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思着这两日也没有什么事情做,苏锦悦今天要比平时里起的迟了些。
芍药一边为苏锦悦挽发,一边笑道,“小姐好久没有睡的这么舒坦了。以前啊每日卯时一刻就要起来洗漱,去给老夫人请安。如今睡的足,人看起来也精神了许多。”
“你可要悄悄的不要告诉阿娘我现在才起来,不然怕是又要被她念叨。”
苏锦悦描着眉笑道。
她的阿娘最希望她成为一个端庄贤淑的女子,但是就现在而言是不可能了。
“什么不让阿娘知道啊?不想让阿娘知道还说的这么大声。”
声音里看似是斥责,却充满了笑意。
芍药偷笑,看来刚刚的话被夫人听到了。
“阿娘怎么来了?”
苏锦悦放下眉笔,惊喜的看着款款而来的魏夫人。
“我要是不来,怎么知道有个皮猴现在才起来。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辰了,要是被老夫人知道,少不得又要找你的麻烦。”
魏夫人点了点苏锦悦的额头,“不过啊,这儿都是自家人,你可以迟起一点点。”
苏锦悦心里暖暖的,抱着魏夫人的手撒娇道,“我就知道娘亲最好了。”wWW.ΧìǔΜЬ.CǒΜ
魏夫人接过芍药手里的梳子,轻轻的为苏锦悦梳着发。
“今儿个苏府一大早就收到了长公主府递过来的请帖,说是要举办什么百花宴,还特地给我们三房送来了请帖,指名道姓的要咱们娘俩儿去。”
苏锦悦刚刚还笑着的眉眼一下子就冷凝了下来,眼里出现了不符合这个年纪的森冷和阴沉。
魏夫人眼尖,一瞬间就看到了苏锦悦面部表情的变化。
“怎么啦?阿悦是不想去吗?不想去也没关系,阿娘替你回绝就可以了。”
苏锦悦掩藏好自己的情绪,笑着说道,“阿娘多虑了。刚好我在家也呆了好些日子,也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出去透透气。”
魏夫人又看了看苏锦悦,脸上尽是欢喜和愉悦,便当是自己刚才看错了。
一个十岁的孩子,怎么可能出现刚才那样可怕的情绪。
百花宴,终究是来了。
上辈子的这个时候,她虽然唯唯诺诺没有主见,但是还没有到怕见人的程度。
就是在这个百花宴开始,她连连出丑,加上其他一些大大小小的宴会上,总是因为一些“小事故”闹出一些笑话。
害怕别人的嘲讽和讥笑,渐渐的苏锦悦到后来几乎都不出门。
直到后来,世人皆知苏家三房倾国倾城二小姐,不识嫡出大小姐的程度。
说起来真是可笑。
既然重生,必有什么东西要改变,否则她的重生有何意义?
首先这个请帖就来的莫名其妙,为何点名要魏夫人和她去?
长公主元朝灵是当今皇上的亲姐姐,两人关系算是比较亲近,当初还是三皇子的皇帝,因为有自己的姐姐和魏家的扶持,才当上了皇帝。
皇帝为人清明,也算得上是个明君,因此对待魏家和长公主向来不错。
长公主和魏家没有交集,长公主给魏家或者苏家递请帖都不奇怪,奇怪的是点名道姓的给魏氏和她递请帖。
这就有点儿耐人寻味了。
想到上辈子长公主对待自己的态度,苏锦悦笑了笑,无所谓的耸了耸肩。
……
“来,看看这套怎么样?要是不行这套也可以。”
苏锦悦无奈的向芍药递了个眼色,芍药笑了笑,眼神就看向了别处。
她的亲娘一大早上就把她从床上捞起来,吆喝着洗漱打扮换衣服,恨不得把苏锦悦打扮得跟个天仙一样。
让下人抱着一大堆衣服来,试了一套又一套的,魏氏多多少少都有些不满意。
苏锦悦无奈道,“阿娘,就是个宴会而已,随随便便穿一套就可以了。”
魏氏嗔了苏锦悦一眼,“你看你这孩子,就是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娘知道你不耐烦,但是这件事你必须听我的,没得商量。”
苏锦悦撅着嘴巴,扑过去抱着魏氏的手臂撒娇道,“好好好,我听阿娘的还不成吗。但是阿娘,百花宴还有好几天呢,要不然您先考虑考虑让您那不听话不省心的女儿吃个早饭?”
苏锦悦还特地强调了“不听话不省心”这几个字。
魏氏这才想起,早上已经过去好一会儿了,折腾了半天还没有吃早饭。
“你看我这记性。”
魏氏将手上的衣服扔到一边,“之前还没注意看,现在一看这些衣服已经过时了,穿在你身上显得有些老气。等会儿吃了早饭,娘带你去买衣服首饰。”
苏锦悦眨巴着眼睛,看着那些魏氏嫌弃“过时”的衣服,柔顺滑亮,色彩照明,配上一些经典的图案,明明还是很好看的。
“阿娘,我看那些衣服还是挺好的,要不然就算了?”
“没事儿,阿娘不缺钱。你也好久没有出去了,跟着出去玩一下也是可以的。看中什么就买,不用想着为阿娘省钱。你省那点儿钱,还不够阿娘塞牙缝的。”
虽然说苏锦悦不想出门,但到底是和自己的娘亲,还是这么豪气的娘亲,苏锦悦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于是快速的收拾好东西吃了早膳,愉悦的出了门。
锦还乡是京都中衣服做的最好的地方,很多小姐夫人甚至是高官都喜欢到这儿来定制的衣服。
这儿定制出来的衣服不仅款式独一无二,而且还质地轻盈,受到很多达官贵人的喜爱。
久而久之,能穿上锦还乡的衣服也成为了一种富贵或者权贵的象征。
当然,锦还乡的衣服也并不是有钱就能够买到的。
苏锦悦在锦还乡二楼,看着展示出来的成衣,饶是她见过了不少的好东西,但是看到锦还乡的衣服,苏锦悦心中还是不由的感慨。
要是多心灵手巧的人,才能设计出这样儿独一无二的样式。
锦还乡的主人,又应该是怎样的一个人。
魏氏将苏锦悦的反应看在眼里,愉悦道,”如何,阿娘没有骗你吧。有没有看得起的衣服?”
苏锦悦思忖了一下,眼尖的看向斜前方那件绣丝淮南宽袖广纹锦。
小二连忙笑道,“小姐您可真是好眼光,这件衣服是今儿个早上才挂出来的,仅此一件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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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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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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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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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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