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她当年穿越过来,在这边生活了差不多九年的时间,去过的地方也不少,自然是熟悉的,只不过她离开这片故土也有八年多将近九年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她去过的那些地方是否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萧羡书是聪明人,从叶千栀这一句话里,他就猜出了更多的可能,而且这些猜测基本上全都猜对了。
叶千栀是被出海的明叔和明婶救回来的,从她到了明家以后,就没有去找过她的家人,而是一心一意留在明家生活。
每一个人在世上都会有舍弃不了的人,或多或少而已,不管去哪里,总还是会牵挂的,要说以前叶千栀是没能力找回去,可她现在已经赫赫有名的明侯爷了,她想要找人,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
只要她开口了,就有无数的人,为她办事。
她现在大权在握,却没有去做这些事情,她那时候的说辞是,她没有亲人了,那些人都不在了,可就算人不在了,也总得回去祭拜吧?
叶千栀却没有这么做过,不仅没祭拜,在明家也没有任何一个牌位,萧羡书那时候猜不透叶千栀的心思,可现在他却隐隐明白了。
如果叶千栀是来自大盛,那么一切就都解释得通了。
大盛和天圣天各一方,一直以来都没有交集,她那时候就算想回来,也回不来,那她提出要跟其他国家贸易、交流,是否是为了回到大盛?
萧羡书想着这些问题,神情变化莫测,叶千栀跟他认识多年,对方一个眼神,叶千栀就明白他的意思,所以她一看萧羡书紧蹙着的眉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m.χIùmЬ.CǒM
“我出生大盛是事实,但是我现在是天圣人,跟大盛再无瓜葛,而且我以前跟你说的话,也是实话,在大盛,我没有父母亲人,一个家人都没有,对我来说,明叔明婶就是我的亲人,你也是。”
她极少说这样的话,萧羡书乍一听,还有点回不过神来,不过在听到叶千栀把他当亲人看待的时候,萧羡书很是欢喜。
他高兴得不行,小声道:“在我心里,你也是我的亲人。”
从至泉港到京城,马车颠簸了足足两个时辰,叶千栀一行人被颠簸得脸色全都铁青,好不容易到了京城,立刻就有人来领路,送他们去驿馆休息。
天圣跟大盛相隔太远了,两国之间没有以前是完全没有交集,当然,现在有交集了,大盛的人对天圣的人倒是没有敌意,两国相隔太远,不会燃起战火。
在海上飘了一个多月,大家脸色都不太好看,正是需要修整的时候,到了驿馆,大家分好了房间,各自回房休息。
到了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叶千栀心情复杂,她梳洗过后,躺在了榻上,一点睡意都没有,脑海中反复出现的就是宋宴淮的那张脸。
这些年来,她刻意不去想宋宴淮,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张脸,这个人就会从她脑海中渐渐淡去,可是现在她才恍然发觉,她没能忘记这个人,哪怕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的脸依旧很清晰地出现在她脑海中。
她翻来覆去睡不着,睁着眼睛望着帷帐,过了不知道多久,困意来袭,慢慢闭上了眼。
等她睡着了,在他隔壁的萧羡书第一时间就得到了这个消息,他召来覃今,吩咐道:“你吩咐下去,明天大家都晚点起来,早起的人,也不能发出声响,让明侯爷好好休息。”
覃今拱了拱手,领命去办。
这一觉,叶千栀睡得很沉,等到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驿馆里非常安静,屋外有人走动,不过他们步子很轻,不凝神注意,怕是都注意不到。
她刚刚醒来,屋外站着的人就打了热水送过来,紧接着萧羡书就来串门了:“小枝,今天晚上我们要去大盛皇宫参加宴会,据说这个宴会是特意为我们举办的。”
萧羡书昨儿进城的时候就递了国书上去,早上的时候他就先去宫里溜达了一圈,见了大盛最有权势的人。
他神神秘秘道:“你绝对猜不到,大盛的皇权落在了谁手上。”
“你去宫里了?”叶千栀闻到了他身上熟悉的龙涎香气味。
萧羡书道:“嗯,昨儿递了国书,今儿早上就去大盛皇宫见了大盛如今的掌权人。”他回忆了一番,砸吧嘴道:“还别说,大盛的皇宫搞得金碧辉煌,就跟暴发户一样,恨不得桌椅都镀上一层黄金。”
闻言,叶千栀轻笑一声:“每个人的审美不同,他们或许比较喜欢这种风格。”
“也不怕闪瞎了眼。”萧羡书嘀嘀咕咕:“今晚,你跟我一起去?”
“好!”叶千栀没有推辞,她是天圣的明侯爷,是使团里除了萧羡书外的重要人物,这种宴会,自然是不能不到场。
出席这种宴会,自然是不能失礼,叶千栀特意换上了她的官服,红色的官服让她看起来有些苍白的脸色多了几分红润。
等收拾妥当,便靠在窗边看书,等到了入宫时间,这才慢悠悠下楼。
马车是早就准备好的,萧羡书和叶千栀这次没有同坐一辆马车,萧羡书的马车在最前面,紧接着就是叶千栀的马车,后面才是跟着一起来的大人们。
马车到了皇宫门口,大家便得下车步行了,在下车前,叶千栀理了理衣裳,钻出马车,不用人搀扶,她从车辕上跳了下来,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早有小内侍在皇宫门口等着,看到他们,立刻迎了上来。
小内侍在前面带路,他时不时回头偷看天圣使团的人,想要看到他们出丑,可谁知道从入皇宫开始,天圣的人眼睛没有乱看,哪怕看到了金碧辉煌的宫殿,他们也都面不改色。
见状,小内侍倒是高看了天圣使团的人一眼,他引着他们到了一处陌生的宫殿,“几位贵客,你们请。”
萧羡书一马当先走在前面,叶千栀紧随其后,等她走近后,看到坐在椅子上的人,怔住了,她站在门槛处,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往前走还是往后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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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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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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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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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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