
他们这么绕一圈儿,至少要比正常穿过这座城池,多走十几里路。
“如果我们进城,需要缴纳进城税。”
“我们这么多人,这么多骆驼,再加上这些货物,需要缴纳很多费用。”
娜古向林理解释道。
“很多是多少?”
林理有些好奇地问道。
“大概是所有货物价值的十分之一。”
娜古想了一下,就如此回答道。
“那确实挺多。”
“看样子,建一个城也不错,光是收进城税就能富得流油了。”
“若是建一个国家,啧啧,真是不敢想象。”
搞清楚这个问题后,林理忍不住遐想起来。
难怪以前大家都争着抢着想要当皇帝呢,一旦成功了的话,的确是一本万利,而且能够造福子孙后代的壮举。
“十分之一的进城税,真不能算多。”
“要知道在某些地方,他们会征收一半的货物作为进城税。”
听到他们说话,一旁的米朱又凑了过来,插了两句话,来显示自己的见多识广。
“一半?”
“那不等于是抢劫吗?”
“这么做,可是要比土匪赚钱都快啊!”
林理听到还有人这么做,顿时就惊呆了。
他很难相信居然会有这样的事情,难道人们就能忍受这样的行为?
“他说的是一些私人城堡。”
“在那些地方,周围一般都有真正的马贼。”
“因为他们来去如风,而且手段血腥,经常是劫财又杀人,所以大家都避之唯恐不及。”
“那些私人城堡,往往建在非常紧要的通道上。”
“关键时刻,大家就算是明知道要付出一半的财物,也比自己被马贼洗劫要划算。”
娜古解释了一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存在。
“原来如此!”
林理听了这话,顿时就明白过来了。
只是他很有些怀疑,那些马贼同城堡的主人之间,是不是存在不为人知的秘密联系?
毕竟,这么大的利益摆在眼前,人心真得经不住推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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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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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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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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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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