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宋宴淮却没注意到这些,一口气跑到了屋里,看到屋里熟悉的一幕时,他再也控制不住,呜咽出声。
查看过叶千栀的东西,宋宴淮的一颗心如坠冰窟,浑身都泛着凉意。m.χIùmЬ.CǒM
从他们相爱开始,宋宴淮每年都会给叶千栀定制好几套的首饰,叶千栀所有佩戴的首饰都是他亲自设计,让人打造的,可现在,他送给叶千栀的首饰,给她定做的衣裳,她一件都没有带走。
她带走的东西都是她自己置办的。
“墨玉,你调集城里的人手,让他们查一查夫人去了哪里。”宋宴淮吩咐道:“一定要找到她,把她带回来。”
栀栀太单纯了,一个人在外面,被人欺负了,那该怎么办?
他是做了决定,要跟叶千栀分开,可他没有想过要从叶千栀的生命中消失。
照他的想法来看,他是想先跟叶千栀和离,然后亲手挑选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男人,推到她面前,让她从这一桩失败的婚姻中走出来。
只要叶千栀成了亲,有了孩子,京城里的那些流言蜚语就不攻自破了,到时候大家就都会明白,不是叶千栀有毛病,而是他身体不行。
昨晚他跟叶千栀说分开,并不是突然间做的决定,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出现了老长时间了,只是他一直都不舍得,不想放开叶千栀的手,就想要跟她在一起。
昨天傍晚,那两个婢女的议论声,就是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他,让他狠下来做出了这个决定。
宋宴淮的人和睿王府的人立刻就开始查找叶千栀。
京城这么大,找一个人如同大海捞针,叶千栀平常极少出门,每次出门也都是跟楚渊几人有约,宋宴淮特意把楚渊约了出来,问他有没有见到叶千栀。
楚渊摇头道:“自从我知道她是宋夫人以后,就没有见过她了。”
不知道叶千栀是女子的时候,楚渊不管有事没事都喜欢喊叶千栀出来,坐在一起聊聊天,喝喝茶,谈谈人生,挺好的。
有时候他跟妻子闹矛盾的时候,也喜欢找叶千栀诉说自己心里的苦闷,叶千栀便会站在楚大少奶奶的角度来分析她为什么会这么做,为什么会说这些话。
还记得那时候他还嘲笑叶千栀,说她不是大夫,而是妇女之友,最适合跟那些妇人谈心,纾解她们内心的寂寞和苦楚。
那时候他只觉得郁拂云还真是懂女人啊,谁能想到她不是懂女人,她自己就是女人呢!
叶千栀没有找楚渊,朱辛月不在京城,剩下的几个人里,宋宴淮也都一一上门拜访,可都没有叶千栀的消息。
甚至他还去找了秦玉蝶,秦玉蝶那边也没有叶千栀的消息。
她这个人,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找不到一点踪迹。
宋宴淮派出去的人,差点都把京城掀翻了,可依旧没有叶千栀的半点消息。
半个月后,宋宴淮最终坚持不下去,把大部分的人手撤了,只留下了一小部分的人继续查找。
他一直想要找的人,早就离开了京城,跑到了林城。
自从来到大盛,叶千栀一直都跟在宋宴淮身边,他去哪里,她便在哪里。
唯一一个她自己做的决定,想要去的地方,就是林城了。
对于林城,叶千栀还算是熟悉,她身穿浅蓝色的襦裙,手拿一把桃花扇,一个人慢悠悠地往林城有名的桃花坞而去。
桃花坞是林城春天风景最好的地方,漫山遍野的桃花,让不少京城的权贵慕名而来。
那天夜里,叶千栀离开了宋宅,站在街口,不知道去哪里。
她知道,宋宴淮知道她离开了,一定会派人找她,所以叶千栀并没有去秦玉蝶那边,也没有去投奔余长琴和楚渊,这些跟她往来较为密切的人,宋宴淮一定找上门。
她不想面对宋宴淮,也不想知道他的那个答案,那时候她就想着逃离,似乎只要离开了,宋宴淮提的那件事就不存在了。
无处可去,叶千栀只能先找了一家客栈落脚,等天亮以后,她换了男装出城。
没有直接到林城,而是找了一辆去小县城的马车,辗转了几次,最后才到了林城。
前前后后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好在赶在了桃花凋零的最后一刻。
所以今儿她就迫不及待前来观赏了。
桃花坞的风景确实是不错,粉色的桃花,错落在山林之中,跟白色的梨花相互辉映。
白中有粉,粉中有白,让人看得是目不转睛,让人错不开眼。
风景极美,可叶千栀却没有赏景的心情,这么漂亮的风景,到了她眼中,也不过尔尔。
心情好的时候,哪怕是一块丑陋、辣眼的顽石,都能从中挑出一点好看的地方和优点,可现在她心情苦闷,身处在桃花林中,耳边回荡着的都是宋宴淮的那句话。
“栀栀,我们和离吧!”
这七个字如同一个魔咒,无时不刻在摧毁着她,折磨着她。
望着漫山遍野的桃花,树下一个个携手同游的有情人,叶千栀有些愣神。
曾经,她跟宋宴淮也如同这些有情人一样,相携着看风景,逛街,两人碰到了有趣的东西,都得带一份回去给对方,让对方能感受到自己的欢喜。
一份简简单单的吃食,一个毫不起眼的物品,在他们互赠给对方的时候,都被对方当成了宝贝,恨不得收藏起来。
那时候的感情多好了,恨不得每天都黏糊在一起,让她一度以为,自己找到了共度一生的人。
她知道宋宴淮推开她离开的原因,也理解他的想法,却不赞同他的行为。
明明她并不介意这些事情,为什么他要做出这个决定?
没孩子怎么了?想要孩子,领养一个就是了,为什么偏偏要选择分开?
叶千栀想着宋宴淮,情绪难免有些激动,走在弯弯绕绕的山道上,一个不查,脚下一滑,她整个人往后倒去。
预想中的疼痛没有来,一双强有力的手扶住了她,叶千栀顺着手望去,对上了一张略微眼熟的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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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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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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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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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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