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是做外科医生的,战争年代也曾经上过战场保卫过国家。大家都说她得了什么阿尔兹海默症,说她是老糊涂。
她本来想着自己一把年纪了就不要和那些小辈们计较,但是最近这些家伙们越来越过分了。xǐυmь.℃òm
尤其是她那个不孝的儿子。
前些日子看她看的跟犯人一样,连门都不让出。她说了好多遍了下班要去接他家小囡囡放学。
他儿子非说她小女儿死了,还说已经死了四十多年了。
真是岂有此理!亲妹妹都咒,这个老兔崽子,气得她拿出她老伴的拐棍狠狠的揍了那老小子一顿才解了气。
她身体好着呢!揍完那老兔崽子都不带喘气的!别以为自己五十多岁了就能对他妈指指点点了!
老太太不服老!
哼!她的身体,她自己难道不清楚吗?
她到现在都清楚的记得四十多年前,她小女儿穿着红色碎花小棉袄坐在台阶上等她下班的样子。
这记性多好!哪里像是糊涂的!
李桂芬一想到自己那个小女儿,整个人心情顿时就明媚了起来。
她的那个小囡囡呀,别人都不知道,是个最最乖巧的小姑娘啦,两只眼睛圆圆的像是黑葡萄一样的,留着齐刘海,一笑起来嘴角还有一个小酒窝……
李桂芬看了看时间,哎呀,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她家姑娘该饿了。
“我去给囡囡做饭,你们中午就随便吃吧!”
李奶奶留了一句话,就背着手溜溜达达的出了门,李奶奶的儿子陈建国先生无语的摇了摇头,知道自己老妈这是又犯病了。
他家小妹都死了四十多年了,她去给谁做饭啊?
想着小区的安保一向做的很好,他妈妈十有八九就是去老房子那边转一圈,也就没有继续追问,只是一遍遍的嘱咐她,要她不要走远,一定早点回来。
也不是陈建国心大,放心他妈这么一个老年痴呆症患者一个人出去。
实在是他被之前的惨痛经历给弄怕了。
有段时间老太太出门逛他老怕她走丢了,就想办法在后边偷摸跟着。
谁想老太太早些年在战争时期当的是侦察兵,反侦察能力一级强,两栋楼都没跟完,就被老太太拎着耳朵臭揍了一顿。
想他也是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陈氏企业老总,居然一把年纪了还被亲妈拎着耳朵揍,这传出去实在是丢他家的脸。
再看他妈这矫健的身躯,说踹他就踹他的灵活小腿,陈建国放下心来,就他妈这身体素质,真遇见什么不对劲,吃亏的那也得是别人。
再加上小区的安保措施确实不错,一般情况不会出现什么乱七八糟的车辆,他也就放任自由,不再管老太太在小区里面瞎溜达了。
总归是消磨时间,老太太爱干嘛干嘛,说是给他小妹妹做饭,那就去做好了。
唉,想到他那个早夭的小妹妹,李建国又叹了口气,悲丛中起。
都是冤孽。
他妹妹出事的那年,他妈表现的特别坚强,一点事没有,哭了一场就立刻参加工作了,大家都说,老太太为人刚强冷血,没有感情。只有他父亲当时连连摇头,说他母亲其实内心有大伤痛,只是为母则刚,都憋着呢。
他原本是不信这话的,痛苦就哭,有什么好憋着的,觉得他父亲说的太夸张。
可是谁能想,四十多年过去了,老太太这老年痴呆症一得,每天最挂念的居然还是他那个四岁就没了的可怜妹妹。
今天说去给她做饭,明天说去给她买橘子。他那个走了的小妹,最喜欢吃橘子。
李建国想到这里,不知不觉的红了眼眶。叹息一声,年纪大了,多愁善感了起来,老太太既然想要个小孩,不行的话,就把他家的那个不孝子拎回来!
务必早点结婚生子!赶紧给他生个孙子或者孙女回来!
李奶奶背着手溜溜达达的出了门,出门的时候自己家那个傻儿子还一遍一遍的嘱咐她,要她不要走远。
李奶奶哼了一声。真当她是老糊涂了?
她笑了笑,她才不老,她比谁都明白。
他们都骗她,说她的小囡囡死了,回不来了……
骗子!
怎么可能死了呢?
那么可爱的小姑娘,就乖乖的坐在她家老房子上的台阶上面等她,又乖又懂事的冲着她笑……
李老太太推开了他家老宅子的大门,一个人走了进去。
“囡囡,我来啦,饿了没有呀,妈妈给你做好吃的。”
如果有陌生人路过,一定会奇怪,这间空了好久的老宅子里面,竟然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小女孩应答的声音,伴随着小女孩声音的还有里面正在播放的动画片的声音。
……………………………………
陈文远真的是个好人,好的甚至有点过分了。
要不是因为这个家伙的毒舌依旧,整天死胖子死胖子的称呼温长笙。在加上温长笙现在的长相实在是白胖圆润的过分。温长笙都怀疑这家伙是暗恋自己了。
温长笙的检查结果出来之后,陈文远就开了一系列的药物,开始改变温长笙的身体激素环境。
见效很快,温长笙看见食物,再也不会有那种迫切的,不吃就会死掉的错觉了。
医院的食堂,每个吃过的人都应该心里有数,也就是个吃不死人的级别,可如果你长久只吃食堂里面的饭菜的话,绝对是不利于患者的身心健康的。温长笙吃了两顿之后,就打算自己专门雇一个给自己做饭的保姆了。
可是陈文远拦住了她,说她请的保姆比不上他家做的。随后就理所当然的开始给她带饭,用十分高级的乌木的大盒子封好,一天三顿,顿顿都没有落下。
温长笙抬眼看他的时候,这家伙拽的一脸二万五八的说自己反正吃不完,就直接打包给她点残羹剩菜,告诫她不需要对他感激涕零……
吃了一段时间之后,温长笙实在憋不住了,专门问了一下这家伙的每月工资。
听说是一万二。
温长笙再看看餐盘里面的各类荤素牛肉海鲜,关键是每天还没有重样的,在核算核算价钱……
行叭,这家伙三分之一的工资都被她给吃了,这种级别的残羹剩菜,也不知道他家正餐到底吃什么。
到底是过意不去,再加上陈文远送过来的菜确实好吃,比她吃过的大部分的料理店做的味道都要高级。
温长笙实在是觉得不好意思,就义正言辞的要求每月交给陈文远伙食费。没想到这家伙听完她的话之后诧异的挑了挑眉。
弯下腰用他修长的手指戳了戳她肥硕的额头。
“你不会白痴到,直到现在都相信周念念说的,以为我只是一个穷鬼吧?”
温长笙挑了挑眉,满脸写着‘那不然呢?’
陈文远摇了摇头,扔下了一个爆炸性的消息。
“小爷我虽然不愿意到处炫耀,但是有些事情还是有必要给你说清楚的,陈氏企业陈建国你知道吧?那是家父。”
陈氏企业?
陈建国?
家父?
卧槽!陈文远居然是政商界通吃的陈氏企业太子爷???
温长笙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看着陈文远摇头晃尾巴的挺着自己那一颗高贵的头颅离开。温长笙握紧自己白胖的拳头暗暗决定,自己以后半毛钱都不给这家伙,就抱着他的大腿不要脸的白吃白喝了!
这个家伙别说比她有钱了,他家的财产比她那个便宜前夫的所有身家加起来在乘以一个五十倍都多!
万恶的资本家!多宰一顿是一顿!
而此刻陈文远本人的心理状态是没有任何人清楚的。
温长笙这个家伙从以前开始就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但每一次都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坚强。
温长笙的检查结果出来的很快,右腿确认是没有废掉的,早些时候,如果温长笙有好好的按时做复健的话,此刻她的右腿应该早就好了。
可是三年过去了,她的右腿不但连钢钉都没有按时摘除,一些原本健康的肌肉都受连累的开始萎缩了。
这其实是有点严重的,如果后续的复健再跟不上的话,温长笙这条腿就真的废掉了,有截肢的风险。
他把消息告诉温长笙之后,温长笙脸上没有丝毫的忐忑,似乎很容易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他原本以为,她是直接打算放弃掉她自己的腿了。很多受伤的病人都会有这样的心理过程,毕竟经历的伤害本身就已经十分痛苦了,复健过程还漫长看不到尽头。
他嘴上没有劝说,但是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一定每天按时把她薅起来,要她认真努力的去做复健,去运动。
可是第一天早上他赶去病房叫她起床的时候,温长笙就已经不再病房了。这个白胖子,拖着自己肥胖的身躯,一点一点的走到复健室,一大早就开始做各种拉伸,各种慢走。
因为身体肥胖,再加上右腿不便,她一次一次的在机器上摔下来,再一次一次的当做没事人一样揉一揉伤口,继续的站上去。
整个过程除了本人云淡风轻,身边的每一个看见的人都看的惊心动魄。
这样的痛苦过程,甚至很多人以为,她只能坚持一个开始,最多不超过一周就会放弃。毕竟萎缩的肌肉就像是死掉的肌肉一样,明明在自己的身体里,可是你的身体却对它毫无知觉,无法掌控。
没做过这些的人自然想不到这个过程的痛苦,可是做过的每个人心里都十分清楚。
但是温长笙坚持了下来。
她不但熬过了一周,还熬过了一个月,最后熬过了三个月。
三个月之后,温长笙的腿脚终于可以勉强恢复到一个正常人的样子,除了剧烈运动以外,一般的行动都没有什么障碍。
陈文远看着那个胖子脸上露出的笑容,他知道,自己熟悉的那个温长笙,马上就要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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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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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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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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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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