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的盗墓生涯>第223章 蛊虫
  或许是因为老伴儿的死,今夜的信爷,显得格外孤独,也因此格外有倾诉感。

  他跟我说了很多话,就在他老婆的床前,说实话这种感觉很瘆得慌,但是信爷跟我说的事儿,却颠覆了我很多认知。

  从信爷嘴里,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上,真的存在所谓的巫蛊,信爷老伴之所以对我念念不忘,就是因为她曾经是养蛊人,而从我身上,他看到了中蛊的迹象。

  说实话,我对蛊这玩意儿,只停留在一些书籍当中,爷爷曾经跟我也说过相关的内容,但是多半都被我当故事听了,压根没当回事,而信爷说的内容,让我对蛊有了全面的认识。

  蛊本身这个字,其实就是在说,是‘虫被养在器皿’当中的意思。

  而这里的器皿,按照信爷的说法,通常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普通的瓶瓶罐罐,一种就是专门的容器,而容器就不单指的是瓶瓶罐罐了!

  从信爷哪里,我知道蛊原来一直都存在这个世上,甚至历史都有相关记载,最有名的就是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祸’,导致汉武帝杀了太子和皇后,为此还下了著名的‘罪己诏’!

  但巫蛊这种东西,其实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存在很久了,但是直到西汉才发展到巅峰,至于后面的唐宋元明清,都只是有相关记载,但多半都是入刑律。

  从汉朝开启,后面的朝代对于巫蛊这一类物事,都有明确规定,凡是私自养蛊或者制作蛊虫,一经发现,直接以杀人罪论处。

  如有知情不报者,连坐流放,由此可见历朝历代统治者,都对巫蛊这种东西,存在着有多大的忌惮之心。

  而信爷的老伴儿是苗人,而苗人现在和汉人混居,已经成了常态,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传统的苗寨,这种是纯粹的苗人村寨。

  这种苗寨一般藏在深山老林中,与世隔绝,交通不便,在那种偏僻的地方,可以说迷了路都找不到人的那种。

  那种苗寨有自己的信仰,服饰,语言,甚至文化,跟传说中一样,苗寨人热情好客,但也又不好客的,甚至排外。

  那种苗寨里面的人,几乎一辈子没出过山,没见过外面的世界,而就是这种苗寨,存在懂得下蛊的蛊师,俗称蛊婆或者草鬼婆。

  在湘西背部,岭南西部的山区,要是又运气不好的人,也就是所谓的驴友,误闯进了那种村子里,那就算是倒了血霉了,即便是有机会逃出来,通常都活不过一年。m.χIùmЬ.CǒM

  说起来很玄乎,但是通常从山里逃出来的人,死的样子都如出一辙,要么腹部肿胀,要么身体里都是积水,有解剖的案例,说是身体里面有很多寄生虫。

  信爷的老伴儿,当年就是出自那种地方,信爷的丈母娘,就是苗寨里面的草鬼婆,当年信爷跟他老伴儿是私定终身,逃离了苗寨,因此才逃过一劫。

  按照信爷的说法,苗寨的蛊师分三种情况,一般都是女的蛊婆居多,而懂得放蛊的才叫草鬼婆,专门解雇的蛊师,女的叫瞧纸婆,男的则叫做鸡婆。

  至于男的为什么叫这种名字,信爷说是因为男的蛊师擅长从鸡粪里面提取蛊虫。

  一般要解蛊,首先要知道中蛊的人被人下了什么蛊,因为蛊虫的种类繁多,而最直接的检查方式,就是看中蛊人的粪便。

  其实现代的蛔虫病,血吸虫什么的,在古代也被叫做中蛊,但到了现在就成了普通病症。

  信爷的老伴儿说我体内可能有蛊,但是要到明年春天的时候,才会出现反应,要是到时候生病感冒一直不好,就必须找苗医才有可能看好。

  我听信爷这么说,真的是害怕了,这种东西,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可问题是现在信爷的老伴儿已经去世了,我这能怎么办?一时间我有些不知所措。

  “小伙子,别着急,如果你真的中了蛊,短时间内,是不会有事的,毕竟蛊虫不是说发作就能发作,它也要长成了才能在你肚子里咬肉吃,所以别急,还有时间!”

  听到信爷的安慰,我都快急哭了,这特么还不如不安慰我呢!有这么吓人的安慰吗?

  信爷看我更着急了,哈哈一笑,可是回头看到静静躺在床上的老伴儿,笑容收敛,叹息一声说道:“阿萍走的时候,其实跟我说了件事儿,但她说的法子,只有三成几率能帮你!”

  “什么办法?”这才是最能安慰人的话,现在这种情况,哪怕只有一成机会,我也要试试,我可不想被蛊虫咬死!

  “这个办法暂时不好说有没有用,主要是你现在是什么蛊,到底中没中蛊都不知道。”

  信爷从兜里面冒出一个小瓶子递给我,“就这一颗药了,吃下去等过一会儿排便,就能看出端倪来。”

  我接过药品,倒出药直接吞了,那药一股青草香气,吞下去啥感觉都没有,但是过了不到五分钟,我肚子就开始叫唤,然后赶紧找厕所。

  信爷在我身后喊,让我别拉得到处都是,让我自己拉完了好好看看,我顿时被恶心的不行,不过更多心里想着的,还是祈祷着自己没中招。

  但是事与愿违,拉出来的大便都是带青草味,而且是成型的便便,我能清楚地看到,里面有半厘米左右的小虫在活动,几乎所有成型的大便里面都有。

  信爷也过来捏着鼻子看了,确认都是虫子之后,信爷让我把厕所冲了,我们重新回到屋子里面,信爷拍拍我肩膀,“小伙子,看来你是被人整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我六神无主,强忍内心里的恐惧问信爷,“那信爷,现在我该怎么办?我不想死,老太太没告诉你,有没有办法解蛊?”

  “阿萍临终有交代。”信爷看着我说,“她的遗体,要带回苗寨安葬,那边我去过两次,等把她的身后事处理完了,我帮你问问。”

  “但是那个地方很远,来回最快也要一个月,这段时间,你就别到处乱跑,等我消息。”

  “一个月?”我听信爷这么说,顿时有些急了,“信爷,不能我跟你一起过去吗?路上我也能帮上啥忙什么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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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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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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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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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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