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两银子,带车带马您就都能带走!”
秦念祖也是没想到,一辆马车加上一匹马竟然这么贵。平日里他想要什么东西都是秦老太他们置办,所以他对物价并不是很清楚。
“公子,您别看着价钱有些贵,但是这匹马真的是匹好马,拉上个七八百斤的东西那是轻轻松松的,而且这马车车厢也都是新的,我这可是给您的优惠价了,若是您真心想要,我就再给您少二两银子,就当是我对读书人的敬重,您看怎么样?”
小二见秦念祖没有说话,以为是秦念祖嫌自己报价太高,于是诚恳的说着。这个价格确实有些高,这也是小二觉得秦念祖好说话,所以将原本三十两银子就能买到的东西直接多报了十两,想要赚个差价。
毕竟很多公子哥儿都是人傻钱多的,但是没想到秦念祖竟然没有这么好欺瞒,他只能稍微降一些价格。
“行吧,那就这样吧!”
秦念祖知道小二应该还能降低一些价格,但是作为读书人的清高,他不愿意拉下脸皮去讨价还价,所以便直接应了下来,又来到了几个奴隶的身边。
几个奴隶见来买他们的人是一个读书人,各个都牟足了劲儿的推销着自己。虽然是奴隶,但是大家都知道,若是被读书人买去,那以后多半都会跟在读书人的身边,比起卖身给那些土财主,那可是幸福多了。
读书人身边能有什么重活儿,无非就是跑跑腿儿,赶赶车。可是那些土老财将他们买去,那可就是每天都是做苦力啊!
秦念祖挑选了一番,最终将一个十五岁的小少年买下来了。他之所以买下这个小少年,一是觉得他比较机灵,而是觉得年纪不大他比较好掌控。
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加上马车一共是五十两银子,也就是说这个小少年连马车的一半银子都不值。秦念祖将五十两银子给了小二,便带着牙行的契约去了镇上的办事处盖章去了。
只要镇上办事处的章一盖,这辆马车和小厮就是秦念祖的私有物了。兜兜转转了一大圈,秦念祖总算是将事情办完了。
从出生到现在二十几年,秦念祖还是第一次自己办事情,所以此时的他坐在车厢里还有些兴奋。
“知书,我们先去一趟百花楼。”
秦念祖给小厮重新起了一个名字,叫做秦知书,出了人伢子那里,见秦知书穿的实在太过寒酸,秦念祖还专门去成衣铺子给他买了两身粗布麻衣,这可是将秦知书感动的泪流满面。
秦念祖本就是读书人,自然是懂得如何收买人心。秦知书是他的第一个下人,以后也会是他的心腹,他自然要将他收服为己所用。
“是,大少爷!”
秦知书以前在一个员外家就是做苦力的,所以赶马车对他来说也不算难。若不是因为那个员外得罪了人被人下了套子,他如今说不定还是在那个员外家做苦力呢。
不过如今能跟着秦念祖,在他看来就是他的造化,是三生有幸。毕竟能跟着一个念书人,怎么也比做一辈子的苦力强。
到了百花楼,知书才知道,百花楼原来竟然是青楼。看着自家文质彬彬的公子,知书很懂事的没有说话,他知道,什么事能说什么事不能说,作为一个奴才,最重要的就是管住自己的嘴。
秦念祖下车之后,见知书只是默默地守在马车旁,心中有几分满意,果然自己挑选的人还是不错的。
秦念祖让百花楼的活计带知书下去停放马车,自己则是径直走了进去。秦念祖这次依然叫的是上次的那个姑娘,因为他上次就和她说好了,让她帮着准备一些他需要的药。
直到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秦念祖依旧没有从百花楼出来。知书作为秦念祖的小厮,主子在上面消费,他自然也不会被饿着,虽然吃的都是粗粮,但是已经饿了很久的知书吃起宝华楼的下人饭菜,依旧觉得十分满足。
镇门口,秦媛媛接诊完最后一个病人,终于站起了身扭了扭自己的脖子。忙碌了一天,她觉得自己的手脚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小姐,咱们来时坐的那辆马车已经装满东西了,如今只能坐另一辆马车回去了!”
秦媛媛刚一起身,小兰就贴心的上前告诉了秦媛媛今日收到了多少东西。秦媛媛听说那些送来的礼品居然还有鲜鱼,也是嘴角忍不住抽搐。
“那咱们就坐其他的马车回去吧!”
回到秦宅,秦媛媛让人将那些百姓送来的礼品都分门别类的放好,不要糟蹋了别人的一番心意,这才带着小兰去了病房那边。
今日虽然一直都在看诊,但是秦媛媛也记挂着家中还有一个小病人。因为这才是手术后的第一天,她也担心中途她不在会出什么事情。
“今日小石头的情况怎么样?可有哪里不对劲的?”
秦媛媛一回来,直接就先给自己的手消了毒,检查了一下小石头的身体。杨荷花和杜木则是一脸感激的看着秦媛媛。
“今日没有什么异常,中途小石头醒了两次,和他爹娘说了几句话就又睡过去了。”
小棋跟在秦媛媛的身后,整理着小石头的被子。
“那就好,孩子太小了,这次伤了元气,需要睡眠来修复身体的机能,荷花嫂子和杜大哥都不用担心,等到明日之后,小石头能进食了就好了。不过小石头如今也不宜吃得太多,只能吃一些流食来补充体力。”
“好,我们都听您的。”
今日小石头醒了两次,还和自己说了好几句话,杨荷花一直悬着的心也安定了不少,此时对秦媛媛除了感激还是感激。
这边检查完了,秦媛媛又去了隔壁狗娃的病房,狗娃如今已经恢复了不少,但是因为动的是大脑,所以依然不能下床,就是在床上吃饭也都是很小心的。
不过狗娃恢复的不错,如今说话也利索了,每日醒着的时间比睡着的时间多了不少,今日杨荷花和杜木还专程过来看过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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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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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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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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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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