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判断,赵儒和那伙人不认识!
我说:“这是仿秦青铜爵,你多少钱收的?”
赵儒立马回答:“就是刚才不久,在那旧货市场有个人悄悄跟我谈的,我觉着这应该是个好东西,就以五万价格入手。林爷,我这是亏了还是赚了?”
他应该是听到我说仿秦青铜爵,一个仿字,就足够让他心慌了。
不过我更惊讶的是他居然没有玩碰瓷,而是诚心诚意在收东西,他这又是什么路子?
“你还有没有其他东西?”
赵儒摇了摇头,看来他们之间确实不认识。
我点了点头:“这是仿秦青铜爵,年份也挺久远的,应该能转手六七个吧,不亏当然也不会太赚,那个人肯定还有其他好东西,能否跟我引荐引荐?”
赵儒说:“那人我也不认识,长得老实巴交,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就走了。”
我点了点头,心里则是在想这伙人心里盘算的应该是他们觉得我们还在那女王墓地宫之中,而他们是先我们出去的。
趁着我们还没出来,就先倒手几件明器,好换些盘缠离开此地。
这一趟,他们没有找到要找的东西,虽然不甘心,但也没有办法。
赵儒听到我说不赚也不亏,心里这才松了一口气。
随即饭菜端了上来,这赵儒便跟我讲了关于他的一些事迹。
其实他也是一个倒腾古玩的人,但就是因为眼力不行,所以才干了碰瓷这人人喊打的勾当。
他老家跟猴子一样在陕北,不过他家是紧挨着黄河的。
从他记事起家里就穷的叮当响,十五岁就离家外出打拼,结实了不少朋友,最后看上了倒腾古玩这个行当,就投了十几万进去。
刚开始干的比较顺利,后来就因为他这眼力不行,亏得血本无归。m.χIùmЬ.CǒM
没钱就生存不了,于是,他就动了歪心思,仗着人多势众,到处拿着仿品碰瓷。
也陆陆续续碰了不少,毕竟这勾当一本万利,属于是暴利行业。
赵儒说这终归不是一件体面的行当,而且危险性很高,他要转型,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倒爷。
他也说明了来意,并当场要拜我为师。
说实话,这人看着不咋样,长相也是凶巴巴的,一看就不是好人,但实际上他很注重江湖义气,不然另外几个人就不会这么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了。
我说:“我也是愣头青,还没有达到收徒弟的水平,你若要执意那我们便走,这里的饭菜我们仨都没有动过一口!”
赵儒忙说:“林爷,您这哪里话,您收我为徒是看得起我,不收也是怪我先有得罪过林爷您,但一码归一码,这并不影响咱吃饭呀!”
这人倒是挺会说话,我一直在阐明立场,不会收徒。
我自个儿什么本事?就开始收徒?而且还是收一个专门玩碰瓷这种人人喊打的勾当的人,这要是传到潘家园去,岂不毁了名声?
但这顿饭咱也不能白吃,我就跟他说教你几招可以,但光是这只青铜爵无法详细说明。
其实我现在心里打算的是让他再找找那伙人,这事儿我不能明说,得用其他办法绕着说。
赵儒点头答应,说等会儿饭后就去旧货市场,看看能不能碰到好东西。
饭后,赵儒先去买单,我们仨站在旁边等着。
事后,我们再去了那旧货市场,差不多到了傍晚,这边的摊位也都陆续收了,期间我也给赵儒讲了许多。
但一直没能等到那几个人的出现,估计他们已经离开了。
最后,我也总算摆脱了赵儒,这人怎么说呢,还算能行,看得出来他是真心求教。
不过,我该教的也都教了,能不能领悟是他自个儿的事情。
当天晚上,我们仨坐着大巴车去了市里,把身上的装备全放在了车上,只带了一点贴身用的东西,就先让大巴车自行回去。
因为这伙人已经找不到了,他们早就离开了这座小镇,我们继续呆在这里也于事无补,倒不如先回去再继续找寻这几个人的踪迹。
之后,我们仨则在市里找了一间旅馆住下,第二天早上九点搭乘飞机回到了京都。
回来后,我和猴子便和洛云依分开。
分手前,洛云依对我俩的银行账户分别转了四十万进来。
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这一趟损失很严重,我俩哪还能收洛小姐的钱呀!”
洛云依微微一笑:“这是按照合同上支付的劳务费,是你们应得的,我先回去了,有空再聊。”
说完,洛云依坐上一辆黑色迈巴赫离开。
人刚走,猴子便有些不爽的说:“林川,你不要钱可以,但请不要把我一块捎上行不行?”
我白了猴子一眼:“我这不是跟她客气两下么,好了,我们先回去。”
猴子跟我半路上分开,他先回了自己家,有了四十万,再加上之前转到的十几万,就是五十万左右。
这笔钱在京都算不得什么,但对于他这个家庭条件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我不知道他要怎么跟家里人解释。
而我,想给家里人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回来后我哪儿也没去,躺在沙发上就睡着了。
一晃便是三天,这三天时间我除了出去吃饭外,几乎足不出户,也几乎都呆在我爷爷的书房里。
我在研究爷爷的那块青囊吊坠,跟我在那群葬墓地下河里找到的青囊吊坠一模一样。
这东西到底是什么?找了三天都没有丝毫的线索。
想着想着我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我家门外传来门铃声。
我家的院子大门安装有防盗装置,配备了直接连到内屋的门铃和一台摄像头。
我看到旁边显示屏上出现了一位身着牛仔背带裤,搭配一件白色t恤的女人,便就是洛云依。
她这身打扮非常有青春感,而且还有比较强烈的初恋感。
不过她这身却是让我想起了小学同学,一直到初中给我写情书的二妞陈霞,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儿?过得怎么样了?
虽然我和二妞陈霞当年是在一个懵懂的年纪,但她给我留下的印象却是极深,恐怕这应该就是初恋的感觉吧。
不过,话说回来,洛小姐来这里干什么?
心中虽然万分疑惑,但好歹她是来我家里的客人,我便起身前去开门。
刚打开门,洛云依就盯着我看,随后问道:“你在睡觉?”
我揉了揉眼睛,才发现这会儿已经是傍晚了。
我点头说:“对,请进。”
洛云依摇头说:“不用,我来是请你到我家去的,我们走吧。”
我本来还有瞌睡,听到她这句话,顿时就清醒了。
从去年开始,她就一直邀请我去她家做客,问她什么原因?她也只是说是去吃饭。
饭哪里都可以吃,干嘛非得去她家吃?
洛云依严肃着一张脸,说:“我来不是叫你去我家吃饭,我爸的手下抓住了那几个人,安巴也抓住了,我过来是叫你去盘问他们,去不去?不去我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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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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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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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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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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