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这孩子还真是省心。”
林正德回头看看吹着小泡泡的侄孙,眉眼皆是笑,
“是啊,比东方那时候可要好带多了,我还记着他爸妈那时候时常抱怨,说孩子整夜整夜的哭。
等长大了,那也是,天天的不是调皮就是打架,才几岁,就把大院的孩子打的,天天来家里告状。”
林东方不自在的咳了两声,孩提时期的荒唐事,尤其是妻子还在场,他还是有些不自在的,
“大爷,那就别提了,小时候不懂事嘛,我这都长大了,”
“哈哈,”林正德大笑,也瞬间明白了侄子的意思,
“对对对,你长大了,成家生子了,这些糗事,不说了不说了。
不过你这儿子,可比你强多了。
这点肯定不是遗传你,肯定是随了小明珠了,她打小就是个乖巧的,要是随你啊,哼,还是一个混世魔王。”
明珠和简单偷偷笑,林东方无奈,还偷偷的看着明珠的表情。
眼见着天色暗下来,程进和林正德也正色,该做正事了。
林东方带着两个大人,两个孩子,从后院翻了出去,简单和明珠看着孩子唠着家常。
“你不去吗?这也算是你的亲人啊?”
简单翻出来小笸箩,里面是前几天炒的瓜子,花生,还有秋天在山上捡回来的核桃榛子松子,掺在一起,还挺好看的。
“我就不去了,有孩子就行,我还是等等,到时候我哥回来,跟他一起去吧。
来,尝尝,瓜子和花生,都是自己种的,就是松子没开口,有点费嘴。”
明珠也没客气,
“也就你,种的这么全乎,别人家谁舍得种这个?不顶吃不顶喝的,就是哄孩子的东西。”
“嗨,哪用好地方,这点瓜子,我都是撒在园子边上的,啥也不耽误。”
“嗯,来点我也种点,到时候给孩子当个零嘴也行。”
说到来年,简单叹口气,
“太快了,一晃这一年就过去了,这年也快,过了年就又开春了。”
他们劳作一年,也就是这个冬天能好好休息休息,而且,大部分还都在年前。
过了年,天气很快就转暖,土地开化,农民的活就多了。
种子,育苗,收拾农具,田地里冬天又吹的满地的庄稼杆,和枯枝烂叶,清理沟渠。
等春风将寒风吹散时,又要浇地,犁地,下肥,翻地,然后就又开始了新一年的劳作。
“是啊,太快了,你看,到来年这个时候,这小子就得满地跑了。”
炕上的小婴儿,睡得四仰八叉,小脸红扑扑的,小嘴还吐着泡泡,简单没忍住,又伸手上去捏了捏,手感真好啊!
明珠眼神闪了闪,
“喜欢?”
“嗯嗯,滑溜溜的,”
“那你就没有一丝冲动?”
冲动?
简单直摇头,
“你说,结婚是为了什么?”
明珠一愣,为了什么?
“自然是为了有一个家,什么事都能有个人商量,互相依靠,互相取暖。”
“是啊,为了互相依靠,那自然是两个志同道合的人才最合适,两个人的婚姻,两个人比一个人的时候过得好,1+1大于2,这才是好的婚姻。
就比如你和东方。
你们心意相通,志同道合,互相理解,双方的家庭也都是欢喜的,双向奔赴,这才是好的婚姻。
可是,珠珠姐,你说,我们身边,谁能和我双向奔赴?谁又是我的志同道合?”
明珠也愣了,自己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很多人羡慕的,但是经她这么一分析,还有些不敢肯定,
“我们这婚姻,这么好?”
“是呀!
你看,李燕和陈建国,还有招娣和刘国强,你觉得,跟你比,他们怎么样?”
“还好吧?”
“是啊,但是有一点,他们现在都是代表自己,现在,也只是一个柴米油盐的问题,只要两个人认干,其实也还好。
但是你说,如果有一天,政策松动,知青可以回城了,他们要涉及到回城,双方家庭也要有交集,有可能还要有孩子,回城之后呢,又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吃,住,上学,工作。
两个人都是知青的呢,基本都是跟着男方走,还好一点,像招娣和刘国强这样的,一个知青,一个村民,到时候要面临的也是麻烦。
知青会不会不甘心留在农村,执意回城?
那村民呢,是很多人都想着进城,想要城市户口,但是,进城之后呢?有合适的工作还好,但是,现在这工作,各地差不多,那么抢手,哪是那么好得的?要是能弄到工作谁还下乡呢?是不是?
你想想,如果真有那个时候,得是多热闹?”
明珠想了想,打了个冷战,
“两口之家,被双方父母一掺和,肯定会滋生新的矛盾。
回城也不是说那么简单的,如果没有工作,那就代表没有收入,肯定就要抢占家里其他成员的资源,无论是住还是吃。
下乡的基本都是在家里地位不高的,这么多年没有不说矛盾激化,那感情也自然更加淡薄。
下乡,在很多家庭,也就相当于放逐,这么多年,家里的资源已经被瓜分定格,他们回去就必然会有人利益受损,那可就真热闹了。”
一想,明珠的思维也就开始发散了,在农村这么长时间,明珠再也不是那个天真的小姑娘了,
“而且,虽然两个人已经组成家庭,但是对于两个人身后的父母来说,对彼此还都是陌生的,如果对孩子还有些情意的,对新加入的儿媳妇或者是姑爷,还会友善些。
但是,离家这么多年,有多少情意,都不会还是走的时候的样子。
有人会心疼孩子受苦,也就会有人早已将这个孩子淡漠,尤其是家里还有其他孩子的,有人承欢膝下,谁的心都是会偏的,渐渐的,对这个放逐的,自然是更加力不从心。
在全家都已经习惯了的时候,被放逐出去的孩子突然回来,可能还会拖家带口,无疑是让这个家庭风波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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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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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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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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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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