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磨刀霍霍养夫君>第116章 不顺耳
  王二急忙摆手:“许夫人可饶了我吧,王哥在这呢,我给的可是底价!”

  “是,王哥是实在人。”王凌志也在旁边帮腔。

  王大娘恨铁不成钢的瞪了自己儿子一眼,他到底是哪边的?

  倒是王二笑了:“大娘别急,王哥是了解我才这么说。这样,价格是真的不能再低了,我做主让卖家掏税钱,您看怎么样?”

  瞪归瞪,王大娘也了解自己儿子,还没傻到帮外人的地步,他既然说了话,那这个价格就应该是可以的了。

  至于杨夏茉几个,根本对京城房价没有概念,王大娘点头了,他们自然也就同意了。

  定好了价格,杨夏茉当场就让王二联系房主,她今天就要买下来。

  事情顺利得很,两家房主都有空,手续很快就办完,然后又去衙门办了红契,这两座宅子就正式成自家的了。

  办红契的时候,杨夏茉本来想写许存芳的名字。

  谁让这是古代,男人的面子大过天,干娘和玉儿又经常教育她要给他留面子呢。

  不料许存芳执意不肯,非要写杨夏茉的名字。

  杨夏茉不解:“我没关系的,你是不是听谁嚼舌根了?”

  关于许许吃软饭,靠女人养的流言蜚语她不是没听说过,可是许许自己不提,她也就没当回事。

  也许是她大意了,谁还没个自尊心呢?

  她不在乎流言,不代表许许不在乎啊!

  “我知道,这些钱对你来说不算什么,我也不是为了那些流言。”许许道:“我只是觉得本该写在你的名下。”

  他其实想说,就算买房钱是他挣得,他也会把房子写在茉儿名下。

  但是现在他不挣钱,说出来是给人听还是给自己听的呢?徒惹人笑罢了。

  哦,杨夏茉眨眨眼睛,高兴起来。

  她的确是不把五百里银子放在眼里,但是房子不一样,前世某些概念还是深入骨髓的,房子有自己的名字才是自己的家啊!

  在京城有了房子,她和许许就有了属于他们的家。

  杨家的房子不算,她不是杨秀才的女儿,所以那宅子是属于杨成越的,她只是个住客而已。

  红契到手,一行人先找了个酒楼点了一桌菜庆祝了一番,然后就奔去了易第坊的新家,准备打扫一番,以后可以没事过来住住。

  路上,他们的马车跟一辆马车擦肩而过的时候,杨夏茉从帘子缝隙中看到,对面马车上有一个“康”字。

  康家?杨夏茉不由想起那个被她锁定为第一目标的康家来了。

  打开系统地图,杨夏茉差点被上面无数红点给闪瞎了眼。

  京城不愧是京城,卧虎藏龙之地,红名恶人也极其之多!

  晕了,这要是都除掉的话,她是不是就能直接完成终极任务,离开这个世界了?

  杨夏茉下意识的看看前头,隔着两层车厢,她似乎看到了前面车里的许许。

  不,她舍不得那么早就走。

  她再看看那些红点,算你们运气好,可以再多活几天。

  “得得,查看康启云,康少洵的状态。”

  随着她的指令,系统地图上绝大部分红点都消失了,唯独在西部还有两个红点仍在,正是那叔侄两个。

  这么说,虽有隔离区的“苦劳”,但是系统对他们的判定仍然是一样的。

  功不能抵过,他们仍然是她的任务目标。

  杨夏茉按下了蠢蠢欲动的心,本来她决定让这叔侄俩活到她进京为止,可是她没想到康家会对沈令时出手,而且还是以小龙侠为借口。

  她连累了沈令时呢。

  一是一,二是二,她杨大侠恩怨分明。

  既然是她连累了沈令时,那就不能再给他雪上加霜了。

  现在除掉康家叔侄,只会让康家更恼怒,抓不到她,就只能继续拿沈令时撒气。

  所以,她再等等好了。

  易第坊的院子大小差不多,杨夏茉之所以选择这家,是因为这家最干净,房子保养得最好,院子里有水井,还有一棵树。

  另外树下还有一个秋千是她最喜欢的,以后许许读书的时候,她可以荡荡秋千。

  “我觉得,前任房主应该也是一对恩爱夫妻呢!”杨夏茉指着秋千对许存芳说道。

  这里可是专供考生读书的地方,可前任读书之余,还不忘了给妻子寻找点乐趣,不正是他们恩爱的表现吗?

  也是?许存芳笑了,这个“也”字用得好啊!

  “许存芳?”门外一个声音响起。

  大家看过去,门口处一个年轻人正诧异的看着他们。

  “许存芳,你在这买宅子了?”年轻人指着院内。

  杨夏茉皱皱眉头,院子里有这么多人,其中还有年长之人,来者却统统视若无睹,只管盯着许许说话,实在是太没礼貌了!

  “你是哪个?”杨夏茉冲到前头。

  来者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你就是许存芳的小媳妇?”

  欠揍的家伙!

  杨夏茉不高兴了,这个人的眼神和说话态度她都不喜欢。

  许存芳过来:“许存岭,你来何事?”

  “当然是来买房子!”许存岭挺挺胸膛:“我哥中了举人你不知道吗?明年大比,我哥一定能拿个进士回来!”

  许存岭进了门,目光在院子里扫了一圈,眼底是隐藏不住的艳羡。

  许存芳捕捉到他的眼神,心里不由怀疑起来。

  许家什么样,他大概知道些。怕是不能为了一个举人备考,就来京城买宅子的。

  所以,刚才许存岭的话,他十分怀疑。

  若是租的话,倒有点可能。

  许存芳犹豫了一下,人都进来了,他向王大娘介绍:“这是许存岭,许存志的弟弟。”

  他一说许存志,大家立刻就明白了。

  许存志不就是那个中了举就自以为了不得,鼻孔朝天的登徒子嘛!ωωω.χΙυΜЬ.Cǒm

  哼,敢打茉儿主意的登徒子!

  顿时,院里所有人看向许存岭的目光都有些不善。

  许存岭发觉了,但却不在乎,他可是举人的弟弟了,明年就是进士的弟弟,朝廷命官的弟弟,还能怕一群泥腿子!

  “这院子是你买的吧?”许存岭再次问道,似乎很笃定的样子。

  许存芳冷声道:“不是。”

  “你偏谁呢!”许存岭不屑道:“你们宁丰的县令都告诉我哥了,你娶了个有钱的媳妇,先开了个铺子,后来又开了家客栈,还买了好几百亩的地!怎么,有钱买宅子,没脸皮承认吃软饭啊?”

  说着,许存岭还嗬嗬笑了起来。

  杨夏茉和许存芳对视一眼,沈令时!

  她想起来了,当初她把许存志揍了以后,他带着王里长找上了门来,然后她又把人扔到县衙里去了,后来据说是被沈令时打发走了。

  龙门客栈开业时,文如金还用这个套她人情呢!

  当时她就觉得不对,沈令时没那么好心不求回报的帮她的忙。

  原来在这等着她呢!

  刻意渲染许存芳有钱了,是生怕许家不来打他的主意是吧?

  “沈令时还说什么了?”杨夏茉问道。

  现在沈令时虽然人在京城,但是不是那么好见到的,问不了沈令时,问许存岭也一样。

  许存岭看向她,调笑道:“我说你看上他什么了,又贴钱又贴人的?他只是个无家可归的野种……”

  咚!人倒飞了出去,飞出院门撞上了对面的墙。

  伴随着巨大的声响,墙晃了晃,落下一些粉尘来,盖了许存岭一头一身。

  “嘴真脏!”杨夏茉收回脚,冷冷道。

  还有沈令时,敢阴她!哼,她一会儿就去除掉康家那叔侄俩!

  王大娘母子三个就当没看见,谁都没劝,许家人给他们的印象实在是太坏了。

  听到动静,又有两个人跑了过来,其中一个许存芳认识,是许敏仁,许存岭的父亲。

  “岭儿!”许敏仁惊呼一声,赶紧去抱儿子。

  许存芳神情复杂,当初他被赶出许家的时候,这个人也是主力军之一呢。

  曾经,在父亲面前,这个人对自己一脸慈爱,一副亲叔叔的模样,让他倍感亲昵。

  等父亲走了,呵!

  那时他才知道,他们笑脸相对的,只是父亲的官位罢了!

  许存岭被摔懵了,一时回答不了父亲的话。

  许敏仁左右一看正好看到许存芳,再看看儿子倒地的位置,他怒了,大吼道:

  “许存芳你个野杂种,敢打岭儿!”

  杨夏茉眼睛一寒,好啊,又来个找死的!

  那她还客气做什么?

  走过去抓住许敏仁的前襟,杨夏茉把他拎了起来,在空中来回抡,十几个回合之后才把他摔倒许存岭身上。

  此时许敏仁也顾不得身下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了,张口嘴就吐。

  可怜他一个年近半百的人,哪里受得了这被人生生甩十几大圈的酷刑?

  更可怜的是许存岭,刚刚清醒了些身上就又被重重砸了一下,紧接着又被一些污秽蒙了一头一脸,剧痛和酸臭一起袭来,当即就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另一个人吓得大叫起来:“打人了!”

  杨夏茉一巴掌拍在他肩上,那人的尖叫顿时憋了回去。

  “好汉饶命!”

  杨夏茉汗,瞎喊什么!

  那人也发觉了不对,再次喊道:“女侠饶命!”

  杨夏茉嫌弃的皱皱眉头,女侠这个称呼她是喜欢的,可是从这人嘴里喊出来怎么这么难听啊?

  还是许许说的听得顺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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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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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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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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