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天快黑了,我们就在这等你,快去快回啊!”
看着吉祥的身影几个窜步就消失在林间,她这慌乱的心里也算是放下了一点,也不知道加了鸡毛的信,程朝能不能更重视一点。
回头看看在坑里扑腾的欢实的几只,也实在不忍直视,况且,这毕竟是人的骨头,总感觉有些不尊重的感觉在,简单干脆的都叫了上来,找了一块空旷的地儿,架起了火。
天色越来越暗,这林子里的温度低了不少,潮气也不小,再加上各种虫子什么的,这火堆倒是正合适了。
守着这地方,她也确实是什么心思都没有,都没感觉到饿,不过几只狗子自己抓了几只口粮,她倒是给它们加工了一下。
程朝着急忙慌带着人上来的时候,闻着的就是满林子的香味,走的越近,这香味就越勾人,程朝这心也略微放下一点,纸条上没说那么详细,还有心思烤鸡,说明事情还没到那十分严重的地步。
大步上前,刚想问一句,
“你饿了吗?”
就见简单把烤的流油的野鸡递给了脚边的小狼,程朝脚步顿了一下,他判断失误了?
“哥,你们过来啦?”
程朝身后的一队人,都露出了憨厚的笑,
“简单妹子,又见面了。”
简单最好抽了抽,一会儿你们就都笑不出来了,弄不好都得哭。
顿时这神色就严肃起来,直接领着人朝着灌木丛而去,
“哥,你们要有心理准备,应该比你们想象的更残酷。”
程朝脚步一顿,语气低沉,
“人,还活着吗?”
简单拨开灌木丛,指了指刚才几只狗子叼过来的骨头,
“都是这样的,而且,应该数量不少。”
这方面,程朝他们自然算是专业的,他这次带来的这队还几乎都是一起并肩作战过的老兵,也大都是从战场上下来的,不光反应灵敏,头脑敏捷,经验不少,眼光毒辣。
勘察一圈,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肃杀之气,
“排长,这,可能是战争时期,一个村子的村民逃荒至此,也可能,也可能是,边境那几场保卫战,牺牲的弟兄们。”
八尺的汉子,说到这个话题,总是很容易感伤,顿时眼圈就红了,其他人也怒气填膺,
“排长,这,这是哪个部分的兄弟,这也,太憋屈了,这么多年,要不是简单妹子今天发现,是不是真的就长眠地下,连个名号都留不下了?”
程朝的拳头也紧紧的攥着,建国前的战争时期,他还是个半大孩子,真正参与的不多,大多数还是在后方,或者帮忙打掩护,对这些战场上的前辈是真心的敬佩。
加上家里那时候的程嘉,程卓,程进,又都是部队里的,家里对革命也是各种支持,他厎战争的了解比一般人还是要多上不少的。
所以他年纪一够,他也第一时间就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
这几年,尤其是程嘉回来后,他对当年战争的残酷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会儿心理的愤怒也不必其他人少。
现场无言的沉默着,半天,程朝才哑着嗓子开口,
“妹儿,哥让人送你回去,我们,应该要连夜干活了。”
简单干脆的拒绝了,
“不用,我帮不了你们别的,也不用在我身上耽误时间,我估计你们也没有心思想别的,你们干吧,我就在这边守着。”
看程朝要拒绝,简单直接扔出了一个他拒绝不了的理由,
“哥,上次的狼在这附近,我认识它,”
程朝“腾”的站起来,
“你又碰着了?伤没伤着?你咋胆子这么大呢?知道有狼还敢往山上跑?”
瞅瞅,这态度立马就变了。
“打住,哥,这可不能怪我,是它们自己找上来的,还吃了我不少好东西呢。
呶,有这崽子在这,别的野兽也不敢过来,你们好安心的干活。”
一群大男人有些失神的看着小狼崽子在简单脚下打转,程朝也不得不答应,形势在这,也容不得他再拒绝了。
之前不知道具体情况,这一队人就有些不大够用了,吉祥临危受命又跑了一个来回,还回村报了个信。
山上,程朝他们一伙人已经忙活开了,不过随着挖掘面的展开,越挖越深,一群大男人都闭着嘴一声不吭,背人处,都不知道掉过几回眼泪珠子了。
简单虽然不理解,但是尊重他们的战友情。
只默默地在一边拨着火堆,看着几只狗子和狼崽子的捣乱,听着静谧的林子里,偶尔会传出一两声或者此起彼伏隐忍的哭声,默默地不出声。
半夜时,大狼幽幽的来了一次,绿油油的眼睛近近的盯着火光,也盯着火堆旁的人。
后半夜简单还听到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像是野猪或者狼群这种大型的群居动物,来年程朝他们也戒备了半天,不过可能是大狼的气息在这,到底也没有那个胆大的过来。
天蒙蒙亮,简单就迷糊着醒了,把厚衣服收进去,又重新拢了拢火堆,这才转向灌木丛那一侧。
一夜的时间,对他们来说,似乎没有收到黑夜目视的影响,和刚开始的速度和强度都差不多,甚至这会儿这坑已经挖的很深了,微弱的晨光下,数不清的身影在不知疲倦的忙碌着。
不停不休的干了一晚上,所有人都只穿着贴身的背心,浸透了汗水,又别露水打湿,身上还泛着热气,
在简单看来可能只是受到伤害的百姓,或者是牺牲的烈士,找回他们的骸骨,是对家人的慰藉,是国家历史的功勋章。
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是和他们并肩作战的战友,兄弟,是是他们能用后背相依靠的人,是跟他们有着共同的信仰,鲜血同样滚烫的,同类,也是他们的救赎,信仰。
这些,是简单不能理解的,但是,她看得出来,这会儿,他们的人在一起,心,也在一起。
远处的朝霞渐渐冲破地平线,渐渐的将阳光洒满大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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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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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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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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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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