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的盗墓生涯>第二百四十九章 水下尸骨
  我看猴子这回是真尴尬了,杨小兰不让猴子帮忙,洛云依也是如此。

  我看向猴子,只见他正一脸哀怨的看着我,认为我刚才不说那句话还好,我眉头一抬,我也很尴尬。

  杨小兰就不说了,她跟猴子不熟,而且这一路上猴子还挺爱开她的玩笑,久而久之,猴子就不招她待见。

  我觉得猴子这性格估计去年跟芳芳相亲约会,也是因为他这钢铁直男的性格不招女人喜欢,才失败告终。

  至于洛云依,她自打呆在娘胎里就是争强好胜的性格,她自身就不喜欢别人帮忙,凡事都要亲力亲为。

  她出生绿林盗门世家,从小的各种训练,早就磨炼出来了刚毅的性格。

  我说:“行吧,但现在不着急,我先下水去探探情况。”

  正要走,猴子说:“我跟你一块儿下去,咱兄弟俩谁也离不开谁。”

  我点了点头,反正他在这上面也是怪尴尬的。

  随之,我俩便下到河边,我蹲下把鞋脱了,正要下水,却看到猴子正盯着河边的水面看,旋即,就看到猴子伸出手似乎要去捡水下的东西。

  猴子的表情告诉我,他好像看到了什么宝贝!

  于是我喊了他一声,猴子赶忙给我招了招手:“你快来看,这里好像有一块金子!”

  我惊疑了一声,跟着走过去,同猴子蹲在河边。

  狼眼手电照将过去,只见河边的黑色泥沙之中闪着一抹金灿灿的光芒,这是狼眼手电的光照在金子上所反射出来的光芒。

  真是金子?

  几乎同时,猴子已经伸手从水下把这东西捡了起来,然后用水洗了洗,摊开手掌,只见猴子手掌心里是一枚一块钱硬币大小的金币!

  这就是黄金制造的金币,这种金币在古代西域非常流行,比如古代的新疆,蒙古国等等,还有就是国外比如波斯等等古国,曾经都是使用金币作为货币。

  黄金只有到了中原地区,才被冠以是王公贵族才配使用的贵重金属,而后就诞生了许多以黄金制造的首饰,艺术品等等。

  猴子看到竟是一枚金币,顿时大喜:“发了,这下发了,这枚金币少说也有两千年的历史,这一枚小小金币,起码能换一栋三环内的小房子呀!”

  我说:“你小子做梦呢,三环小房子也有三四百万呢,你这能值个几万就不错了。”

  猴子忙说:“不碍事,这里不是墓室,这虽然是明器,但一枚金币能有什么考古价值?所以就不用交给沈教授了吧?”

  “随你吧,你只要不被沈教授发现,我不管你。”

  猴子当即就一阵窃喜,这时,上面的洛云依问道:“你俩在底下干嘛呢?”

  我转头一看,便看到洛云依等人个个眉头皱着,我俩蹲在河边不知在悄声交流着什么?

  猴子忙说:“没事,我俩在这研究河里情况呢。”

  说完,猴子起身,把这枚金币揣在外套内兜里,然后把外套脱下放在旁边,便走进这条地下河。

  我也跟着下去,刚下脚就觉得这水可真是冰凉如雪水,深呼吸一口气后,我便一头扎进水里。

  这地下河的水非常清澈,没有看到有鱼类的身影,可能是因为这水太冷,又或者地下河太暗,鱼类已经离开,或者压根儿就不存在。

  清澈的河水,我睁开眼睛就可以看到水下很大的区域,甚至都用不着狼眼手电。

  地下河水流不算特别湍急,只要身体在动,河水就无法将我顺流带走。

  我潜水到河底,随即来到河中心区域,才看清楚致使河里能发出诡异绿光的是一种发光水生植物,长得有点像是苔藓,一团一团的生长在河底一些大石头上。

  我先用匕首去试探了一下,这些水生植物不具备伤害,但河底石头很多,虽被磨去了尖锐的一面,但光脚走在上面容易发生滑溜。

  我正要起身,忽然看到猴子拿着狼眼手电对我一阵晃,我看过去,只见猴子也在水下,似乎在告诉我他又找到了什么!

  我赶忙游过去,猴子给我打手势,示意让我看他面前的河底。

  我随之看过去,顿时看到一副人类尸骨,尸骨身上还挂着不少衣服的残片,骨头已经不是白色,而是灰色,并且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灰色斑块。

  这是一具死亡很久的尸骸了,从骨头的颜色来看,最少也是好几十年了。

  地下水含有各种物质,这里的水没有毒,但矿物质很多,这些矿物质吸附在尸骸上,就会让尸骸变成这种颜色。

  如果是千年前的尸骸,那咱们是看不到的,差不多已经被水中各种矿物质给分解了。

  尘封一辆千年的地宫,怎么会有一具只死亡几十年的人类尸骸?

  那这个人很可能就是一位盗墓贼了!

  随即我看到这具尸骸的脖子上似乎还挂着一样东西,像是一块吊坠。

  我刚刚把手放上去,这块吊坠的绳子就立马断裂成无数块,连绳子都被侵蚀了,这具尸骨想来也要不了多久便会逐渐被分解消失。Χiυmъ.cοΜ

  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我已经呼吸有些困难了,虽说这地下河能从外面把氧气带进来,但能够我们呼吸的氧气还是比较少,我必须要浮出水面换气。

  猴子也跟着我浮出水面,我没管其他,把手中这块吊坠拿到面前,用狼眼手电观察。

  越看越觉得这块吊坠十分熟悉!

  我记得我爷爷有一个这样的吊坠,一直放在爷爷的书房里,不过我印象中爷爷很少带这块吊坠,但在当年我爷爷出发大兴岭找寻我爸妈时,才戴上那块吊坠。

  这种吊坠有点像是勾玉,但这却不是玉,像是某种动物的骨头,其形状我更觉得像是阴阳鱼。

  这块吊坠通体乳白色,从表面看确实像是一块玉,但实际上却是某种动物身上的骨头,从其质地来看,我觉得像是动物的獠牙。

  至于是哪种动物,什么动物?我便不得而知了。

  因为这块吊坠被打磨过,起原本的形象经过改变,直至打磨成一个阴阳鱼的造型。

  在头端还用黄金作为装饰,挂吊坠的线就穿在这黄金装饰里面,然后才挂在脖子上。

  而我看到黄金装饰上面有两个小篆写的字“青囊”!

  青囊这两个小篆字体,“青”字还好认,“篆”字就比较难认了,因为这个篆体字的比划很多。

  我原本是不认识的,但我却对着两个字尤为清楚,毕竟我爷爷就有这么一枚吊坠。

  这吊坠是干嘛的?

  在这种吊坠上面写着青囊二字,又是出于何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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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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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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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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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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