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让我感觉到纳闷了,按照我对墓葬的规矩了解,我很快排除了合葬的可能,那么眼前就只剩下另外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性就是外面的字是为了故布迷阵,这个墓就是男人的,外面的文字只是给人看的,为了迷惑人用的,古代疑冢这种情况还是很常见的。
而第二种就是在这墓穴附近,还有一个墓,那个墓才是女人的墓。
我这纯粹就是瞎猜了,因为我也不清楚,但是我隐隐感觉到,这地方怕是隐藏了什么秘密,要不然为什么会有人专门藏身在这里,说不定就是为了这个秘密。
“小苏,扶我回去吧。”这时候老王扶着墙站起身,我赶紧过去扶他,问他怎么样。
老王依旧还是一副龇牙咧嘴的样子,“这回算是抓瞎了,那王八蛋力气可真大,我腰怕是要好好养养,你小心着点,别扶我的腰!”
我点头,搀扶着他的手,把他往外送,老王尝试着走了几步,表情痛苦,但是不影响走路,我们就这么开始原路返回。
回去的时候,我还是带走了两样东西,一个是棺材里面的床单跟巧克力,另外就是墓穴外面断成两截的短柄洛阳铲。
因为老王走不快,我们走得很慢,等回到扎营的地方,天已经蒙蒙亮了。
回去的时候我看到只有阿达一个人在外面守夜,看到我们回来,他立刻兴奋的迎了上来,结果看到老王龇牙咧嘴的样子,又看到我拿着的床单和洛阳铲,不由问我发生什么事。
我没回答阿达这个问题,而是回头看不见刘家忠的尸体,问怎么回事,阿达说小飞怕尸体,刚跟他一起挖坑把人埋在沙漠里了。
这时候柳老和谢雪怡听到声音出来,看我们样子也跟着追问,我就把刚刚发生在沙漠里面的事情,跟他们简单说了下。
“不是吧,小苏,你是说这附近有古墓,还不止一座?”阿达一听到我说起有古墓,眼珠子一下就亮了。
“这事儿不确定,因为我都是猜的,但是很有可能,我猜住在里面的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一直睡在哪里的。”我直接说了实话。
“对,应该就是这样。”老王扶着腰,认可我的说法,“那家伙不是一般人,不光一身蛮力,速度还快,我估摸着正面跟他交手,未必能把他留下。”
老王这话很中肯,能跟刘康荣那种神经病斗得旗鼓相当的人,居然在刚刚那人手上吃亏,足以见得那人牛逼了。
但这时候阿达站起身,朝我刚刚说的地方看了几眼,摇头道:“小苏,我觉得你肯定是搞错了,你看这里都没见什么封土堆,也没见几个土包,怎么可能有墓群?”
我懒得跟阿达普及盗墓知识,累了一晚了,离着天亮还有一阵子,我现在只想着赶紧休息休息。
可是我刚摸进帐篷里面,阿达紧跟着也摸了进来,一脸嘿嘿的笑,我一看他这样,就知道没好事,就没好气问他想干啥。
“小苏,咱们来这一趟,可不能白来,反正今天还得继续整水的事儿,要不咱们白天去你说的地方探一探,说不定真的有墓呢!”
听到阿达这么说,我也有些心动,虽然是明代的墓,极大可能没什么收获,但是只当给阿达练手的,毕竟以后还要吃这碗饭,他能快点成长起来,也省得我以后老操心。
于是我就点头答应了,趁着老王不注意,我跟柳老和谢雪怡分别打了声招呼,把蒸馏水的事儿托付给谢雪怡和小飞,然后就带着阿达直奔昨晚那墓穴。
我们现在手上就只有一个工具,就是我捡到的洛阳铲,虽然洛阳铲断了,但是我找了根木头重新装备了一下,勉强能用。琇書網
等到了之前看到盗洞的地方,我指挥阿达往太阳那边方向走了有大概一百步,然后开始让他挖土探点,结果没多久还真有发现。
阿达用洛阳铲就只挖了不到一米,就发现下面的土层有变化。
我过去看,确实土层的颜色和周围不一致,土质发软,应该是活土,但仅凭这个不能说明下面有古墓,因为现在才下铲一米左右,这个深度放在以前,说不定是种过的庄稼地。
有庄稼地的地方,也可能出现活土,不过奇怪的是,我发现土壤里面有很多细小呈粉末状的碎渣子,看着像是铁锈之类的玩意儿。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带金属锈的夹层土,按照我了解的知识分析,如果洛阳铲带上来的土层发红发绿,那就是因为下面有青铜器碎片风化后造成的。
如果下面带起来的是发黑发干的土层,十有八九是这里曾经发过大火,要是白色土层,那就是埋了白膏泥干掉后形成的,但是这种带铁锈的土层,我真从没听说过。
我让阿达换个地方挖深一些,看看下面会有什么情况,结果阿达连续挖了两个坑,都是一米多左右的时候,就发现下面有铁锈土。
一次是偶然,两个三个坑都是一个样子,那就不是偶然,现在我百分之百肯定,下面绝对有东西,这里有墓群。
于是我让阿达开始下探坑,我要看看下面到底有什么,于是阿达又连续挖了四个坑,分散在百米范围内,结果都发现有铁锈土。
这个结果让我有些震惊,我之所以让阿达继续下探坑,目的就是想看看有这种铁锈土的边界,究竟有多大,可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大。
按照我从阿达挖的探坑目测,有铁锈土的范围大概有百米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没看到一个盗洞,所以我基本能肯定,下面是一个没被发现的墓穴,面积还不小。
虽然跟我们之前在大坡岭碰到的没法比,可是要知道,这下面大几率是明代墓,明代墓有这种规格的,都能比得上明皇陵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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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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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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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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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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