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韩将军人高马壮、五大三粗的,但是他的内心居住着一个小甜甜,外表如此汉子的一个人,居然是个隐形吃货,他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要是有谁敢跟他抢吃的,那他一定要对方好看。
韩将军又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且因为他喜爱美食的缘故,大盛叫得上名号的名菜,那他都一一品尝过的,可是他外面飘来的香味,让他食指大动的同时,却有些陌生。
这似乎是他没有吃过的美食。
耐不住心里的好奇,他在客厅坐不住了,这不就跟在了小厮身后过来了,而且在小厮发现他之后,韩将军还让小厮不要出声。
他在水煮鱼刚刚下锅的时候就过来了,一直站在厨房门口,静静地看着厨房里的俊男美女烧菜。
若不是亲眼所见,谁敢相信,京城有名的宋公子,竟有朝一日能为一个女子洗手作羹汤!
韩将军的到来,宋宴淮早就察觉到了,不过对方没出声,宋宴淮就故作不知,他很享受跟自家小姑娘一起下厨的时光,所以直接无视了韩将军。
此时叶千栀看到了韩将军,韩将军却没有被抓包的尴尬,他的双目落在水煮鱼上,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厚着脸皮,不要脸道:“弟妹啊,你们这煮的是什么东西?可否让我尝一尝?”
“弟妹?”宋宴淮挑了挑眉,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韩将军:“饭可以乱吃,亲戚可不能乱攀。”
“不论亲戚也成,那我可以跟你们一起用饭吗?”韩将军舔着脸问,对他来说,天下的美食家那都是他的兄弟姐妹,宋公子不喜欢这个称呼,以后改一个就是了,只要给他一口吃的,让他干什么都没问题,更别说只是换一个称呼。
“”宋宴淮眼角抽了抽,很是无语,圣上和朝中重臣们可知道韩将军是个吃货?
他这个弱点要是被敌国知道了,两国交战的时候,敌国拿美食来诱惑韩将军,不知道对韩将军来说,是忠君报国重要,还是美食更胜一筹?
韩将军不知道宋宴淮心中所想,若是知道的话,肯定会告诉他,小子,这看到美食就走不动道的病,他年轻的时候犯得更厉害。
想当年,他刚刚去边关不久,战功是没立下,但是听说草原的牛马羊肉鲜美,味道佳,韩将军那时候只是个毛头小子,在老家的时候,就因为填不饱肚子,所以为了口饭,他特意跑来边关参军,为的就是能填饱肚子。
现在肚子是不饿了,但是大锅饭吃着没滋味,所以他的要求变了,不仅要吃得饱,味道还得好!
听说草原的牛马羊肉质鲜美,他那时候就暗戳戳想着有机会一定要尝一尝!
只可惜大盛跟草原虽然时不时有摩擦,但也都是小打小闹,别说牛羊了,就是战死的战马他都捞不到一匹。
因为没得到,所以一直都惦记着,哪怕他早就尝到了世间不少的美食,但是对于草原的牛马羊依旧念念不忘!
心里惦记着,找到机会就想去草原弄些回来尝尝味道。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韩将军惦记了多年,终于在几年前一偿宿愿,他逮着机会从草原薅了几只牛马羊回来,煎炒烤炸,各种烹饪的办法都用上了!
牛马羊的肉味道确实不错,或许是他惦记多年的缘故,更是觉得这些肉吃着比大盛的羊肉马肉更好。
吃了一次,韩将军愈发念念不忘了,这不,他的这个弱点被敌国察觉,人家以此设下圈套,等他上钩!
人家的钩子都才挂上去呢,韩将军就闻声而动了,他是喜爱美食,但又不是没脑子的人,焉能不知对方是故意设套?
这一战,他不仅赢了,还赢得挺漂亮,不仅得到了他想要的美食,连敌军的战马都没放过,韩将军所到之处,任何能吃的东西,全都被他给一锅端了。
受伤的战马,他全都给煮着吃了,完好无损的战马则送到了马场。
当将军的人,有此明显的弱点,先帝知道了以后,害怕韩将军会闹出别的事情,所以在边关的无战事后,立刻就把韩将军给调了回来,安排在了大盛有名的美食之乡上班。
不是喜欢美食么?
那就给老子在这里呆着,让你吃个够!
多年过去,先帝逝世,当今圣上登基,过往的事情自然没什么人会提起了,韩将军的这个弱点,早就消失在了时光中。
要不是这次他跑来叶千栀这里,恰好又闻到了水煮鱼的香味,他一个没控制住,就又暴露了自己是吃货的属性。
“那就一起吃吧!”叶千栀不认识眼前这个人,但是他身上穿着的盔甲她还是知道的,此人应该是城外驻军的首领。
不管是什么朝代,民不与富斗,富不与官争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所以不管认识不认识,叶千栀都打定主意请他吃饭,不就是一顿饭么?她请得起!
韩将军可不知道客气为何物,叶千栀这么说了,他立刻就坐了下来,还反客为主,让人添碗筷。
叶千栀都开口留人吃饭了,宋宴淮就算不乐意,那也只能答应了下来。
水煮鱼叶千栀以前在宋家的时候也煮过,宋宴淮没觉得稀奇,但是韩将军就不一样了,从坐下开始就夸赞个不停。
可他肚里没半点墨水,翻来覆去说的也不过是‘真好吃’‘再添一碗’这几个字。
风卷残云,叶千栀跟宋宴淮还没吃饱呢,韩将军就放下了碗筷,他拍了拍鼓鼓的肚皮,打了一个饱嗝,“弟妹啊,你这手艺真不赖,要不是你是宋公子的媳妇,我都想跟你拜把子了。”
可惜叶千栀是宋宴淮的媳妇,而宋宴淮又跟秦王殿下走得有些近,他跟宋宴淮不宜有太多接触。
“你只是吃了顿饭,又没喝酒,怎么就说起胡话来了?”宋宴淮敲了敲桌子,提醒道:“隔墙有耳,你今天说的这话传出去,对我媳妇不太好。”
韩将军白了宋宴淮一眼,没好气道:“你个小白脸的运气不错,能碰到这么一个才貌双全的媳妇,你小子好好珍惜吧!”
这话不用韩将军说,宋宴淮也知道自己能遇到叶千栀,是三生修来的福气!
用过饭,等人上了消食茶,韩将军这才说明了来意,叶千栀和宋宴淮早就知道他是为何而来,所以也都一五一十把城里的情况介绍一遍。
得了准确的消息后,韩将军这才往京城递了消息。
随着时间慢慢流逝,几个月过去了,当今圣上和朝中官员都做好了永林城无一人生还的准备了,谁知道突然来了好消息,圣上知道这个消息后,欢喜不已,他忙安排了太医去永林再诊。
等太医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后,与世隔绝了几个月的永林城终于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繁华。
叶千栀跟宋宴淮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就离开了永林城,叶千栀没有回东屏村,而是跟着宋宴淮前往京城。
本来嘛,按照她的计划,在解决了永林的事情后,她也要去京城走一趟,现在有了宋宴淮这个导游外加钱袋子,叶千栀更没有拒绝的理由。
夫妻两人甜甜蜜蜜地坐着马车前往京城。
宋宴淮在京城待了好几年,对京城可谓是熟悉得不行,他带着叶千栀在京城里玩了好几天,两人每天早出晚归,玩得可开心了。
只不过这份开心没持续多久,很快就被一个消息给打断了。
原来是圣上打算召见叶千栀,他想要见一见以一己之力挽救了全城百姓的叶大夫。
宫里的内侍传达了旨意,宋宴淮虽不愿意让叶千栀入宫觐见,但是他也知道自己不能阻止,不然就是抗旨不尊。
宋宴淮表面上一片淡然,但是他的心情十分焦躁,叶千栀轻轻地拉了拉他的手,对他笑了笑,宋宴淮心情才好了几分。
等送走了内侍后,一回到屋里,叶千栀就不解问道:“温言,你刚刚脸色怎么如此难看?可是这道旨意有不妥之处?”
宋宴淮看着叶千栀这张娇媚的容颜,他动作轻柔地点了点她的鼻尖,语气不太好道:“当今圣上,荒淫无度、喜好美色,星宝,你长得这么好看,我不太放心。”
他现在只有举人功名,在清寒州他能横着走,知府大人都得给他几分面子,可这里是大盛朝最繁荣的城池,是功勋遍地走、皇子多如狗的京城,随便一个人都能把他碾死。
哪怕宋宴淮在京城经营了五年,他还是秦王殿下最倚重的心腹谋士,但那又算什么?
没有绝对的实力,他拿什么保护自己的亲人?
在这一刻,宋宴淮后悔了自己五年前没有去继续科举,若是五年前他继续科举,那么现在好歹是朝中官员,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芝麻官,也能更有底气护住叶千栀。
叶千栀懂宋宴淮的意思,她靠近宋宴淮怀里,轻声道:“别担心,这不是还有好几天吗?而且我有办法应付这种局面。”
宋宴淮不解地看着她,不太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叶千栀没有瞒他,在他耳边低声说了自己的计划,宋宴淮一把抱住她,声音哽咽地喊了她一声:“星宝。”
若是他实力强悍的话,那就不用他家小姑娘想出此等法子来躲避这桩祸事了。
很快就到了面圣的日子,一大清早,叶千栀就爬起来梳洗。
虽然她是打算带着面纱去面圣,但也不能太失礼,所以她换上了一身浅蓝色的长裙,外面披了一件深蓝色的披风,头发随意梳了一个妇人的发髻,这才坐上宫里派出的马车,往皇宫而去。
叶千栀知道自己容貌太过于娇媚,想要压下这种魅色,自然是用冷色系的衣裙来遮掩最好了。
所以她才特意选了蓝色系列的衣裙。
马车到了皇宫门口便停下了,接下来的路,需要步行。
皇宫很大,叶千栀跟在内侍的身后老老实实地走着,没有好奇地四处张望,也没有第一次进宫的手足无措,她慢悠悠地跟在内侍身后,步子不急不缓,似乎不是走在大盛朝的皇宫,而是在自家后花园散步一样。
走了不知道多久,终于传来了内侍让她稍等的声音,叶千栀抬头看了看眼前这座宫殿的牌匾,见上面写着养心殿,随即垂下了头。
养心殿是圣上处理政务和召见外臣的地方,按理来说,叶千栀是女眷,圣上不宜单独召见她,想要见她,必须让皇后召见,可叶千栀不是朝中臣子的妻子,又是对大盛有大功之人,若是在皇后宫里召见她,显得不是那么慎重。
最终圣上还是决定在养心殿见她,不过为了堵住悠悠众口,圣上特意请了皇后过来作陪!
内侍去禀告后,很快就有大太监出来迎接她。
叶千栀跟在大太监身后往养心殿走去,进门后,她连头都没敢抬,在大太监给皇上皇后请安时,叶千栀跪下给他们请安问好。
她的礼仪不算好,这还是在她知道要进宫面圣后特意恶补的,时间太短,叶千栀掌控得不算太好,再加上她有些紧张,做出的动作显得愈发僵硬。
好在圣上和皇后都没有在意,让人扶了她起来,又让人给她赐座。
等双方坐下后,圣上给了皇后一个眼神,皇后心领神会,随口聊起了永林的事情,接着又聊到了叶千栀的私事上。
对于皇后的关心询问,叶千栀的答案都在心里反复过好几遍,确认没有问题后才幽幽回答。
皇后跟她聊着聊着,目光就落在了叶千栀的脸上,见她来面圣都戴着面纱,不由得关心道:“叶大夫,听小口子说,你皮肤过敏?可有用药涂抹?”
“多谢皇后娘娘的关心,民妇已经用过药了。”叶千栀有些不太好意思道:“只是过敏迟迟不好,未免唐突了天颜,这才戴了面纱,还请皇上、皇后娘娘恕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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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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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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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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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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