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也不是说村民不好,我家祖上也是农民,咱们现在还不如农民呢,我倒不是嫌弃。
只是,我总有些不甘心。
如果现在就嫁人,然后再生孩子,然后就是无穷无尽的婆媳矛盾,妯娌矛盾,还有七大姑八大姨需要应付,每天还要考虑其他人的衣食住行,高不高兴。
丈夫是个体贴的还行,要是个暴力的,就知道孝敬的,或者是个懒的,不懂事的,那才真的是跳进火坑了,那我这后半辈子也就固定在这小山村里了,
时间长了,这种生活,慢慢的,我可能也会习惯,认命,然后就在这村里安稳的生活下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但是,我总觉得,这种生活不是我想要的。”
简单和明珠对视一眼,没说什么。
知青刚来的时候几乎都是这个心理,信誓旦旦,都觉得自己能过的很好,在农村一样能让自己发光发热。
不过,那满腔的热忱,被这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和干不完的农活,早就消磨殆尽。看最近这几对,就知道,大部分已经熬不住了,这种对未来生不起希望的日子,才最煎熬。
倒是没想到,谭雅君来的最早,时间最长,好几年的时间磨下来,这心性倒是很坚定。
“其实我现在倒是觉得,简单你的想法才是对的,一个人过的好好的,为啥要找个人呢?
自己的日子自己说了算,结婚了,连这点自由都没有,我估计,多吃两口肉,可能都要被人说不会过日子,图啥呢?图自己的活太少了,非要给自己弄来一家子祖宗来伺候?”
“倒也,不一定吧?”
简单突然觉得她好像从这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比她还偏激呢,
“你看珠珠姐,她结婚后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甚至比之前还要自在呢。”
谭雅君顿时就无语的点了点她,又点了点明珠,掰着手指算,
“哈,这话你是咋说的,有几个像她这么自在的?
公婆不在身边,没有妯娌,最最主要的是,丈夫能干,又体贴,舍不得你受一点累。
你是不知道,就这一点,知青院那边就不说了,天天看着,酸话都说不出来了。
就是村里,那多少小媳妇,都羡慕的不行,都拿你作对比呢。
要是结婚后的生活都能像你这么舒心,那还有啥愁的了?
看看村里的女孩子,结婚前,在父母身边,要是个疼孩子的,还能好点,出嫁前的日子还是不错的。
要是碰上个重男轻女的爹妈,那,结婚真的就是第二条生命了,是上岸,还是跳进另一个火坑,就极为重要了。”
简单也想起后世好多大龄女青年的恐婚,厌婚,未尝就没有对这些无用社交的反感,再加上挣钱就不能顾家,顾家就不能挣钱的纠结,这婚姻可不就真成了隐形的坟墓和枷锁了。
这些她们自然也都知道,这是现在的普遍现象,就是刘家屯这民风相对来说还比较正的村子,重男轻女现象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没有那么丧心病狂罢了。
闻言,明珠也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这倒是。
我记得我家邻居有个小姑娘和我差不多大,家里就她和弟弟两个孩子,她比我大两岁,从我记事起,家里的活就都是她在干。
她那个弟弟就是啥也不干,被她妈当个祖宗供着,吃,喝,穿,玩,乐,家里啥好东西都紧着那个小子,她就只能捡着剩饭,衣服也是邻居看不过去给找的。
就这样,不管她干啥,只要那小的哭了,看见她,她妈就不是打就是骂,那时候也不像现在这样,那时候言论自由啊,她妈骂她那就跟骂仇人一样,什么话难听就骂什么,那些话,我都学不来。
后来,我上中学的时候,就听说她嫁人了,她妈给她找了个死了老婆的男的,说是比她大二十多岁,当时是她弟弟惹事了,人家给解决的,结果她就成了报酬。
后来过了没多长时间,好像也就半年多,就听说她就,死了。
听我奶说,那个男的好动手,他前一个老婆就是被他打死的。”
谭雅君惊讶的事,
“你们那不是大院吗?不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吗?还有这样的?”
“当然了。
重男轻女也不是农村人才有的,是一些人骨子里的偏见,固执。
只能说农村人表现的更为明显,不遮掩,城里人,即便是她有这想法,面子工程还是要做一些的,毕竟,家里男人都有工作,有单位,就算是为了男人的面子,她们也不会太过分,不敢太过分。
像你说的有头有脸,也都是那些人他们之前在战场上用自己的命换来的,但是,家属就不一定了,很多人都是在农村老家时成的家,这素质自然就参差不齐。
尤其是大部分都是农村长大的,她们自小受到的教育和熏陶,那几乎和古代一样,在家从夫,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听不听自己男人的不一定,但是在家生活了至少十多年,嫁人听婆婆再洗脑,对生儿子已经都成了执念,也确实是把儿子当成了祖宗,生怕男人家里断了根。
在她们骨子里,那闺女就是赔钱货,生下来就是别人家的人。
所以,好多家都是,几乎从孩子能走路开始,对闺女,那就是死命的压榨,恨不得把她身上最后一滴血,都用在儿子身上。”
这种情况谭雅君也不陌生,农村是高发区,亲戚邻居,就是道听途说,也知道不少案例,更别说,年前,自己也成了那其中的一个。
想着想着,就愈发的觉得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
“是啊,咱们这一代,就是这个环境,咱们也还要在这个环境下,其实我还是有些怕,如果真的有个女儿,在这种环境下,到底能不能健康的长大。
我也怕,在这种环境下熏陶着,我会不会变成我最讨厌的样子,然后,孩子会不会被养成可怜又可悲的下一个牺牲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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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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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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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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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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