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辛月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不会乱说话,叶千栀这才松开了手,她刚刚松了手,朱辛月一连串的话就丢了过来:“他看着年龄不大的样子,但是脾气不错,笑起来的时候更有男人味,栀栀,你放着这么一个优质美男在身边,就没有想过把人收了?”
她这串话说得是又快又急,好在她把叶千栀的叮嘱放在了心里,没有大声囔囔,不过萧羡书听力不错,还是把她的话一字不落给听清楚了。
“兔子不吃窝边草,更何况他小了我九岁。”叶千栀无奈道:“他在我心里就是弟弟,我就算再饥不择食,也不会对自己的弟弟下手。”
“哎呀,你不知道,年龄小的男人精力和体力都是那些老男人没有办法比拟的,等以后你就会发现年轻的男孩子有多可爱了。”
朱辛月话里的意思意有所指,叶千栀有些尴尬地往萧羡书那边看了一眼,就对上了一双似笑非笑的眼眸。
她突然觉得有点丢脸,也不敢再让朱辛月跟萧羡书呆在一起,连忙扯着朱辛月的手去了她的院子,好在萧羡书知情识趣,没有跟上去。
“栀栀,这些年你究竟去了哪里?”一到屋里,等丫鬟上了茶水,屋里只余下她们两人的时候,朱辛月再次旧事重提。
叶千栀没有隐瞒,简简单单把这些年发生的事情一笔带过:“不是我不想回来,而是一开始的时候,我压根就不知道怎么回来,后来在天圣站稳了脚跟,就立刻安排了人出海,这不,我就回来了。”
“栀栀,你太厉害了,居然成了天圣的侯爷。”朱辛月惊叹道:“我太佩服你了。”
朱辛月早就知道叶千栀能力不俗,但是她也没有想过自己的好朋友会成为一国侯爷,要知道这个侯爷还不是有名无实的那种,而是手里有实权的侯爷。
太牛逼,太厉害了。
“不过是生活所迫。”叶千栀道:“如果没有太子殿下的维护,没有王上的信任,我也走不到这一步,我这次来大盛,是奉王上的命令,来参加大盛小皇帝的登基大典,辛月,有件事我不太明白......”
不等叶千栀把话说完,朱辛月就猜到了她想要问什么了,朱辛月打断了她的话:“你是想问我,为什么宋大人能把控大盛朝廷?能让文武百官都对他言听计从?”
“对。”叶千栀道:“他一个外臣,哪怕权势再大,也没法让皇室宗亲都对他言听计从吧?”
“宋大人的运气很好,先帝原本对他就还算是信任,后来有段时间对他倒像是心有隔阂的样子,不太重用他,但是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先帝又对他委以重任,你知道的,我跟先帝和秦王的关系就注定我不会多关注他们的事情,但是为了朱家,我时不时还是会注意京城这边的事情。”
朱辛月一边想一边说:“等我发现宋大人步步高升的时候,先帝就已经病了挺长一段时间了,可以说从先帝病了开始一直到他病逝,宋大人就是他身边的红人,基本上朝堂的事情都由他说了算,先帝不放心宗亲插手朝堂的事情,总担心他屁股下的龙椅会被宗亲抢走。”
先帝多疑的性格是大家都知道的,当年他忌惮秦王,就想出了把自己的弃妃赐婚给他的荒唐事,这样的事情他都做过,后面再发生些什么,也就不让人意外了。
“宋大人是外臣,他就算把控了朝堂,可这个皇朝终究是不可能改姓宋的,所以先帝对他非常放心,等到他逝世了以后,宋大人已经是说一不二的丞相大人了。”朱辛月道:“小皇帝今年也不过三岁,你想想,就算小皇帝登基了,在他成年以前,这个天下是谁说了算?”
自然是宋宴淮了!
叶千栀明了。
小皇帝还那么小,在他长大到亲政的这段时间内,随时都可能发生各种意外,说不定哪天一个意外就没了呢,到时候宋宴淮想要把大盛改朝换代,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
别忘了,宋宴淮跟睿王爷的关系。
外人不知道这件事,但是身为宋宴淮曾经的枕边人,叶千栀是知道的,只不过她没有把这个消息透露出去的打算,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大盛跟睿王府的事情,跟她这个天圣的明侯爷无关。
“原来是这样。”叶千栀转移了话题:“我和太子殿下打算趁着这段时间到处走走,你来了,那就跟我们一起去玩玩?”
“好啊!”
叶千栀一行人翌日就离开了林城,前往了下一座城池,他们玩得是开开心心,而另外一边却有两个人心情非常不虞。
一个是宋宴淮,他想要找人自然是轻而易举,叶千栀又没有隐藏行踪,他很快就知道叶千栀去了什么地方,身边带了什么人,他倒是想跟着去,可身为当朝丞相,他哪里能说走就走?
走不了,就只能在京城里生闷气!
一个是苏将军,自从他在拍卖会门口见到了肖似亡妻的姑娘后,就一心想要把人找到,可不管他怎么找,这个人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半点踪迹都没有。
找不到人,他心情不太好,跟在他身边的那些人自然就遭殃了。
他时不时就冲身边的人发飙,有时候茶水太烫了一点,他就借故发作,这让伺候他的丫鬟和小厮全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就怕自己一个伺候不周到就惹起了苏将军的怒火。
半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等到了小皇帝登基大典的前两天,叶千栀一行人悄无声息地回到了京城,与此同时到达京城的还有秦王和秦王妃。
自从秦王举旗造反了以后,大盛朝廷跟秦王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因为宋宴淮拿水泥抹了城墙,加固了大盛城墙,导致秦王每次攻打城池都失败后,他就老实了,这么些年过去了,秦王的版图没有扩张不说,反而还缩水了。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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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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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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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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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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