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为看得出人心,所以对待人的时候总是格外的谨慎小心。
遇到的人多了就发现,这世界上的人竟然没有一个是干干净净胸中毫无算计的。日子久了自然也就烦了。
温长笙之前一直好奇的问他,他明明看得见人心,怎么会没有发现有人给他下毒的。
想到这里他低下头笑了笑,当时他是怎么说的来着?
不知道,不清楚,没注意……
其实,怎么可能没注意呢?
他第一次发现不对劲,是看见了他当时的宠妾上一任贵妃身上的颜色。
变成了黄绿色,这是一个不太好的颜色,表示着眼前这个人对自己有不耐烦和厌恶的情绪。
他和贵妃一向关系不错,就算他一直都知道贵妃没有爱过他,可是他依旧觉得没有关系,他爱她就可以了。一个他喜爱的女人生下了有他血脉的孩子,这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呢?
可是他满足了,贵妃却并不满足。
贵妃不爱他,在孩子出生之后,对他竟然越来越厌恶。
他尽力给她最高的荣光,最可能的显贵,但是贵妃却看上了他座下的那个位置。
最开始出事的是司马酰的母亲,那个怯弱可怜的小宫女。
他原本也不知道这件事是贵妃做的,但是从那天开始,贵妃整个人的颜色开始从厌恶的黄绿色变成了带有杀戮意味的血红色。
他看着大皇子那个小小的人,心中不忍,在他丧母之后,便带到身边悉心教养,为的就是在衣食住行上面保他安全。
可是贵妃还是下手了。
不单单对太子下手了,连他这个陪在身边的丈夫,她都没有放过。
药是她亲手端过来的,说是对人身体好的参汤,一共两份,每一份的里面都掺有不该有的东西。
司马晔当时还有一丝执拗在,觉得自己多年的付出,总不可能眼前的这个女人,连半点情分都不给他。便当着那个女人的面把两晚带着药的参汤都喝了下去,可是那个女人心中除了遗憾,竟然是什么情绪都没有的。
可笑。
她是他爱了半生的女人,最后送给他的礼物竟然这些。
他彻底清醒了过来,迅速的找来自己信任的太医服下解毒丸,可是这个药的药性太过猛烈,他的身体终究还是没有抗住的收到了毒物的侵蚀。
熬过来之后,他就给她送去了一碗牵机,贵妃这个时候还想让他看在旧情的份上饶过她,司马晔知道只要看见她就一定会变得无条件的软弱,愿意原谅她,于是硬起了心肠,一个人困在宗正殿没有出门半步,派了下人过去了解了她。
那天晚上过后,他便有了咳血的习惯。
世人以为他是因为突然失去了心爱之人,于是伤心难过所致,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这副身体,已经毒药入体,病入膏肓了。
毕竟爱过,司马晔依旧给贵妃安排了风光大葬,用最高的规格将她敛进黄陵,可是黄陵和黄陵也是有区别的,他安排了一个很远的地方给她,他们二人在外人面前相爱了这么多年,最后,终于还是死生不复相见了。
这是第一种毒药。
第二种毒药是他的好儿子,太子送给他的。
太子和太医骆成复的女儿有一腿,这件事除了这两个事主,他应当是第一个发现的。
因为他们两个只要一见面,两个人的颜色就会统统变成粉红色。
粉红是爱情,他曾经在自己的身体上见过的。
年轻人的爱情原本很美好,但是骆雪那个丫头,他其实并不喜欢。骆雪太过暗黑了,并且目的性强,身上还有杀气,似乎背过人命。
他没有告诉太子这些,只是隐晦的说了一些要他慎重一些的话,太子便开始不对了。
司马酰小时候是个十分可爱,内心纯善的孩子,这也是为什么他愿意把他立做太子的原因。他身体的颜色比三皇子司马醇更加干净一些。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司马酰身上的眼色越来越阴沉,越来越杂。
到了后边竟然隐隐有黑化的意思。
他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不是个好父亲的原因,还是因为皇宫的风水不行。宫里面长出来的孩子,无论小时候有多么干净的心灵,长大以后都会变得阴暗,肮脏。
可是他还是没有放弃司马酰。
身下的这个座位已经沾满了鲜血了,坐上来的人无论是谁都没有关系,无论会给皇室带来多少杀戮和血腥也没有关系。只要他有一颗勤政爱民的心,只要司马家的王朝可以代代相传。
司马酰不管对待他是什么态度,在治理国家方面,总是一把好手,比司马醇高出很多。
想开了这些之后,他便放飞自我了。
这个皇宫想要他性命之人不知凡几,总是来回躲避,互相杀戮又有什么意义?只要能够早些结束这让人厌恶的人生,死亡看起来都没有那么可怕了。
他开始完全不设防的随意服用下所有暗地里送来食物还有贡品。
只是可能因为早些年贵妃下的那味药太过强势霸道,之后的所有毒物竟然在互相抵消中,维持住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让他可以苟延残喘了这么多年。
就在人生毫无意义的混沌下去的时候,温长笙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局面。
他第一次见到温长笙,是看见穿着医女服装的温长笙一下一下的站在廊下踢毽子。
她似乎是湘北的姑娘,身上就算穿着医女的衣服,依旧身姿翩翩,跳脱的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儿童。
这皇宫里面的人心太过鬼魅,就算是在婴儿身上,他都没见过那么干净的纯白颜色。
于是他便总是对她多看几眼。
知道她爱慕着自己的三儿子司马醇的时候,他还有些可惜来着。
司马醇这个家伙,虽然长着一张英俊非常的玉面郎君的面向,但是内心十分暴戾,虽然对权力没有什么欲.望,但是却对骆雪有着不同寻常的疯狂爱慕。
这个儿子,无论从什么地方看都不会是温长笙的良人,那个纯白色的小姑娘早晚都会在他手上受伤的。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看到那个纯白色的小姑娘收起了脸上的欢笑,坐在廊下对着外面的天空一颗一颗的掉眼泪。
让他有些惊讶的是,她在受到伤害之后,依旧还是干净纯白的颜色,从没生出过伤害别人的心思出来。
他有一些惊讶。
人心有多善变,人心有多复杂,只怕没有人比他更加直观了。
他终于忍不住好奇心,将温长笙叫到了宗正殿,想要亲自看看这个小姑娘。
温长笙没有叫他失望,在号过脉,扎过针之后,她十分严肃仰起头,皱着好看的眉头对他一字一句的说“陛下,您这是中毒了!”
温长笙顶着一张圆圆地娃娃脸,头顶戴着明显偏大的医女帽子,脸庞因为太过稚嫩,迎着窗外的阳光还能清晰的看见上面的有的一些婴儿一样的细微绒毛。司马晔清楚的听见了自己心脏扑通扑通跳动的声音,这一刻他对着这个比他小了不知道多少的女孩子。
心动了。
他欢喜的捧着自己的这颗心,等着温长笙在之后的日子每日辛苦跑来对自己实施救治,只为了和她能够正大光明的接触片刻。
他对温长笙所有的推测想象不置可否,微笑着看她研究医书,推测毒物。微笑看着她兴冲冲的对他跑来,在带些失望垂着头走去。
他看着她因为自己吐血而一瞬间变白的脸觉得安心,他想这个世界上应该不会有比温长笙这个小呆子更希望他活下去的人了。
于是他很努力很认真的喝药,很努力很认真的针灸,妄想着,自己真的有一日可以病愈可以活的长长久久。m.χIùmЬ.CǒM
可是很快,他的妄想就被他仅存的理智给打败了。
他苦笑一声。
心动又如何呢?
温长笙今年不过十六岁,十六岁的干净小姑娘。
不要说他身中剧毒这件事,就算他身体康健可以平安活到一百二,那又怎么样呢?
这宫里无休止的争斗背叛杀戮欲.望。有一日终究会沾染到她的身上。
到时候,原本干净的姑娘变成其他人那样,那会是他愿意看到的嘛?
他不愿意。
他宁愿自己死掉,宁愿温长笙离他、离这皇宫远远地,再也不要回来。
那么干净的姑娘,有那么一双明亮眼睛的天真小女孩,不该被这些肮脏沾染,她应当活的明媚张扬,应当拥有广阔的天地在她爱的世界里面任意撒欢。
所以在听到了温长笙打算离开皇宫的消息的时候,他终究还是松了一口气。
老天爷待他不薄的,就算不曾拥有至少他曾经看见过,这世界上有过这种姑娘。
直到那日的晚宴。
原本他躲开晚宴,只是不想再给自己徒增烦恼,他每见她一次想留住她的心思就会多增加几分,与其这样难受,还不如不见来的好。
于是等他听到消息,说三皇子对温长笙动了手,匆匆赶到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虽然场上所有的人都没有察觉到,可是从他看清楚她的第一眼,从他看清楚这个‘温长笙’身上隐隐散发的颜色之后,他就已经全都知道了,她不是那个会在廊下对着天空落泪的姑娘。
因为‘她’身上的颜色是金黄色发着光的。
金黄色,是他只在寺庙成了神的菩萨身上才看到过的颜色,于是他便知道,她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
所以他喜欢过的那个干净姑娘,终于还是离开这个世界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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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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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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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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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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