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的盗墓生涯>第121章 绝处逢生
  眼前的石头,是不是一直在这里,我不能确定,但是有一点能够确定的是,这石头留在这里的年份不低,极大可能是曾经某个建筑的用料。

  我们来之前,陈云鹤从他朋友哪里,了解过不少有关西夏的历史,从那些史料中,能够看出一些蛛丝马迹。

  就是当年西夏灭国之战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城市,都被蒙古人付之一炬。wWW.ΧìǔΜЬ.CǒΜ

  西夏这个国家很有意思,上至国家官职,下至城市建筑,都跟当时的宋朝如出一辙。

  而凡是西夏国中建成的城池,都是大城,城市一般分为东西两部分,西边是政府机构和寺庙,东边是平民商铺,东西城区中央,有一条数十米宽的大道作为分割。

  这条路贯穿整个城市,其中会有很多大石墩子,做成各种各样的奇石异兽模样,眼前的这块大石头,虽然看不出曾经的形态,但大概离就是那些奇石异兽。

  西夏灭亡迄今已经过去好几百年,这一片地域又经历过接连的天灾战乱,在这片沙漠上曾经的繁华城市,早已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有黄砂碎石和残垣断壁。

  而我们现在要找的,就是曾经这里的城市。

  狮子叔之前跟我们说过,他接下来带我们要去的地方,有露在外面的石头塔尖。

  由此看来,石头塔尖很有可能就是城市里的佛塔顶部,而眼前的巨石,就是分割东西城区的建筑物,照着这些线索来看,我们应该没走错方向。

  我从陈云鹤的眼中,看到了激动,随后我们收拾好东西,回帐篷睡觉。

  一夜无话,我们第二天很早就醒过来,狮子叔说的地方,距离我们现在的位置还有小几十里地,我们今天必须在中午前,走完这段路程。

  因为起得太早,一路上大家都是骑在骆驼上赶路,一个个哈欠连天,只有狮子叔和陈云鹤两个人,精神奕奕,但显然后者不是因为习惯!

  走着走着,天色渐渐变亮,我哈欠有些止不住,泪眼婆娑的那种,要不是驼队都是连为一体,怕是早就跑偏到不知道哪个旮沓里去了。

  阿达跟我差不多,谢雪怡就差没把自己绑在骆驼身上,只有拉什这小子,居然天亮就变精神,让我们无比羡慕同时,暗叹自己是不是老了!

  忽然,拉什发出一声惊呼,“你们看那边,快看啊!”

  我一个激灵,顿时清醒过来,顺着拉什指的方向看过去,就只见前方连绵黄沙丘里面,躺着一些石头塔尖,海鸥几块长石条,看着像是什么大建筑上损毁掉的物件。

  大家见状,顿时精神一振,随后都加快速度,往那地方跑去。

  陈云鹤最激动,竟是嫌弃骆驼跑得慢了,第一个跳下骆驼,朝着那些个塔尖跑去。

  我能看出那些塔尖,应该是某些建筑顶上的部件,最大可能就是佛塔塔尖。

  西夏国教是佛教,当时的政府允许普通人家造佛塔在家中供养,这就造成了当时西夏国几乎每家人都有佛塔。

  这种塔叫做供养塔,大的有十几米高,小的一两米不等,我们看到的这几个塔尖,从露出的情况来看,应该个头不小,大概率在五米左右的样子。

  显然我们找到昔日被黄沙埋葬的城市,但我们找到的不是墓,而是城市,接下来我们要找的东西,都是当年这个城市里残留下来的物件。

  一个城市里的东西,天知道会有什么,石雕石碑,牌匾门框,生活用品,甚至金银器皿都有可能被挖出来。

  这有点大海捞针的意思,但好在眼前这片‘海’不大,而当时我们都想着能够跟上次一样,从这里面再挖出一尊阿育王塔,最好是几尊,那样的话,我们就能金盆洗手不干了!

  在这种地方就不用想着打什么盗洞,没山没水,一望无际,全都是沙漠,风水在这里根本一点用都没有。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只能一人扛一把铲子,各自分散开,你挖一个坑,我挖一个坑,挖到一两米多深,没看到东西的话,就可以准备换地方了。

  纯粹就是摸瞎,但还真别说,就这么摸瞎,还真能摸到东西。

  第一条的时候,阿达运气好,摸出来一块牌匾,可惜只有半块,上面的字能认出是西夏字,可是只能当柴火烧。

  谢雪怡也挖出来一个箱子,箱子是空的,而我和陈云鹤却是啥都没挖到,拉什跟狮子叔好歹还能挖出来一些石头啥的,我们除了沙子,啥都没见到。

  整个半天,可以说我们一无所获,纯粹浪费精力捡破烂了。

  但没办法,这种大海捞针的方式,出货率奇低,想摸出精品就得靠人品和祖宗保佑了。

  好在我们准备充分,带来的驼队一大半都是食物和水,就是准备找到地方长期抗战,每天就这么啃着干粮喝水,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干了两天,依旧还是一无所获,阿达有些沉不住气,在挖了十个坑啥都没捞到,直接丢了铲子,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卧槽,这特么什么鬼地方,老大你确定下面有东西?”

  “我怎么感觉下面比我脸还干净,难不成这下面是你们说的那什么西城,根本不是我们要找的东城?”

  陈云鹤眉头皱了皱,看了四周一眼,语气不容置疑,“继续干,今天要是再没东西,明天就换地方。”

  听陈云鹤这么说,阿达不敢说什么,只能捡起铁铲,继续干活。

  “小苏,小谢呢?”陈云鹤站直了身子,四处看了眼,然后问我。

  我回头看了眼,指着远处说道:“她跟拉什在哪儿呢,说是跟我们分开点,兴许有收获。”

  陈云鹤点点头,又开始挖起来,我看他汗流浃背的样子,忍不住叹了口气。

  其实挖了这一整天,我也有些沉不住气,在我看来,我们就是在做无用功,如果今天再没出个东西,即便是换地方,我也不认为能挖出东西来。

  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绝处逢生!对,就是绝处逢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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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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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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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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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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