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的盗墓生涯>第一百九十三章 冤种
  猴子听了我的话,顿时两眼放光,忙问我到底值多少个大子儿?

  别的我不敢说,但最少也是翻好几番呀!

  猴子听了顿时高兴的大叫了一声,惹得周围路人像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看着他,猴子对他们这种眼神根本不屑一顾。

  要换做平时,猴子百分百要上去讨个说法,现在他很兴奋激动,哪还在意这些。

  边走边难掩兴奋的合计要什么时候带芳芳去京都大饭店住两天,早点把婚事给定了,也好让家里二老省点心。

  我问他:“这芳芳到底是谁呀?”

  猴子呲了呲牙:“这个女娃是我爸妈上班的地方一个工友家的孩子,年纪跟我差不多,听我妈说芳芳听说我是退伍军人,她很想见我一面,可惜当时我已经跟你来这大兴岭了。”

  我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听他这么说,我倒是很想见一见这个芳芳,说等回去后就帮你把把关,我兄弟的老婆肯定得是贤惠不懒惰的女人。

  猴子答应:“行,到时候相亲带你一起,我到时候问芳芳看她有没有闺蜜啥的,听兄弟一句劝,洛小姐高高在上,你把握不住!”

  “我去你的,我压根儿就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我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倒也乐得自在,你不用给我介绍,我还没有结婚的想法。”

  我俩闲扯了一路,很快就到了车站。

  进车站才知道我们已经错过了下午这趟班车,班车是下午两点钟发车,这会儿刚刚过两点,没赶上趟。

  于是我就买了四张明天早上八点钟的一趟班车,四个人的车票钱倒也不贵,乘坐的是那种很廉价的三十人大班车。

  从车站出来后,我准备去买点饭菜回医院,刚刚经过一个旧货市场,突然看到一个挺熟悉的人在市场门口摆地摊。

  这是一位当地人,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子,面相长得粗犷,一头长发乱糟糟的,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和黑色长裤,搭配着一双白底黑布鞋。

  我之所以觉得这人挺熟悉,是因为来这里的时候,在车站里跟这人碰了一下,之后我爷爷留给我龙爪就不见了。

  当时因为我坐车的时候睡了一觉,下车的睡意还没怎么清醒,所以也没多在意,等离开扎兰镇,进入丛林后我才发现我身上的龙爪竟然不见了。琇書蛧

  当时我就怀疑过是不是跟我撞过的这个人顺走了我的龙爪?

  我这把龙爪其实我爷爷那辈就已经存在了,算是一个老物件,从品相来看挺值钱的。

  这把龙爪不知是被多少位先祖用过,但却依旧是如新一般,就只是看起来老旧一些,但此物十分耐用,顶多就是平时保养一下,更换绳子。

  而我现在却看到此人的地摊上有着诸多老物件,其中就有一把龙爪,那就是我的!

  好家伙,居然能够在这儿遇到这个贼!

  猴子见我停下,转头问我怎么了?

  我给猴子使了个眼色:“看那边,我的龙爪!”

  猴子自然也是认识我的龙爪,我之前还给他玩过,我俩一眼就认出就是我的。

  猴子顿时大怒:“他妈的,居然是这个贼人给你顺了,我就说不可能是你自己不小心弄丢,真是老天开了眼,你等着,老子过去给丫抡地上捶一顿!”

  我赶忙拦着猴子,说:“别动手,你看百米开外就是局子,咱得想办法给丫骗到没人的地方再收拾。”

  猴子点头,正好池山这一遭是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地儿撒,居然在这儿碰上这么个冤种,不好好出出气怎能行!

  我叫猴子在这边盯着,随即我去旁边的一家商店买了一顶黑色圆帽,以及一只黑色口罩。

  这个冤种肯定知道我的模样,贼的眼睛可厉害着呢!

  我当即乔装打扮了一番,让猴子在这儿等我,等会儿看我眼神行事,随即便走向这个摊位。

  来到跟前,我便学着当地人的口音说:“朋友,这个爪子多钱?”

  我学的这个口音不是特别纯正,而且我也刻意说的像是本地人,主要是让他知道我就是个外地人,学着本地人的口音在这边买东西不会挨宰的这个心理。

  这冤种自然是听出来了,我看他眼神就知道他已经察觉到我不是本地人,我猜他心里肯定在想今天摆摊总算能遇到个冤种了。

  便说:“老板你给多钱?”

  “一千。”

  一千不少了,但这冤种还是觉得嫌少,我又给他加了一千,我看他正要拿起来,我接着说:“这里里外外都是我要的东西,朋友我给你个实诚价,一万!”

  听到价格,冤种顿时眼神里难掩的兴奋,当即就点头成交。

  我看他这一堆东西估计都是偷来的,可真是一本万利,估计这厮偷东西的手艺没学精,偷来的东西没地儿销,搁这儿摆地摊,也算是偷界里的一朵奇葩了!

  这把龙爪十几天没卖出去,估计就是他喊价太高,而且一般人拿这龙爪也没有用处,所以才放到了今天,搁他手里也算是个烫手山芋。

  我又说:“你看你这一堆东西挺沉,你帮我送到家,我再给你付二百幸苦费,你觉得怎么样?”

  这冤种顿时点头答应,我猜他肯定在想今天真是幸运,碰上我这么个大冤种,那咱俩等会儿就看看到底谁是冤种!

  随即他便直接打包,给扛在肩上,跟我往前面走去。

  我朝着猴子那边看了一眼,猴子立马会意,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

  走了许久,我直接给这人带到了医院后面,通过我的观察,这附近也就只有医院后面没什么人。

  该说不说,能当贼的肯定有眼力见,这冤种立马就怀疑我了,问我这是要带他去哪儿?再不说个准确地址,就要走。

  我停下转身,便取下了帽子和口罩,微微一笑:“还认得我不?”

  冤种眉头紧皱,随即摇了摇头。

  “那你应该认得里面的那只爪子吧?还记得在哪儿弄到手的不?”

  冤种当即反应过来,他偷的东西当然熟悉,惊诧道:“原来是你!”

  说完这冤种就要跑,可刚刚转身,猴子就直接给他来了个泰山压顶,给他压在地上动弹不得。

  猴子二话不说一拳就给他抡在了脑袋上,跟着大吼:“你丫胆儿挺肥呀!什么人不偷,敢偷我们!”

  跟着,猴子又是几个铁拳给他呼在了脑袋上,直打得他一阵哀嚎,我见猴子这下手没轻没重,别在这儿闹了人命,便上前将猴子拉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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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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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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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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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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