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邪王宠妻美味王妃>第八十四章 七月七,乞巧节
  七月七,乞巧节。

  林昭月本是想要买两盏花灯挂在小江南的外面意思意思,但方二早前已经买了制作花灯的道具,林昭月不解,“不是买几盏更方便吗?”

  “那哪有自己做得好啊。”方二举着竹条,“要知道花灯节,最好的那一盏才能被天神看见。”

  林昭月以为方二说自己会做花灯这件事是胡说的,但是当她瞧着他极其认真的模样,忍不住又被这样的大男孩给吸引了,尽管他最后花灯做出来的十分一言难尽。

  “我觉得挺简单的啊。”方二嘟着一张嘴对此十分不满意,“我特意学了很久的。”

  林昭月将方二的花灯小心地放好,“好了,再过几天才是乞巧节,到时候你再做好一些便是。”

  然而直到乞巧节前夕,方二的手艺一直都没有进步,反而是林昭月的兔子灯越做越好了。

  “为什么啊!你可是我教的啊。”方二举着自己的花灯,本还不觉得太难看,但一瞧林昭月的兔子灯,高下立见,立刻就嫌弃起了自己的花灯。

  “今日南市镇上到处都是花灯,而且听说前些日子就在高宿阁会放花火。”林昭月拉了拉方二的袖口,“你去不去?”

  “去。”即便对自己做的花灯不满意,但乞巧节这么热闹的节日是一定要凑的。

  今日街上人山人海,男子女子皆穿着盛装出门游玩,因而方二怕林昭月走丢了,特地用手牵着。

  街道两旁的花灯绚丽多彩,而方二的手湿湿地软软地,林昭月轻轻地捏了捏,不知为何今日的心跳跳得比平日里要快上许多。

  “我们去看大佛吧?”林昭月突然提议道,“人虽然很多,但既然已经出门了,便也是要凑凑热闹的。”

  方二未表示反对,因而两人便顺着人潮挤着到了万禅寺外,但那人潮出乎了林昭月的意料,寺外几乎都是年轻的男女,他们手上拿着红色的绸缎。

  “这是什么?”

  方二的问题才问,一旁卖红绸缎的男子立刻就凑了上来,他回答道:“南市镇乞巧节的习俗都不知道啊。”

  “什么?”方二虚心请教。

  那男子的眼珠子在方二以及林昭月的身上流转着,“这年轻爱慕的男女在乞巧节这一日,将红绸缎绑在万禅寺里面千年榕树上,那两人的姻缘便会锁定了。”

  方二一听了立刻追问道:“多少钱。”

  “两条姻缘二十文钱。”

  林昭月正要教训对方坐地起价,方二却已经付了银两,他笑着舞了舞手中的两条红绸缎,“娘子,我们也去绑红绸缎,如此方二便可以跟娘子锁定姻缘了。”

  林昭月故意翻了一个白眼,可未等她表示,方二已经拽着她就往万禅寺方向挤。

  二人好不容易挤进了寺庙内,方二将其中一条红绸缎给了林昭月,随后自己将红绸缎放在掌心内,双手合十虔诚许愿道:“方二要与娘子生生世世。”

  方二许了愿后看了一眼林昭月,“娘子呢,你想许什么愿望。”

  “平安喜乐。”林昭月随口道。

  但此刻万禅寺内的千年榕树下有太多的人了,林昭月将红绸缎交给了方二,“人多,你买的你去挂。”

  方二嘟囔着一张嘴,却也很听话地朝着大榕树那儿挤。

  而就在她的不远处,江采薇也许了一条红绸缎,她许了愿:盼离哥能够高中状元。

  可今日花灯节,许愿的人太多了,她连靠近榕树的机会也没有,因而拽着红绸缎呆呆地站着。

  “想挂这个?”

  江采薇愣了一下,回过头正好看见金三,他手上也拿着一根红绸缎,当下脸蛋微微红了,“金三爷也来许愿啊?”琇書蛧

  “娘亲逼得,没办法。”金三将江采薇的红绸缎接了过来,“我帮你挂吧。”

  江采薇才说一句“谢谢”,金三借着一旁石头的力踩着一蹦又借着一高挑男子的肩膀,将两条红绸缎一甩,结伴着挂在了树上。

  挂好绸缎之后,金三又逆着人群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

  “挂好了。”

  江采薇腼腆地笑了笑,“谢谢哈。”

  “你许了什么愿望?”江采薇突然问道。

  “啊,”对此金三显得十分吃惊,“这个还要许愿的啊。”

  金三出门的时候,他娘亲特意嘱咐他必须买条红绸缎挂在万禅寺的大榕树上,好保佑他快些娶妻生子。

  “你没许啊。”江采薇低头笑了笑,“算了,一会要去放水灯吗,这会可能人还没那么多。”

  金三从未放过水灯,他瞥了一眼不远处呆呆站着的陈光,后者给了他一个眼神,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走吧,我还没放过水灯呢。”

  陈光心里想着金三跟着他多年,如今好不容易身边有个女孩,虽说不够漂亮,但够踏实,如此便是最好的。

  自个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的,才是最好的。

  人群中陈光寻见了他心里想着的那个人,但那个人的身边却不可能是他。

  相遇的太迟了。

  亦或者说缘分还不够。

  陈光并不是强人所难之人,因而在林昭月明确拒绝他的时候,他便觉得自己放弃对方了,但是总是忍不住去想,去看她现在在做什么。

  他有什么比不上那个傻子的呢。

  论个头,两人不相伯仲,但他胜在智力比傻子高。

  论长相,两个人也相差不多,但他胜在更懂女人心。

  接下来论财力,论实力,傻子方二皆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他只是输在了认识晚了这件事上。

  他喜欢她的时候,她早已经为人妇。

  因而才是这般不甘心吧。若是他认识她认识的更早,或许此刻陪着她在万禅寺许愿的人便是他了吧。

  不甘心、嫉妒让他备受煎熬。陈光瞧着那个熟悉的两个人牵着手将红绸缎挂在了榕树上,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随后将其随意丢在了地上,转身离开了。

  然就在陈光离开的时候,一个身影扑着过来将那红绸缎抱在了怀里,一旁的人儿差点儿踩到了,骂骂咧咧地骂了一句,那身影赶紧低头道歉着,可手中却紧紧拽着那条捡来的红绸缎。

  若当真有天神,不知道会不会看见她的努力呢。

  黎惊鸿将自己的红绸缎与陈光丢弃的那一条缠绕在了一起,随后挤着人群将两股红绸缎抛向了高处的树枝上。

  便在此时,突然天空中“轰隆隆”地炸出了花火,众人皆抬起头看了上去。

  绚丽多彩同时亦短暂。

  可这美景此刻印在了每个看见的人心里,终成了永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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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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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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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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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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