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的盗墓生涯>第171章 标记
  柳老似乎也察觉到了,冲我点点头,只有他那个徒弟小飞像是不太懂,但看他师父都没说话,自己也就静静等在一旁。

  过了十几分钟,我们都看到,匕首手柄的影子,朝着左侧移动了几个厘米的样子,于是我让阿达再拿来一把匕首,比划着在放石头的位置,搭出一个影子十字。

  两把匕首手柄影子交替,十字头冲着的方向,绝对就是朝西,这是老林告诉我的。

  我现在肯定,我们路线没走错,只要继续往西,就能够抵达我们要去的地方,于是我们继续动身向前走。

  正如柳老之前说的,这时候进沙漠确实不是个好时候,到了晚上我们准备宿营的时候,风吹得特别大,帐篷感觉都有点像是顶不住。

  这种情况下,压根没法休息,只能够让所有人收了帐篷,然后窝在一个帐篷里面,用身体压住帐篷的四个角。

  所有人在帐篷里面,都显得十分紧张,我也很紧张,祈祷着老天行行好,可别来一场沙尘暴,上次的沙尘暴,真的把我给整怕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祈祷老天爷听到了,这场风持续不到半个小时,居然熄了。

  “卧槽,吓死我了,终于能睡觉了!”阿达松了口气,就准备出帐篷重新搭建自己睡觉的帐篷。

  但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直接冲出帐篷往四周看去。

  跟着我一起冲出帐篷的,还有老王,显然他也听到了声音,那个声音很奇怪,距离我们不远,像是什么动物的叫声,很有节奏,始终保持着一种腔调。wWW.ΧìǔΜЬ.CǒΜ

  声音来自我们扎营的沙丘上方,我和老王决定过去看看。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我和老王找了大概有四百米的样子,最后来到一个大沙丘跟前,让我们奇怪的是,那个声音就出现在沙丘里面。

  不过那个声音没有持续太久,我和老王听到声音没了,也没太在意,重新回到了扎营的位置休息。

  可是刚搭好帐篷睡了没一会儿,突然被老王给叫醒了。

  我一个激灵坐起来,因为老王今晚守夜,外面现在还黑着,他这时候叫醒我,显然是出事了,我顿时就变得十分紧张。

  “王哥,咋了?出啥事儿了?”

  “小点声,出来,跟我走!”老王神神秘秘冲我比划着,然后我赶紧穿衣服,把匕首抓在手上,跟着他往外走。

  我跟着老王走出去几十米的样子,看到一个沙坑,我举着火把朝沙坑里面看,意外发现里面有几根骨头,像筷子一样插在沙坑里面,而且沙地上还有一串很清晰的脚印。

  “这,这怎么回事?”我有些傻眼,这么多脚印,还有骨头,这啥意思?

  然后老王一脸凝重跟我说,刚刚他守夜的时候,听到这边有动静,然后就过来看,发现这个坑里面的东西,他认为这是谁在做标记,但肯定不是我们队伍里面的人。

  当然不是我们队伍里的人!要不然老王早炸了,可不是我们队伍里的人,在距离我们扎营的地方这么近做标记,这是想干什么?我直觉背心一阵发凉。

  “王哥,难道说一直有人在暗中盯着咱们?”我迟疑着问道。

  “不是没这种可能!”老王朝四周看去,一边看一边回答我,“当然也说不定之前就有,只是我们没发现,但这脚印没法解释啊。”

  肯定没法解释,沙漠里一般只有刚踩下的脚印才这么明显,最近这么大风,刚刚还刮过大风,如果是早就有的,这标记可能还在,但是脚印肯定不在了。

  突然发现这种情况,我和老王都没了睡意,一晚上我们两个一起守夜,但是这晚上风平浪静,啥事儿没有。

  但看到天快亮了,我就把人全都叫起来,让赶紧收拾走人,这地方我总感觉不安全,尤其想到那个标记和脚印,我的心就感觉到不安。

  不过我没告诉其他人,连柳老都没告诉,但我让所有人身上都带上家伙,而且要放在能够随时拔出来的位置。

  早上的风很大,沙尘漫天,但即便是这样,我们也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

  好容易风歇了,太阳出来了,我看到前面有个大沙丘,就说到大沙丘背阴的位置休息。

  结果没等走到沙丘跟前,我们又有了新的发现,沙丘前面出现了一大堆骆驼粪。

  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陈梦月,她之前跟我见面后,私下里告诉我,让我离开的时候,给她留下两匹骆驼,我把骆驼给留下了。

  这里应该距离矿坑不远,难道说陈梦月之前回来拉骆驼的时候,经过这里?

  我心里面这么想着,但是不能肯定,毕竟就这一堆骆驼粪也看不出啥,搞不好是之前有驼队从这里经过也说不定。

  这个年月,还是有不少背包客和探险队伍,喜欢搞这种事情,要不然山丹县的李老板,怎么会专门搞骆驼养殖,他发的就是这个财!

  但是又往前走了两天,我感觉到情形不对,因为我前面出现一片咸水湖,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不可能有咸水湖的,我断定我们迷路了。

  阿达和谢雪怡也察觉到了,不光他们,柳老也察觉到了,他是去过矿洞的,路上经过哪些位置,他心里一清二楚。

  这时候看到突然出现的咸水湖,哪还不知道有麻烦了。

  但是看到咸水湖,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我们能在这里补充水,不至于慌乱。

  我们带的水已经不多了,顶多也就撑得过三天,不过这沙漠里的湖,通常都是没有排泄能力积攒下来的地下水和雨水混合而成。

  咸水湖里面的水可以说比海水都要咸,喝一口能够齁死人,不过也不是没办法取水。

  之前我们跟狮子叔进沙漠的时候,经过那边的咸水湖时,就听他跟我们提到过的,如何从咸水湖里面取水。

  阿达和谢雪怡当时也听狮子叔说过,于是我招呼一声,他们立刻就帮着我忙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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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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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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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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