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魔尊他总穿女装>第十三章 前世·大姐大(1)
  姐弟俩进学堂的事就这样安稳下来。人前人后,苏阶和楚诠都是能沉得下心来的性子,让塾师们多有称赞。

  不过,苏阶没忘了她的“鸿鹄之志”。

  学生们之间也有攀比,今天是配饰,明天是香囊,后天又变成了纸笔。

  立秋已过,学生群体里突然流行起了扇子,课间接二连三地有人拿出来,男生“哗”地一声展开,女生则是素玉小手轻轻摇,一个两个,好似经过了心灵的涤荡,说话都有意识地咬文嚼字。

  楚诠和苏阶一向是不赶趟儿的,甭管流行什么,姐弟俩都是粗衣布衫,自我感觉甚好。

  且说他们二人,弟弟是对任何事都不为所动,走的是身无长物的君子路线。姐姐就不同了,纵使阮囊羞涩,却硬有一种唯我独尊的气魄,任谁有意无意拿着东西从旁经过,炫耀也好,嘲讽也罢,统一获得的都是一声冷笑。

  那种睥睨万物,永远都瞧不上的冷笑,翘起的嘴角好似在说:就这?m.χIùmЬ.CǒM

  思想和行为都还处在“学”这一阶段的孩子们,几乎没人拥有苏阶这样鲜明自我的性格。

  年纪小的在最初就能被这种气势震慑,往后再遇见苏阶,总觉得没有底气。

  年纪大的稍微多了一些判断力,就想着:这丫头凭什么啊?家里又没钱,爹娘也不是亲生的,不就仗着成绩好点么?瞧把她厉害的!

  跟苏阶同龄的,只有两名女生,夹在大大小小的学生中间,既羡慕别人处在潮流前端,也羡慕苏阶这样怎么学都学不来的气魄。

  当然,只凭借这点,还不足以把学生们都震慑住。

  苏阶真正意义上的“立威”,还是缘于扇子。

  楚诠在学堂里几乎没有朋友,因为他不爱说话,也不喜欢听别人说话。而苏阶则只跟和她同龄的两个女生玩得来,这俩女生一个叫蒋雪一个叫宋幸,家境中等,比之住在山上的苏阶要好一些。

  蒋雪的父母在她的软磨硬泡下,终于给她买了扇子,按照要求,金丝线攒成坠儿,上好的檀木制成骨,银色扇面,点点红梅散落其中,摇起来非但风度翩翩,还檀香扑鼻。

  她有些男儿心性,喜欢模仿男生耍帅,这扇子一到手,她在学生当中立马又风光了。

  殊不知,这样一来,除却苏阶和楚诠,宋辛就成了学堂里唯一没有扇子的学生了。她当然可以跟着苏阶一起对其他人嗤之以鼻,但是她做不到,看见别人有,她也很想要一把扇子。

  可是,她这个月已经问家里要了好几次钱,从换书包到买纸笔,所有的理由用尽不说,家里也没有闲钱再给她了。

  宋幸把想法告诉苏阶,原本是指望苏阶骂她一顿让她清醒清醒,可是苏阶却说:“想要的话,你可以自己学着做,或者,自己去赚点钱。”

  苏阶知道很多赚钱的渠道,但她还是劝宋幸自己学着做一把。

  “这样你得到的不仅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扇子,而且以后无论流行什么样的款式,你都可以自己做。”

  “据我所知,做扇子不算很难,我爹爹好像就会,要不你回去问问你爹?不行的话,我让我爹一起教我们。”

  苏阶有种天生的领导能力,宋幸很相信她的话,回家后询问爹娘,没想到她爹真的会制扇,还腾出时间来手把手教她。

  休息日这天,宋幸跟着爹爹做了一把略显蹩脚的折扇,加上爹爹做的那个,她现在有两把折扇了。

  第二天把折扇带去学堂,苏阶夸了她好一通,就连一向话不多的楚诠也夸她心灵手巧,可宋幸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听到讽笑声:

  “哟,这哪儿捡的扇子啊,怎么丑得如此独特?”

  人未至声先到。

  来的正是王员外之子王庆。

  这人跟俩姐弟最不对盘,明里暗里不知冷嘲热讽过多少回,偏就跟往棉花上打拳一样,半点不解气,于是开始捡着姐弟俩身边人使劲儿挤兑。

  他说着,还有模有样往宋幸跟前凑近,仔细看了两眼,像是被什么污浊了眼睛,别过头捂着眼,啐声:“晦气!”

  感觉到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过来,宋幸一张小脸腾地刷红,迫不及待想把扇子藏起来。

  却被苏阶一手抓住。

  “王庆,你那扇子什么做的?”她冲对方扬了扬下巴,不屑之态尽显。

  王庆早就想正面刚苏阶了,碍于她是女子几次三番不好挑事,这回见苏阶被自己惹毛,他心情大好,拿出玉扇,悠悠介绍道:“我这扇骨可是玉做的,扇面洒了大小不一的金屑,更由画者花费数月时间在扇面作画——你们知道金笺扇面作画有多难吗?扇面有诸多棱角,画者用笔需异常小心,粉拭之后,再以大绒遍拭之,用笔不可重描,描则金易脱落,渲染笔宜轻速,一次即可,否则模糊更甚!”

  只字未言其价格,却句句说明其价值不菲,炫耀的本事,便在于此。

  他说完,在一片赞叹声中,状似无意地看向苏阶,得到的不出所料是一声冷笑:

  “可惜了,经看不经用。”

  扇子不就是用来扇风的吗?王庆展开扇面大力扇风:“这怎么经看不经用了?”

  话音未落,却见苏阶拿着宋幸做的那把蹩脚扇轻轻一掷,扇端须臾就在空中走了个轮回,再顿在掌心,略一翻转,扇子又跟只花蝴蝶似的绕着手腕上下纷飞。

  单转,连转,回旋转,扇子到了她手里仿佛能听懂话似的,变着花样地转,一开一合都让人眼花缭乱,潇洒极了。

  楚诠在一旁默默看着,猜到这使扇子的绝活是苏阶在杂耍团练就的。

  苏阶本就有几分江湖气,耍起扇子来,就像个茶楼酒肆里的风流公子哥,唬得周围女生们阵阵叫好,就连宋幸也忘了羞赧,惊叹得楞在原地,两只眼睛写满了佩服。

  转完,苏阶挑衅地看向王庆。

  对方自然不肯落了下风,不就是转扇子么,他看着也不是很难,于是展开玉骨金笺扇,回忆着苏阶的手法,将扇子向上抛去——

  啪。

  扇骨掉在地上,断成好几截。

  周围传来憋不住的笑声。

  王庆脸上挂不住,张口就要苏阶赔钱,却又被苏阶抢先开口道:“我说的可不只是扇子,还有人。”

  什么?

  王庆愣了愣,说他人中看不中用?

  嘿,老虎不发威当他病猫呢?

  王庆握了拳,眼瞅就要动手了,苏阶突然起身。

  他吓得后退小半步,想到这么多人看着,又昂首挺胸上前一步。

  苏阶左瞧右瞧,跑到门前,折下来半截小拇指粗细的树枝,塞到王庆手里,举着手里扇子道:“你若是能把我的扇面划破一道,这玉骨金笺扇,我原价赔给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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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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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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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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