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东方眼皮都没动,哦,终于问到正题了。
刚才一说山上,他就知道。
“是啊!村民们都在这生活好几十年,听到野猪来了的第一反应,都是赶紧躲起来,保命。
而且听村里的老人说,每次野猪下山后,村里都跟被洗劫了一般,房屋倒塌,家里也都是被破坏的厉害,更别说人了,断胳膊断腿的,被獠牙扎透的,也几乎每次都有。
你说,野猪的威力,有多大?”
陈和平瞪大了眼睛,
“那,那,”
林东方抬头看了一眼,
“想说什么?野猪这么凶残,为什么村里都会议论,简知青是个打野猪的英雄?”
陈和平和李兵面上有一丝被人猜透心思的尴尬,顿了几秒,倒是也大方的承认了,
“是,来了这些日子,一直听说简知青特别厉害,我原以为可能是知青们夸张了,可是,村里人也都是很干脆很,肯定的那种感觉,一说到简知青,都是满满的称赞,说她能干。”
“切,你就是不相信,一个知青能让全村的村民都说好,是不是?”
李广这话虽然直白,但是却也正好表达了陈和平和李兵的疑惑,两个人犹豫了一下,虽然不相信的话不太中听,但是他们初来乍到得,也不奇怪。
正是因为他们确实是初来乍到,林东方和李广的态度也很平和,李广虽然有一点点不高兴,但是也就顶了一句,再没说什么。
“呃,我们是有些不理解,她都做了什么,能得到村民这么高的评价?”
这几年下乡热潮,下乡的知青越来越多,对于下乡知青的定位,他们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他们这种没下过地的,几乎都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一般的村子都不会太欢迎,说是支援建设,其实,那不就是分他们的粮食吗?
尤其是干啥啥不行,整天还净事,也不乏为了逃避干活,而在村里找依靠的,哪个村没有跟知青处上对象,或者干脆结婚的?
对于他们这些外来人,百分之九十九的村子,都是不欢迎的。
谁心里都有杆秤,不被欢迎的人,要做多少努力,才会让人对你改观?
陈和平他们自然明白这点,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才更加的不明白。
尤其是,村里有几个人人皆知的,干活偷奸耍滑的,还有几个一看就不好相处的老太太,那夸起简单也没有丝毫的勉强。
“还是说,因为简单的亲戚在驻军部队?”
李广先不乐意了,
“哼!那你可想错啦!”
“不错,恰恰相反,还真就不是因为这个,我家亲戚也在驻军部队,职位也是差不多的,你看村里对我有这么夸奖过吗?”
陈和平想了一下,这,好像真没有,顶多是说林知青也不错。
“简单是来的最早的一批知青,而且,那一批里,只有她自己。
就是大旱的那年,我也是听村里的人说过好多次,她来的时候,村里都已经断粮多长时间了,没有吃的,没有水,好多人家就那么在炕上挺着等死了。
她来了之后就把村头那个房子买下了,找人修房子嘛,她知道村里断粮,就把自己辛苦带过来的粮食都给了村里了,虽然是顶工钱的,但是那年,你们也都知道,有钱,也买不到粮食的。
就是那二百多斤粮食,救了村里人的命。
但是,这么多人,就是稀粥,这点也不好干啥的呀!
那时候地里的庄稼也半死不活的,外围的山都被他们挖遍了。
后来,她看不下去,就进了深山,找了几天,终于找到了一片野山药地,这算是又救了村里人一次。
你说,那种断粮的时候,如果找到了救命的食物,你会第一时间就把消息告诉别人吗?”
陈和平几个想了想,这脑袋就点不下去。
正常人的思维,那不是应该屯起来吗?都说手里有粮心不慌,再说这种荒年,谁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
虽说都是集体的财产,但是谁不是先给自家准备充足了,再去考虑别人?
看他们的神情,林东方就能看出来他们的想法。
“再后来,就是你想知道的,野猪。
她家在山脚下,野猪下山就是她家门口,我知道的就三次还是四次,野猪下山,她就直接给拦到山脚下了,就怕万一放进村,霍霍东西不说,再伤了人。
你们想的也对,她一个小姑娘,再厉害能有多能打?
但是没办法,她守着山脚,看见了总不能当没看见,任由那畜生进村去嚯嚯东西,谁家的东西都是汗珠子摔八瓣换来的,野猪来一次,多长时间都缓不过来。
而且,村里还有行动不便的老人,孩子,你看她好像一直都是不热情,但是心里都记着呢。
年前,还下来一次呢。
大白天的,我们几个都在一起,眼睁睁的看着,一大窝野猪就那么冲下来,她二话没说就冲上去了,那时候快过年了,而且,刚出了事,村民们都在外面站着,要是野猪进了村,那是必然会有伤亡的。
我和民兵队的,我们几个男的愣是没比上她,一直坚持到村里把人都安排好,她自己就杀了一半,那后背被野猪踢的,当时就吐血了,一直到过年都没好利索。
刘家屯有无赖,有懒汉,有泼妇,有喜欢占便宜的,但是有一点,还真就没有忘恩负义的,不说知恩图报,但是不至于背后捅刀子,吃了人家的,回手就说人家坏话,没有这种人。
可能也是因为这点,所以她即便不是多热心的人,看不下去的她也会出手帮忙。
你问为啥村民对她都是夸赞,就是救命之恩,不止一次的救命之恩,还不止是一个人,而是一家人,一村人。
就是对自己不在乎,老爹老妈能不在乎?媳妇孩子能不在乎?
现在简单的身份是知青,但是在刘家屯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是恩人,是自家人,是有真心的。”
陈和平若有所思的点头,半天,才忽然想起来,瞪圆了眼睛盯着林东方,
“可是,你对她怎么了解的这么细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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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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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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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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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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