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清穿咸鱼贵妃升职记>第三百零七章:杀人不如诛心!
  忽然看见一个大活人就这样死在面前,一堆女人无不吓得花容失色。

  被摁跪在地的金寻雁更是双手乃至全身都颤抖不已,恐惧地看着血泊中的唐秋娘,仿佛无法相信这竟然是自己杀的人。

  现场一度出现了片刻的死寂。

  看着高向菀一动不动地抱着唐秋娘,既不吭声也不哭闹的。弘历有些担心地上前俯身在她身边。

  “菀儿,她已经走了。”

  听见他的声音,高向菀的眼眸才动了一下,随后缓缓转头过来看他。

  是啊,秋娘走了,为了救她,走了。

  唐秋娘这一去,高向菀恍然间觉得,不是秋娘对不住自己,而是自己亏欠她了。

  高向菀再度低头看向唐秋娘,随后默默伸手为她阖上了那尚未完全阖上的双眼。

  这时,陈格格已经从惊震中回过神,她看了一眼金寻雁,随即上前对弘历说道:

  “爷,这女人当着您的面都敢杀人,这般丧心病狂之人,实在该杀啊。”

  “杀?”弘历缓缓起身,看着金寻雁的眸色闪过狠戾,

  “如此罪孽深重之人,就这样杀了她如何对得起惨死她手下和被她害惨了的人?”

  被陈良押跪在地的金寻雁闻言猛地抬头看向弘历,眼里充满了惊惶。

  她刚刚也是一时气火蒙了心才会在弘历面前做出杀人这种不理智的行为的,冷静下来之后她已是既后悔又害怕。

  眼下看着一脸阴鸷的弘历,就更是吓得魂不附体了。

  “爷……妾身知错了,求求您……”她拼命挣脱陈良的桎梏,慌张地跪爬着想要到弘历跟前求饶。

  一见她爬过来,弘历脑中瞬间浮现她刚刚举着匕首刺向高向菀的场景,心有余悸的他当即就朝陈良递去一个眼神:

  “把人给我拿住。”

  说话间他不自觉地往高向菀的方向移步挡了一下。

  刚才是因着身份不敢强硬桎梏,但此刻得到命令,陈良当即上前就将金寻雁给拽了开来并再次摁住。

  金寻雁痛哭流涕,徒劳挣扎道:“爷,妾身知错了,求您开恩啊,我以后再也不敢……”

  “把她押回她的院子,找间小屋子拘禁起来,将所有门窗给我都封死,除了饭和水之外,一样东西都不能给她。”

  弘历冷冷盯着她:

  “余生……就让她在黑暗的小房子中为她害过的人赎罪。”

  正哭喊求饶的金寻雁声音一滞,顿时一脸的惊恐和绝望。。

  听到弘历的这个惩罚,其他人兴许还没有什么概念,只觉得没有让金寻雁死,是便宜了她。

  但深受过其害的陈格格和高向菀就不这么认为了。

  这其实比直接杀了她更为残酷。

  杀人不如诛心!

  杀人不过头点地,痛苦也只是一瞬间,反而落得个痛快。

  但诛心——那可就是生不如死的惩罚了。

  一个人不分昼夜地独自面对黑暗,无止休地被黑暗包裹,那将是何等孤独恐惧的事情?

  高向菀犹记得自己当初失明的时候那最初的恐惧感和孤独感是那样的难以承受。

  但当时她虽面要对黑暗,好歹身边还有人可以陪伴,还可以自由活动。

  而金寻雁却是被拘禁在一个寸许的地方并且无人能接触,余生都只能独自面对那无穷无尽的寂寞和孤独的煎熬。

  那滋味只能说是生不如死了。

  陈格格看着一脸死灰的金寻雁,眼中露出了解恨的神色。

  自己被幽禁的那种苦楚心酸终于能让她切肤体会一下了。

  她能在院中活动一二,甚至身边还跟着个彩霞,她当时都一度被关得快崩溃了。

  可想而知被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黑洞房间里,空度余生,那将会是怎样的一种可怕感受?

  高向菀没有想到好好的一个周岁宴竟然牵扯出了这么多的事情。

  身为周岁宴主角的小格格没了,一个侍妾格格被永久拘禁在小黑屋,就连她的厨娘……也没了。

  念着唐秋娘是为了救高向菀而死的,弘历便让陈良为唐秋娘好好办理身后事。

  嫌疑解除,高向菀重新回到了梨花院,花月他们也同时被放出来了。xiumb.com

  冤屈洗清了,作恶的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总是给她使绊子的金寻雁从今往后都不会再有机会对她使坏了。

  按理说,这本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高向菀却高兴不起来。

  当花月他们知道是唐秋娘协同外人陷害的高向菀的时候既震惊又气愤。

  可当得知她是被逼无奈,最后也以命救下高向菀之后,他们也就没再说过半句什么了。

  甚至在唐秋娘下葬之时,他们也跟着高向菀一起去祭拜过。

  人走如斯,确实没有什么好追究对错的了。

  但高向菀知道唐秋娘最放不下的便是她的儿子,她也知道唐秋娘一直希望儿子能跟在父亲身边。

  所以在处理好秋娘的后事之后,高向菀去见了她的那个前夫。

  在一个茶馆里。

  陈良带了两人人进来。

  是一个高瘦的中年男人和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男人是唐秋娘的前夫,而这个小男孩就是唐秋娘的儿子。

  虽然一直都知道秋娘有个儿子,但这也是高向菀第一次见着他。

  唐秋娘的前夫领着儿子在高向菀面前郑重地跪拜磕头。

  “多谢侧福晋仁慈救下我儿,您的大恩,小人不胜感激。”

  “起来吧。”

  高向菀说完亲自上前将小孩扶了起来,抬眸打量了他一下。

  小男孩长得干干净净的,小小年纪眉宇间便展露几分平和沉稳,与唐秋娘身上的神韵很像。

  待小男孩站定,她才转目看向秋娘的前夫。

  令她惊讶的是,眼前的男人长得皮肤黝黑,相貌憨厚,竟然完全不像是抛妻弃子以及烂赌之人。

  “都是我不好,让英儿的后娘把他买给了别人,差点铸成大错。幸得您搭救,不然……”男人一脸心疼地看着儿子。

  “他后娘卖的?”高向菀惊讶不已。

  秋娘前夫叹息了一声道出实情。

  原来烂赌的人是他后来娶的那个小三,而非他本人。

  被金寻雁设计欠下巨债,最后拿了儿子抵债的也是那万恶的后娘,是她瞒着自己的丈夫卖的。

  “还真是个恶毒的后娘。”高向菀愤愤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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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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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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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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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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