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狩猎荒野:我变成了棕熊狩猎荒野:我变成了棕熊>第二百三十七章 告别野马群
  第二天早晨,太阳刚刚从地平线升起的时候,秦守就意犹未尽的从美梦中苏醒过来。

  梦里,他变成了人身,骑着马王回到冷兵器时代,带领着规模无比庞大的骑兵征战世界,将那些想要侵略种花家的国家通通灭族,达成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的成就。

  只可惜,梦就是梦,梦里美好的幻想,和现实中种花家遭受的痛苦,形成的巨大差距,反倒是让秦守格外的落寞。

  “当初的元蒙帝国怎么就不再给力点呢?好歹也应该把隔壁那狼子野心的小本子给灭了再说吧?”

  就在秦守醒过来之后,马群也渐渐苏醒了过来。

  最先醒过来的野马似乎忘记了昨夜发生的事情,在看到山谷口的秦守后,纷纷惊恐的嘶鸣起来,然后慌张的踢腾着马蹄想要远离秦守。

  原先还没苏醒的野马,则是被巨大的动静吵醒过来,接着也看到了占据了山谷口位置的秦守。

  又是一阵惊恐的嘶鸣,以及想要远离秦守的躁动,所有的野马挤在远离秦守的那块小小角落,甚至差点发生踩踏事故。

  最后还是马王站出来,展示了它马群首领的威严,并以身作则的情况下,才平息了整个马群的骚乱。

  可就算是这样,马群中的幼马们,还是被数量众多的成年马挤得差点翻起了白眼。

  “吼吼吼~”秦守看着马群连幼崽都不管不顾的样子,忍不住嘲笑起来,野马在他面前的表现实在太差了,他已经不再对野马抱有指望了。

  也许有品质高洁的马匹,但那是接受过人类驯养之后的事,要指望野生的马匹能像他幻想中的那样,那基本不可能!

  “是时候离开了!”秦守看着还在努力的马王,和依旧躁动不安的其他野马,毫无留恋地转身走出了山谷。

  这野马群里唯一能让他看得上眼的,也就是尽职尽责的马王了,只不过那家伙肯定不会放弃大好的后宫,跟着他这头棕熊走的,所以还是直接离开就好。

  秦守的离开,让众多的野马纷纷自主的平息了躁动,先前马王所做的努力,还不如秦守直接离开带去的影响大。

  要是秦守还在的话,肯定又得嘲笑马群的行为了。

  失去了秦守这庞然大物的威胁,山谷中的野马又开始悠然自得的低头啃起了草尖,唯有马王怔怔地看着秦守离开的方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秦守出了山谷后,并没有乱跑,而是沿着昨天来时的方向往回走,第一次遇到马群的那地方,还有他埋下去的两头半狼尸,那好东西可不能浪费了。

  世界上并没有那么多的意外,就像秦守特意埋藏在地下的狼尸,不会轻易地被其他动物发现。xiumb.com

  秦守用爪子扒开浅层的泥土,将狼尸从地下拉出来后,轻轻地舒了口气。

  还好接下来几天的食物没有被偷走,不然秦守都有再度返回山谷,继续找野马群麻烦的冲动了。

  嗯…野马群的某匹野马,沾了狼尸还在的光,不用变成棕熊嘴里的食物了。

  有了富余的食物,秦守又在原地多待了四天,毕竟他又不急着赶路,实在没必要拖着沉重的食物上路。

  待在原地边消耗食物,边欣赏蒙古大草原美景的时候,秦守也遇到过马王所带领的那个马群。

  只不过这次马群并不是被狼群追着逃的,所以也没有再搞祸水东引的戏码,而是在看到秦守的第一时间,就远远的加速绕开了,想来应该是秦守带给它们的记忆非常深刻。

  反倒是秦守一直认为的,可能会前来报复的狼群,却不知道出现了什么变故,没有再出现它们的身影。

  “是忙着争权夺利?还是被其他狼群驱逐了?还是真的怕了我了?”秦守在脑海中懒懒地思考着。

  不管是什么原因,狼群不来找他麻烦也好,省得耽误他赶路。

  毕竟万一真有狼群来报复,它们大概率又得留下几具尸体,不吃吧浪费,带走吧又嫌麻烦,还不是得耽误时间继续留在原地。

  等到所有的狼尸都消耗完后,秦守才再次踏上了回种花家的路。

  其实到达蒙古国后,秦守有三个方向可以选择,沿着这三个方向一直走,都可以到达种花家的国境内。

  第一条路,是一直南下,可以到达种花家境内的内蒙地区。

  不过这个选项是秦守最先排除的,因为内蒙的特色依旧是广袤无垠的草原,实在没什么有吸引力的东西。

  噢…也许可以遇到元蒙帝国历代皇帝的墓葬,只不过那东西就算被他发现了,也没什么用处,里面的财宝连垫子都当不了。

  第二条路,是一直往东走,可以到达种花家境内的藏区。

  这个选项秦守就感兴趣多了,因为藏区一直都是古老、神秘的代名词,九大开天辟地造化神、八大神山、三大圣湖都充满了神秘色彩。

  还有那号称“万山之祖”、“万仙之乡“的昆仑山,也坐落在藏区高原之上,传说其是“天帝的下都”,也是“瑶池之母”的到场,或许秦守渴求的超凡力量就在期中。

  不过秦守再三考虑之后,还是打算排除。

  因为藏区实在太神秘了,神秘到有些诡异,加上那里是藏传佛教的发祥地,去了那里万一被所谓的灵童度化就搞笑了。

  除开这些神秘因素,秦守还有不少现实的顾虑。

  这年头,有不少喜欢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人,就特别喜欢往藏区跑,以至于藏区许多荒凉之地的人竟然也不少,已经不再适合秦守这样的生物寻幽访古了。

  第三条路,就是一直往西走,可以到达种花家境内的大小兴安岭,那里的神秘程度,绝不下于藏区。

  有神秘水怪出没的天池,有野人藏匿的神农架,还有许许多多其他神秘的传说,这些都是秦守极为向往的。

  还有就是大小兴安岭原始森林茂盛,人迹罕至,更适合他隐藏身形,也更适合他在期中捕猎和生存。

  最重要的是大小兴安岭那边没什么佛教,秦守穿行在期中,不至于被莫名其妙地度化成佛门护法之类的打手。

  “嗯!就往西边走了!”秦守稍稍辨别了方向,一路向西,朝着种花家的国境线走去。

  蒙古国不愧是地广人稀,地大物薄的国度,秦守一路向西走了好远,都没看到什么大规模的人类聚居区,唯有零零散散的蒙古包分布在一些青草茂盛的草场上。

  对于这些蒙古包,秦守还是非常有兴趣的,相比于乌兰巴托这种已经改吃西餐的城市生活,草原上的蒙古包里,还保留着相对传统的饮食习惯。

  如果是在种花家国内时候,秦守可能会去蒙古包那,体验一下当地牧民的热情好客,尝试一下草原上的特色食物。

  种花家国内的绝大部分人,都是老实巴交的,热情洋溢的,尤其是在国家严厉打击贩卖野生动物的环境下,发现秦守为什么威胁,牧民说不准真的会邀请他吃肉喝酒。

  甚至,秦守都不怀疑会有一群内蒙汉子喝酒喝多了,排着队等着和他摔跤。

  但现在是在蒙古国,还是以这种棕熊的形态,秦守就没兴趣过去凑热闹了。

  也不能说没兴趣,主要还是害怕牧民们的火器,万一牧民觉得秦守会伤害到他们的牲畜,指不定就一颗花生米打过来了。

  到时候就是特色的美食没能吃到,反而给蒙古包里的牧民,送去一张又厚实、又温暖的熊皮褥子。

  所以在看到蒙古包后,秦守总是远远地驻足看上一眼,然后就用最快的速度离开那片区域。

  能看到蒙古包,就意味着蒙古包周围很大一片区域,都是牧民放牧的草场,就意味着随时会有牧民出没。

  为了小命着想,秦守觉得哪怕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甚至他连草场附近的野生动物都不敢猎杀,就是怕牧民看到猎物的尸体后,觉得他还有威胁,然后骑着马端着枪过来找他。

  其实真的不能怪秦守那么谨慎,只是因为蒙古国的牧民,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牧民了,就秦守所了解的,牧民是游客进入蒙古国后的三大危险之一。

  其他的两大危险分别是戈壁熊,还有狼群,这就足以能说明牧民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的可怕程度。

  他们连游客都敢动手,更不用说是棕熊这样珍惜的野生动物,反正秦守觉得,那些穷疯了的家伙,是不会放过他这么大头熊的。

  因为怎么看,他都比牧场里最肥的羊还要值钱。

  好在蒙古大草原的面积实在是大,草原上的牧民也确实不多,秦守可以较为轻松地避开牧民放牧的区域,时不时的弄点肉吃。

  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秦守才明白,大草原上不仅有孕育了无数生命的草原,还有不少号称生命禁区的戈壁。

  在戈壁的传说里,戈壁曾是天神降下怒火的诅咒之地,天神在戈壁降下火雨,诅咒戈壁三万年不长牧草,三万年不降一滴雨,挖出的泉水三万年不能饮用。

  能在戈壁中生活的,只有数量稀少的戈壁熊,还有那些草原狼。

  不过据秦守了解,蒙古大草原上的戈壁的环境,在这几年里越来越恶劣了,现在连狼群都迁徙出了戈壁。

  这也是秦守到达到蒙古大草原没多久,就能遇到草原狼追逐野马群的原因,要不是食物缺乏了,一般情况下狼群还真不愿意和马群对上。

  连狼群都待不下去的地方,秦守没有逞能非要去戈壁里面冒险的想法,而是尽量贴着戈壁和草原的分割线一直前行。

  这样既能有效地躲避牧民的活动范围,也能随时进入草原获得食物的补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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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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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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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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