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喔喔’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过来,惊醒了叶千栀,她挪了挪脖子,这才发现自己似乎是一个姿势太久了,浑身都有些僵了。
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一套简单的动作做完,叶千栀才觉得舒坦。
正想着要继续盯着宋宴淮的盛世美颜看的时候,房门被人推开了,宋婆子走了进来:“新嫁娘前三天是不需要干活的,都没人跟你说吗?新婚当晚,你就跑来这里守夜,要是传扬出去了,人家还以为我是尖酸刻薄的婆婆呢,趁着大家都没起来,你赶紧走。”
宋婆子直接赶叶千栀离开,嘴里是抱怨个不停,似乎对叶千栀的行为很是不满,可当叶千栀到厨房,看到锅里热着的白粥和馒头时,她笑了笑,这个婆婆还真是嘴硬心软啊!
宋家的条件好,粥是白米粥,馒头也是白面馒头。
也不难理解,宋家要是条件不好的话,也没有办法支持宋宴淮读书了。
培养一个读书人,那可是十分费钱的事情。
慢吞吞地用过饭,叶千栀也没有回房间补眠,昨儿晚上她虽然是在守夜,可对她来说,看着宋宴淮那张脸,她就半点都不困了。
想要早点知道宋宴淮究竟是中毒还是因为别的原因才昏迷不醒,叶千栀自然是不敢耽搁,用过饭后,特意找宋云绮借了一身粗布麻衣,这才背着背篓,拿着砍刀出了门。
见叶千栀一副要下地干活的打扮,宋云绮很是不解地望着她:“三嫂,你这是要去干什么?”
“我去山里转转。”叶千栀没有瞒着她,直言道。
宋云绮被她的话吓了一跳,忙道:“三嫂,你看看天空阴沉沉的,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下雨,不如三嫂等天气好一些以后再去?”
“还有啊,三嫂昨晚是去代替爹守夜了,现在肯定困了吧?不如先回房补眠?”琇書網
叶千栀摇摇头道:“我不困,我现在就想去山里转转。”
“现在是冬天,山里光秃秃的,有什么好看的?”宋云绮嘀咕道,不明白自家三嫂为什么执意要上山。
上山去干什么,叶千栀自然是不会跟宋云绮说,她急着出门,说了几句话安抚了宋云绮后,叶千栀拿着背篓和砍刀就离开了宋家。
东屏村位于山脚下,宋家离大山很近,走过几道弯弯曲曲的小路,叶千栀很是顺利就爬上了靠近东屏村最近的大青山。
在家里的时候还不觉得冷,等到了半山坡,寒风吹来,吹得叶千栀头发凌乱脸生疼,冻得她唇色都变了!
冬日里的山里,除了一年四季都翠绿色的松柏外,其余的树木全都光秃秃的。
前两天刚刚下了一场雨,地面很是松软,一脚踩下去,很快就陷进去了。
叶千栀站在半山腰,辨别了一下方向后,往东边走了过去。
对于这个朝代,她是一点儿都不了解,自然也不懂应该去哪里找她需要的药材,但是她知道,那味药材大多数都长在石头缝里,喜欢被太阳沐浴!
她只要往石头多的地方找去就行了!
叶千栀不担心自己会认不出那味药材,因为不管春夏秋冬,不管是严寒酷暑,那药材都是通体绿色,在冬日里很是显眼,当然了,夏天的时候就更夺人眼球了,因为那药材夏天会开花,黄颜色的花儿,惹人怜爱!
走了不知道多久,叶千栀累得整个人都快要脱力了,她终于在一处悬崖峭壁上,看到了那抹熟悉的身影。
见到那味药材的一瞬间,叶千栀眼睛一亮,浑身的疲倦一扫而空,她快步上前,小心翼翼地把药材送石头缝里给割了下来。
等把药材放回背篓里后,叶千栀这才展颜一笑。
不过让她高兴的事情可不仅仅是找到了她需要的药材,她拿起背篓时,眼睛不小心往悬崖下面扫了一眼,看到了悬崖下的石缝中探出了几根椭圆形和扁圆形的枝段。
她觉得有些眼熟,等她仔细看过后,叶千栀激动了。
她没有看错的话,那石缝里长出来的应该是铁皮石斛,要知道野生的铁皮石斛那是可遇不可求,在她以前生活的地方,野生的铁皮石斛极少,基本上都是用人工栽培的。
而且铁皮石斛从古至今,那都是极为稀少的药材,她要是把这些铁皮石斛给割了,应该可以卖个不错的价格!
叶千栀在心里盘算着,从这里到铁皮石斛那边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她这次上山,决定得非常随意,身边除了背篓和砍刀外,再也没有别的工具了,更别说绳子这种下山崖的必需品。
那该怎么办呢?
叶千栀眉头轻蹙,苦恼地思索着办法。
片刻后,不知道她想起了什么,眼眸里的灰暗一扫而空,眸子熠熠生辉,耀眼夺目。
她哼着小曲儿,背着背篓拿着砍刀往山里走去。
穿越这事儿不仅让她年龄变小了,智商也降低了,山里什么最多?树木最多,有树木的地方,自然也会有藤条。
藤条坚韧结实,除了没有绳子柔软,用起来跟绳子也没多大区别!
在山里转了好一会儿,叶千栀找到了几条攀在树上,已经干枯的藤条。
一手扯着藤条,一手拿着刀几下就把藤条给砍下来了。
藤条有了,叶千栀把几跟藤条糅合成了一股,一端绑在了悬崖边上的大树上,一边绑在了自己的腰上,然后拿着砍刀和背篓顺着悬崖往下走。
采药这事儿她做了不知道多少次,一点都不生疏,很快就到了铁皮石斛的位置,看到石缝里郁郁葱葱的铁皮石斛,叶千栀眼睛愈发亮了。
熟络地把铁皮石斛砍了下来,又不伤害铁皮石斛的根茎,把铁皮石斛装在背篓里,她这才借着藤条往悬崖上爬。
她刚刚爬到了悬崖边上,正要上去呢,就被一个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差点没有失手掉下去。
“姑娘,人生在世没多少人能事事如意的,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啊,人活着多好啊,为什么要寻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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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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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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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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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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