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菲有些怀疑傅恒智商地说起了蛔虫的长相与特性,“蛔虫是人体肠道类最大的寄生线虫,成体略带粉红色或微黄色,体表有横纹,雄虫尾部常卷曲。”
“一般来说,蛔虫的成虫是寄生在小肠内的。我们是把蛔虫的卵吞入,蛔虫在小肠内孵化出幼虫的。”
“一般的蛔虫,只要量不多,对我们的伤害都不是很大。”
说到这时,叶菲话锋一转道,“但这种变异后的蛔虫就不一样了。”
“变异后,这些虫就不能再用蛔虫来定性了。变异后的蛔虫,它们会侵入小肠粘膜和粘膜的下层,钻入肠壁小静脉或淋巴管,经静脉入肝,再经右心肺,穿破毛细血管进入人体的皮肤下面。”
“它们以吸食血液中的细菌为生。但如果血液中没有细菌,它们就会汲取宿主的血了。如此一来,宿主只会被它们吸光血液陷入死亡。”
傅恒盯着叶菲手中的玻璃碗,说着一个实事,“这种虫我从未见过。”
不知就是不知。
他不会不懂装懂。
“你当然没见过。”
叶菲拿起镊子,将大玻璃碗中的两条大虫夹进小玻璃碗中说,“这种虫子不是华夏的。不,不对,这种不仅华夏没有,连k国也没有。他们来自于b国。”
“b国?”
傅恒疑惑间,叶菲解释说,“b国是这种变异蛔虫的栖息之地,它们离开了b国是很难生存下来的。”
“只有b国那种靠饮用脏水为生的人类,才是他们真正的宿主。那些人由于长期饮用脏水,血液中都有细菌,那些虫就不会汲取他们的血液。它们也就和没有变异的蛔虫一样,能与人算是和平共处了。”
傅恒听得愈发不解说,“那天赐体类是怎么来的?”
“是有人把虫卵混进了天赐的食物里。”
叶菲眼中迸着愤怒道。
“你的意思是,天赐是被人喂下了虫卵吗?”
傅恒根据叶菲的话问。
“是。”
叶菲很是肯定地说,“而且这事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应该是在天赐出生后不久。虫卵孵化再长成成虫,差不多也是一个月左右。我之前让你给天赐喂的药剂,就有令那些成虫躁动的药,只有成虫动了起来,我才能一举将它他歼灭。”
“那为什么之前没人发现天赐有异常?”
傅恒问。
“不是没有,是你没有而已。”
叶菲揭穿真相道,“况且,天赐这情况也只有等虫长大后才会有反应。”
“我明白了。”
傅恒点头说,“我出去一下。”
“嗯!”
叶菲知道傅恒是要去处理天赐受害的事,算是知道地应了声。
然后就继续清理起了手术室。
清理完手术室,叶菲就从玻璃碗中将那几条成虫放进试管,拿到实验室中,又进行起了一波研制。
虽然她把天赐体内的成虫清除了,但为防天赐体内还有卵,她必须研制出能杀死所有虫卵的药剂。
很快,叶菲制作出了药剂,为了让天赐不反感吃下去,她还特定在药中加入了糖分,使药丸就像糖果一样,甜咪咪的。
叶菲刚收拾好试验室,傅恒就回来了。
“下虫的保姆找出来了。”
傅恒算是汇报情况地说。
“哦!”
叶菲并不太关心这类事,应了声。
“那保姆是天赐外公外婆的人!”
傅恒又说。
“嗯?”
叶菲皱眉间,傅恒继续说,“沈秋容嫁给章泽,沈秋容父母本来就反对。章泽死后,沈秋容的父母就打电话让沈秋容回去相亲,说是给沈秋容重新找了个条件好的男人。”wWW.ΧìǔΜЬ.CǒΜ
“沈秋容表面上答应着父母的要求,每次说下个月就回去,但拖了半年多都没回去。这让沈家父母察觉出了沈秋容出尔反尔的不对劲。”
“沈家父母悄悄派了沈家佣人李氏到云城找沈秋容。”
“李氏到云城后,见到的是大着肚子,已是临产的沈秋容。”
“李氏没有惊动沈秋容,只是把沈秋容的情况告诉给了沈秋容的父母。”
“毕竟是亲生父母,沈秋容的父母一下子明白了沈秋容对他们的搪塞拖延是为了生下章泽的孩子。这让本就对章泽不满的沈家父母愤怒了。”
“他们让李氏暗中跟着沈秋容,等沈秋容生下孩子后,就悄悄把孩子给带走扔掉。”
“于是乎,沈秋容不知道的情况下,李氏就监控起了沈秋容的生活。”
“那天,沈秋容到海边自杀时,李氏也在暗处。她想等沈秋容不注意岸上的天赐时,先偷走孩子,再救人。”
“但我们的出现打断了李氏的计划。”
“而且,让李氏措手不及的是,沈秋容遇到我们后,就没离开我别墅的监控范围,这让想动手的李氏,一直没机会。”
“后来,天赐被我收进了别墅。正当李氏为任务发愁时,我贴出了招聘高级保姆的条件。”
“于是乎,沈家父母就在帝都为李氏准备好了高级保姆的一切证件,也让李氏顺利进入了我的别墅。”
“至于那些虫卵……李氏说那是沈家父母让人送证件给她时,一并给她的。她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她只是听从沈家父母的命令,把那东西混进天赐的吃食之中。”
叶菲长长地叹了口气说,“天赐是他们女儿用生命保护的孩子,他们竟然想尽一切办法铲除天赐。他们真的是沈秋容的父母,是天赐的外公外婆吗?”
“他们是觉得沈秋容不自爱地丢了他们的脸,想要维护沈家门楣,从沈秋容的世界将章泽的存在彻底抹杀而已。”
傅恒算是了解地说。
就如季海一样,为了那所谓的纯正血统,逼死沈如月母子。
说白了,也是面子问题。
季海是觉得沈如月母子拉低着他的身份,让他会被人看轻看低,所以下着黑手。
“那些自认豪门自认高贵的家族,也真是可怜。”
叶菲阐述着她的想法,“明明可以过得比普通人好,但他们偏偏要给自己制定那些所谓的豪门贵胄的规矩礼仪,让自己生活在那条条款款里面。”
“最可悲的是,在他们看来,那些条条款款不是约束了他们行为的存在,而是证明他们比普通人更高一等的存在。”
“叶菲,要你是沈秋容,你会怎么处理那样的家长?”
傅恒想到叶菲的身世问。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沈秋容和叶菲相似,两人都是家族抛弃的对象。
“呵呵!”
叶菲冷笑道,“将心比心呗!”
她的处事原则很简单。
人敬我,我敬人。
人若犯我,我不饶人。
“我也是。”
傅恒扬笑道。
是以,从一开始,他都是把季家归到了他们对立面的。
“咚咚咚!”
敲门声打断了两人间的谈话,陈刚在门外做着传话道,“傅少,不好了,叶小姐的爸妈和哥哥们太喜欢天赐,说要把天赐带回叶家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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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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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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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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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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