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他说让高向菀住在天子一号是为了旺人气招客人,那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没想到如今还真有客人来住了。
“小晚,对不起,小姐本是让我好好照顾你的,结果我……”
“好了,咱们客栈接了大生意,这是好事,瞧你们这是什么表情。”高向菀看着他们夫妻俩那一脸像是欠了她什么似的表情,有些好笑。
“再说了,我就喜欢住咱们客栈里,不用来来回回地跑,方便。”
她可不想碍着人家的甜蜜二人生活,哦,不对应该是幸福一家三口生活。
秦文石口中的小姐是钟羽。
说起她,高向菀忽然有些感慨,也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
当初高向菀启程来这里的时候,钟羽让她带话给秦文石,说让他以后都不要再去信联系了。
后来秦文石还是放心不下,给她去过几封信,但都没有回音。
高向菀猜想钟羽应该是因为要为家人平反不想连累他们,所以断了联系。
总之她来了这里之后与京城就断了联系,再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钟羽的消息。
应该说,没有收到过京城里任何人的消息。
第二天,昨日来订房的那个灰衣男子还带了两个人来视察房间。
是宋念巧接待的,后来听她说那两个人对房间本是不太满意的。
只不过是因为在这平乐镇再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又听闻这里的饭菜出品不错,这才勉强算是没意见了。
之后一连两天,高向菀也没看见那个所谓的贵客入店。倒是那两个来视察的人来吃过两顿饭。
第三天的下午,高向菀还在后厨帮秦文石收拾东西,宋念巧就兴冲冲地进来了。
“石哥,小晚,陈老板那边派人来传话,说那位贵客今天晚上会入住,让咱们晚膳给准备些好酒好菜。”
终于来了?
秦文石和高向菀都顿时来了精神。
“好,那我现在就准备菜肴用料。”高向菀说道。
“那我先去把好酒备好。”秦文石也赶紧去忙活了。
宋念巧撸起衣袖就过来帮高向菀做下手。
“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贵人,我瞧着那位陈老板和何老板就已经是不一般的人物了,可他们对待那位贵人的态度吧……”
宋念巧一边摘菜叶子,一边歪头思索,“反正总感觉他们很怕招待不好那人似的。”
“兴许是他们生意上需要奉承的人呗。”高向菀不以为意地应道。
那个陈老板和何老板她昨日亲自去上菜也是有碰过面的,确实看起来不像普通人。Χiυmъ.cοΜ
也不知道是什么人能让他们如此重视了。
旁晚的时候,高向菀这边还在做着菜呢,那位陈老板和何老板就已经到了客栈。
一个劲地叮嘱柜台前的宋念巧,要一切东西都准备好。
这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俩也是打下手接待客人的呢。
“小晚姐,你说这会是什么人?”兰花一边将外头的情况报给高向菀,一边嘀咕。
“甭管人家什么人,总之咱们做好分内事就行,一会儿你在边上伺候也得机灵点知道吗。”高向菀叮嘱道。
“放心小晚姐,一会儿我在外面肯定好好督促她。”一个店小二打扮的瘦小小伙走了进来,笑嘻嘻道。
“嘿,赵小七你是不是活腻了。”兰花气呼呼地瞪着总爱怼她的小七。
高向菀也递给小七一个鄙视的眼神,“你管好你自己的八卦心就不错了。”
“听见了没有。”兰花下巴一扬。
因为是小地方的小客栈,所以这里并没有包间雅阁。
宋念巧便将客栈内位置最好的那张桌子给他们安排上了。
半个时辰之后,客栈外来了一辆马车。
柜台前的宋念巧好奇地伸了一脖子去瞧,兰花和小七更是直接站到门边去看了。
只见一早恭候在门前的陈老板和何老板在马车还未停稳时就已经快步迎了上去。
何老板站在马车前恭敬地躬身道:“爷一路辛苦了。”
陈老板紧随其后也一副战兢恭敬的模样。
少顷,车帘内伸出了一个修长的手指轻轻拨了一下帘子,何老板见状连忙伸手接过,将帘子撩开。
马车内,一个月白色衣服的男子优雅地下了马车。
宋念巧和兰花小七一看这人,顿时眼睛都噌地一下亮了起来。
只见那男子剑眉星目,面容极为俊朗,身姿玉立之间更是透着一股矜贵不凡的气息。
高贵的气质与他们平乐镇上的这些平民仿佛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上一次她们有这种感觉,还是在第一次见到高向菀的时候。
不过当时的高向菀容貌气质俱佳之余,还满面的温柔可亲。
而眼前的这位贵公子,俊是俊了,但就是脸色有点冷,那目光像是看谁都没有温度似的。
有种让人不敢靠近的感觉。
也难怪陈老板和何老板会如此紧张了。
不过见对方是一个俊朗干净的公子,宋念巧和兰花小七倒是松了一口气。
幸好不是一个糟老头要住天字一号。
他们面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已贵为宝亲王的弘历。
而他身旁卑躬哈腰着的那两个人,是当地的何知府和陈县令。
弘历这次微服出行,本是奔着上黔镇去的,但为出其不备,他特意对此处官府隐瞒了此行的目的,并将落脚点选在了与上黔镇相邻的平乐镇。
为行事方便,他更是直接拒绝了何知府和陈县令为他准备的豪华住所,而是以商人的身份住在民间客栈。
“爷一路风尘,小的已经在里头备好酒菜了,还请移架屋内。”何知府一脸赔笑地看着弘历。
这时,趁着小七在外面打点,兰花便悄声飞奔进了厨房。
“小晚姐,小晚姐。”她激动地跑向灶台。
“贵人来了?”高向菀头也不回地问道。
“来了,来了,而且还是个长得可俊的贵公子呢。”兰花想起刚刚看见弘历的那张脸,顿时泛起了一脸的花痴。
“我看你是挺闲的。”高向菀正掰着玉米粒,抬头白了她一眼,“让你好好招待,你关注点都放哪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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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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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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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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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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