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后,傅绍群幽幽的目光看向外面的黑色天空,不知怎么,他明明是应该想到林柔,可脑海里,却不停的闪现着顾澄叽叽喳喳的模样。
——
下午,顾澄正悠哉悠哉的喝着下午茶呢,突然接到了傅绍群的内线电话。
“傅总,有何吩咐,小的随时从命。”顾澄俏皮了一下。
一听到她这样讲话,傅绍群的心总是也跟着轻松几分,“今天提前下班,晚上去宁城。”
“去宁城?”顾澄皱了皱眉,想到宁城,那是书中顾澄的老家,她父亲在宁城是做房地产生意的,能够包下住宅楼的施工,有一定的小规模。
“有什么问题吗?”傅绍群问。
顾澄立刻问道:“去宁城干嘛?”
她想到了在原书中确实有这么一个桥段,傅绍群把顾澄当做林柔期间,有一次确实陪顾澄去宁城见了家长。
书中描写的顾澄得意洋洋,挽着傅绍群一起穿过大街小巷,她的下巴翘的高高的,似乎是向所有的人炫耀她找了一个这么优秀的男人似的。
可是眼下,她倒是有一些不知道应该怎样应对,反正不会像书中描写的那个样子,她得意洋洋的,毕竟她自己知道,她不过就是一个替身而已。
况且,她也不是真的顾澄。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傅绍群没有回答她。
顾澄撇撇嘴,自言自语的说:“一点人身自由都没有,自己要去哪儿都不知道。”
她低估了一会儿,声音不是很大,傅绍群自然也没听清楚,不过还是能够依稀的感受到她的不满。
“你说什么?”他再次说话的声音都严厉了几分,顾澄乖乖闭嘴,立刻恭敬的回应,“好的,我知道了,傅大佬。”
傅绍群挂断电话后,满意的勾了勾唇,他就喜欢顾澄乖乖听他话的样子。琇書蛧
晚一点,傅绍群的私人停飞场,一辆飞机准备起飞,很快的,盘旋于上空。
机内的环境干净整洁,空间不大不小,米白色的皮质沙发质感十足。
顾澄坐在窗边,看向窗外,“哇塞,私人飞机就是舒服,不错不错!”
她连连夸赞几句。
顾澄的话有着几分说不出的违和感,傅绍群眯了眯眼看她,“所以,只要你不跑,随时都可以享受这种待遇。”
狗男人,还在想着她跑的事,就算是享受,估计也只能享受到林柔回来。
等她回来,还有她什么事儿啊。
想到这些,顾澄连连的摇头,脸上带着一种痴人说梦的笑意,还是迎合着傅绍群的话再说,“傅总放心好了,我不会再逃了,这几天我不是表现的良好?”
她说话期间,眉头微挑,那挑动的眉毛似乎会说话一样,看的傅绍群心情莫名的愉快起来。
一贯冷漠的不擅长给人交代的他,突然张口说:“我们去宁城参加向南天的婚礼,他是我的一个朋友,傅家和向家一直交往颇深,虽然不在一个城市发展,但是两家企业在生意上依旧有往来。”
“南天小的时候都是在这边上学的,只是后来转到了宁城。”
顾澄点了点头,随即才反应过来,傅绍群竟然会和她说的这么详细,顾澄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惊讶的。
看来他是入戏太深了,如果要是带林柔来,那是刚刚好的,带她这个替身来算怎么回事嘛?
不过既然是他主动要求她跟过来的,她也不需要有什么多余的想法,吃吃喝喝,欣赏沿途的风景,乖乖的待在他身边。
“哦,那看来是傅总很铁的哥们儿了,我会好好表现的,绝对给足你面子,放心吧。”
傅绍群看着她,眯了眯眼。
有很多时候,他还真的想不太清楚这个女人,一会儿把他吹上了天,一会儿又嚷着要逃跑,这会儿又开始乖乖听话……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她,吸引到了傅绍群更多的兴趣。
后来,特助打印几份很重要的文件拿了过来,交给傅绍群。
“傅总,这是需要您确认签字的部分。”
傅绍群点了点头,伸手拿过了文件,低头专注的看了起来,没在理会顾澄,任由她自己一个人放飞自我了。
顾澄趴在小桌板上,继续的看向窗外,只是此时,飞机已经冲入云霄,游走在大气层之间,就是往外面看去,也看不到脚下踩到的热土和红墙砖瓦了。
她趴在那望了一会儿,也没什么意思,眼角的余光看了过来,就看到傅绍群笔直的双腿交叠在一起,修长的手指认真的翻阅着文件。
那简单的一个动作,就很撩人啊。
顾澄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水,怪不得原著中的顾澄为此有了丧命的结局,这就是迷上美男的下场。
红颜祸水一般都是用来形容女人的,其实形容像傅绍群这样的男人也是很恰当不过的。
她盯着傅绍群看了半天,眼神痴痴的,脑回路里一直在疯狂流转着红颜祸水四个字。
傅绍群眼角的余光早已注意到顾澄此刻的样子,看到她那副快流口水的样子,傅绍群的心情很好,嘴角微微上扬,不过却吝啬的连个眼神都没有给她。
顾澄看着他发了会呆,就去一旁看杂志去了。
她看到了当红小花旦刘雅菲在宁城拍摄的化妆品代言广告,这则杂志是最新版的,目前刘雅菲正在宁城。
顾澄记得,书中似乎也提到了刘雅菲,好像也是这一次她和傅绍群去宁城碰到了她。
书中原本的剧情是刘雅菲自己主动带着一瓶上等的红酒找到了傅绍群的住处,只是一打开门,就看到了顾澄和傅绍群在一起。
当即,刘雅菲就变了脸色,而顾澄因为痴迷于傅绍群本人,两个人在傅绍群的面前开撕,最后被傅绍群给赶了出去,顾澄还是仗着她替身的身份耀武扬威。
为此,刘雅菲和顾澄可是结下了很大的梁子。
想到这儿,顾澄一时有些僵住,看来书中的剧情要在她的身上上演了。
无奈地,顾澄沉沉的叹了一口气。
大约三个小时后,飞机抵达宁城。
下了飞机,傅绍群有专门的接机人员,顾澄跟随在他的身后,上了一辆黑色加长款宾利。
一路跟随着傅绍群,两排的人毕恭毕敬的保持着一丝不苟的站姿。
顾澄表示,在书中扮演霸总的替身真的是爽到了。
车子一路驶向市区,顾澄看向外面的景色,吹着属于宁城的潮湿空气,换了一个地方,倒是觉得放松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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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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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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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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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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