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天也黑了。送林溪回去的路上,陆铮一直交代着林溪要好好休息,不能太累……活脱脱一个老妈子。

  “你别不爱听,我要不是得跟着运输队去运粮食,我才不会说这么多呢。我要是在,你只要张着嘴巴等我就行了。”

  “好啦,我知道了,我每天都有好好吃饭的。你放心,我很听你话的。”林溪看着有些着急上火的男朋友,温柔地劝慰道。

  “你要是真那么听话就好了。”陆铮长叹了口气,爱怜地摸了摸她的头。

  “听话,要好好照顾自己。想吃什么,知青点不方便就去我家,让我娘给你做。别不好意思,她老稀罕你了,你去了,别提会多开心。”

  “好哦,我知道啦。我不会跟婶子客气的。你放心,你回来一定能看见一个白白胖胖的我。”

  陆铮捏了捏她的小脸,“你最好真的可以这样。”

  路总有走到尽头的时候,饶是再不舍,陆铮也只能放她回去休息。

  只是一个人走在回去的路上,开始盘算起林溪以后嫁给他的事情。唉,还有多久才能把他家小姑娘弄回他自己的地盘啊!

  陆铮十分忧愁。

  这一晚,许多人都一夜好眠。

  齐老太,吴玲和牛爱花,久违地感受到了睡一整觉的幸福。

  一大早上,在三人各自的宣传下,林溪的名声彻底打响。村民们有病没病,都抱着稀奇的态度往医务室跑。就算是上工也打消不了他们的热情。

  林溪在一波波的人潮中,感到麻木。最后还是在陆振国的安排下,人群才恢复正常起来。

  药品也逐渐配齐,陈年老病,新伤旧伤,慢慢地被治好。

  每天早出晚归的日子,辛苦是辛苦,可是,看到他们朴素的笑容,林溪又觉得一切的一切,都值了。

  ……

  忙活了十来天儿,医务室才慢慢安静下来。

  林溪这才有机会开始想起她远在他乡的男朋友,心里不由得泛起一丝愁绪。这里什么都好,就是联系真的很不方便。十多天了,没有陆铮的任何消息。

  定定心神,只能暂时把愁绪藏起。

  拿出信纸,林溪开始给江省的父母写信。

  “爸,妈。展信安!

  最近身体怎么样?我在这边一切都好。黑省这边已经开始穿夹袄了,你们应该还是穿褂子吧。

  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我小时候那个给我治病,还教我医术的大夫,他可帮了我大忙呢!我还记得,要不是他,我的身体早就撑不住了。

  当时,我对医术老感兴趣了,还跟着他学了半年呢。可惜,他后面就不知道去哪了。

  我这次下乡碰见了一位下放的老中医,十分厉害。机缘巧合之下,我帮了他一个忙,然后他见我有些底子,就给了我一本医书。

  我本来就喜欢嘛,所以这段时间一直都跟着他学。

  而恰好呢,黑省这里爆发了一场流脑病。我刚好就知道治这个病的方法,他又不方便出面,所以就由我顶上了。

  爸,妈,你们猜不到吧,我老厉害了,帮了好多人呢!然后大队长觉得我医术很好,就安排我做了个驻村医生,现在啊,都不用下地干活了呢!

  对了,我现在每天都可以拿十个工分呢,可厉害了。所以啊,你们也不用给我寄钱过来啦,我现在可以养活自己啦。

  而且,这边农村里基本上用不着什么钱的,你们给我还不如自己用,城里到处都得花钱。

  ……

  祝爸妈一切安好!”

  林鑫抑扬顿挫地说完。“哇,妈,二姐好厉害啊,还当上医生了。咋那么厉害呢!”

  林母敲了一下他的额头,“你还嚷大声点儿,生怕别人不知道是吧!行啦,去写作业吧。”

  林母一把抢过林鑫手里的信纸,又是高兴又是难过。

  高兴的是林溪有了这么大的造化,难过的是,孩子成长得这么快,做父母的却不在身边。

  “阿岑,你别伤心,这不是好事儿吗?小溪在那儿学到了本领,又可以不用那么辛苦地上工,已经是相对较好的了。

  至于钱呐,她不要咱们也得给点儿。不然,我不放心。”

  林母点点头,“钱肯定还是要给她的,不过这孩子啊,自尊心强,总是会去照顾别人的感受。这样,我们以后啊,每个月寄十块钱过去,让她吃点儿好的。”

  “行!你看,她说他们那边都要穿夹袄了,我觉着啊,孩子本来就怕冷,咱们要不要给她捎点儿东西过去。”

  林母想了想,“确实,咱们小溪身体本就不好,冬天也更怕冷。这样,她大舅那天不是寄了两斤毛线给我吗?我给她织两件毛衣过去。”

  “嗯,可以,小鑫的毛衣就先等等吧。对了,那天厂长不是还给了我两瓶罐头吗?给小鑫留一瓶尝尝,给小溪寄一瓶过去。”

  “欸,好,我看看还有啥能给孩子准备的。”

  ……

  夜渐渐深了,林父林母却还在盘算着该给林溪准备些什么。

  这头写完信的林溪,久违的正常下班。

  “小溪回来了啊?今天累不累?是不是没那么忙了?”李晓红刚下完工,正端着盆准备去洗衣裳。

  “嗯,是呐,晓红姐。今儿人比较少,我就回来了。你这是去洗衣服?”

  李晓红点了点头。

  “那我也去,你等等我,我都几天没写了。”

  “欸,好,去吧,别急,我等你。”

  两个人端着盆,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

  “晓红姐,你说,我们知青点还会来新的知青吗?这何知青走了,她们那屋就剩刘珍一人了。”

  “嗯,我也不清楚,听大队长说今年可能不会过来了。”

  “嗷,这样。”

  何小曼是在前几天结的婚,林溪当时忙得很,连礼钱都是让知青点的人儿帮忙写的。

  结果晚上回来一看,一个个都气鼓鼓的。琇書網

  一问原因,好家伙,那王贵英也是人才,儿子都要结婚了,还在那作妖,挡在门口说着那些他们老李家的规矩,差点儿误了吉时。

  知青点的人本就不想来参加这个婚礼,要不是忍着点气,差点儿就打道回府了。

  何小曼和李天柱的事儿本就不光彩,要不是大队长压下去了,他们俩指不定得剃发游街。

  这段时间,知青点的人在外面都抬不起头,要不是有个林溪给他们挣了点儿面子,指不定会被骂成啥样。

  结果这王贵英也是个憨的,一直乱来,生怕自己孩子不出事儿。

  李晓红现在讲起来这事儿,都还是气得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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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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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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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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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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